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因鼠害嚴重,丁向蓮將含劇毒的老鼠藥拌在木薯塊中,放置于露臺約1米高圍欄上,未設警示也未告知他人。5月7日晚,寵物醫院證實死因為老鼠藥中毒。
事后,丁向蓮雖在民警調解時口頭同意賠償2500元,但次日反悔。林秋語遂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9998.54元,并指控丁向蓮系因曾被狗追趕而蓄意投毒。丁向蓮則辯稱,投藥位置較高、狗本無法觸及,滅鼠屬合理行為,并強調林秋語未拴狗繩才系主因。
法院判決
丁向蓮在明知可能有寵物活動的公共區域投毒,未作任何警示與告知,存在重大過失;林秋語未對犬只拴繩管控,同樣存在過錯。依據民法典第1183條第2款關于“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規定,綜合考慮丁向蓮的過錯程度、行為方式及損害后果,法院判決丁向蓮承擔80%主要責任,林秋語自擔20%次要責任。
損失認定方面,法院僅支持有憑證的購犬費2000元及搶救費180元,合計2180元,按比例丁向蓮需賠償1744元。疫苗費及日常撫養費不屬于直接損失,不予支持。
此外,法院認定飼養4年的寵物對主人具有人身意義,非正常死亡造成嚴重精神損害,依照民法典第1183條第2款,判決丁向蓮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800元。
最終,武鳴區法院判決丁向蓮賠償林秋語各項損失共計2544元。(均為化名)
廣西法治日報
聲明: 本內容來源于網絡 以官方渠道為準 不信謠 不傳謠
如有侵權留言刪除 留言及評論等均不代表本平臺立場觀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