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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簡單嘮幾句,起因是我突然發現個人所得稅 APP 里發生了一些變化,原本只有 4 項的收入明細,現在增加到 9 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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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看到的,可能是沒更新 App 的緣故。新增的這幾項很多人搞不清具體是啥,但心里嘀咕著:這是要加稅了么?雖然新增的這幾個沒有具體解釋,但大致意思大家應該能 get 到,比如經營所得,估計就是跟商業活動相關的收入。這類收入來源很廣泛,可能包括你擺攤賣東西,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收款的收入,都會被算作經營所得。 利息、股息和紅利大家應該不陌生,屬于從資本投資中獲得的收益。。說句扎心的,你在銀行存的錢所產生的利息其實也是要在征稅的,只不過現在是暫時免稅,但不代表以后都如此,畢竟未來不確定太多,誰也說不準明天是咋樣的。至于股票分紅的稅款,通常由券商或上市公司提前扣除。財產轉讓這個不用多說,本來就有,現在放進來估計也只是為了統一一下。 財產租賃跟這個就有點意思了,這個說白了通過出租個人財產獲得的收入,像是一些房東收取房租啊之類的,這部分收入理應繳納所得稅。所以對于房子多的人來說,未來靠收租實現養老,得打上個問號了;至于偶然所得可以簡單理解為類似中獎之類的偶發性收入,比如中彩票了,那是要交部分稅的,雖然中的概率很低。 有人可能好奇了,這些以前怎么沒征稅呢?其實,征稅這件事需要基礎設施與時俱進。以前大家都用現金交易,記錄分散不全面,難以追蹤,導致很多收入無法被準確記錄和征稅。
但現在不一樣了,通過賬戶實名制、不動產登記和各種稅務系統的更新升級,加上移動支付的普及,現金使用越來越少,更多是移動支付。而移動支付不僅方便了我們的日常消費,也方便相關部門清晰地追蹤和管理各種交易數據,一查啥都門清。所以,在征稅這塊就更加準確和細致了。
不過新增的這幾個會不會都要并到現有的收入中計稅,還未知,現在屬于是分類所得和綜合所得都列出來而已。但可以肯定的是以后個人的收入來源不管巨細,都會參與到報稅環節,換言之,數據都跟透明似的,就看想不想查,什么時候查,什么時候收了。
但大多普通打工人也不用過于慌張,照這趨勢更多是那些高收入(綜合收入高)家庭、個人需要多交稅了,看你是不是屬于這類了,
最最后,看到有人說,既然股票獲利收稅,那虧損得減稅吧?要我說啊,既然出這個稅,大概率是要漲了。當然開玩笑的啊。目前是不能的。賺錢要繳稅,虧本誰管你啊,要知道股民可都是個稅大戶。。
不過說真的,現在這環境普通人別瞎琢磨股票投資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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