近日,廣東省教育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兩禁”原則厘清校服購買選擇權歸屬,劍指長期存在的采購亂象,該意見將于7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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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強制購買、與評優掛鉤等問題凸顯核心矛盾:校服購買選擇權究竟歸屬何方。不少家長反映,部分學校“一刀切”要求采購多套校服,甚至將購買情況與評優評先綁定,既加重經濟負擔,又暗藏隱性強制。有家長擔憂,不買校服可能影響孩子在校評價,被迫違心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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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爭議,新規明確“兩個自愿”原則:學校選用校服需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長同意,學生和家長可自愿購買,且允許自行按款式制作。教育部門強調,學校為采購主體,需成立家長學生代表占比不低于80%的選用組織,嚴禁強制或捆綁銷售,非城鎮學校原則上不要求統一著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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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規通過明確權責邊界,將選擇權交還家長學生,同時嚴禁采購環節地方保護與奢侈化傾向,為校服管理劃定“紅線”,彰顯教育公平底色。
主編:鄭敏怡
編輯:王栩恩
后期:胡洋洋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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