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婷與男友方俊已經相戀8年,在這8年里,文婷曾7次懷孕,6次打胎。如今她又已經懷孕5個月,10月13號方俊送她回娘家安胎,10月31號她卻從方俊的朋友圈中看到他與一名富家女結婚的消息,這讓文婷感覺自己上當受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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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婷與方俊本是自幼兒園就在一起青梅竹馬的伙伴,長大之后,兩個人就在一起了。但是,兩個年輕人之間的愛情卻也沒能經受住瑣碎生活的考驗。由于兩人的三觀不同,生活中的矛盾變得越來越多,在一次激烈爭吵之后,兩人分手了。
文婷為了證明自己并不是離了方俊就沒人可嫁,分手后迅速和另一個男人結婚,并很快有了孩子。但是一年之后,兩人還是離了婚。此時的文婷,回憶起方俊,全部都是初戀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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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又走到了一起,也重新度過了一段美好時光。據文婷講,方俊對她非常照顧。為了能讓她多睡十幾分鐘,每天早晨都要為她準備好洗臉水、刷牙水,再去為她準備早餐,讓她感受到了被愛的幸福和男友的溫暖。
被愛情沖昏頭腦的文婷,不顧惜自己的身體,先后6次墮胎。這次懷孕,醫生也勸告她最好是生下來,否則將來極有可能都無法再要孩子了。文婷這才答應回娘家養胎,哪里想到,自己剛剛走了17天,男友竟然與另一位富家女閃婚,領了結婚證。
文婷找到了方俊,質問方俊是怎么回事?方俊表現得非常坦然,他對自己這8年來與文婷的同居生活的定義就是一種“室友關系”,也就是說在他的心里,文婷就不是自己可以相伴終生的妻子,不過就是一個發泄欲望的玩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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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俊看來,一個男人要想出人頭地想立足社會,必須要有錢,而他想要的這些文婷都給不了他,能給他的只有揪心而已。
可他的新婚妻子就不同了,剛從日本留學回來,家里有錢,在長沙最好的小區買了大房子,車子就有好幾輛,在公司里擔任高管,方俊自己可以不勞而獲,實現自己的有錢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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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俊已經領證,而且對自己滿不在乎,文婷開口向方俊要10萬塊錢,自己去打掉孩子,從此各走各路,方俊聽后長大了嘴巴:“我為什么要給你錢?你憑什么給我要10萬?你要那么多錢干什么?”
文婷到此時也終于明白了自己在方俊心中的地位,她轉身離開,決心自己去醫院打掉這個孩子,從此與方俊再無瓜葛。
觀點鮮明
- 目前我國的法律對于婚前同居并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因此對于文婷而言,現在還真的很難從法律角度來要求方俊做出什么。只能說是待孩子出生以后,要求方俊承擔孩子的撫養。目前,兩人只能是因性格、三觀等問題不合而分手。
- 文婷的行為并不值得同情。我們說一個女孩子只有自尊自愛,才能贏得別人真正地愛。從她與另一個男人貿然結婚生子,一年后離婚的事情來看,她并不是一個對自己、對生活負責的人,也不是一個自尊自愛的人。如果一個女孩,自己都不愛惜自己,又憑什么要求別人來愛惜自己呢?
- 方俊的三觀出了問題,而且比較可怕。富足的生活和社會地位與金錢息息相關,但卻不是靠出賣自己得到的“嗟來之食”,需要自己去努力,去奮斗。方俊的選擇必將會受到生活的懲罰。
- 富家女也不是傻子。一個剛剛留學歸來的富家女孩,憑什么看中了一無是處的方俊,還立刻領證結婚?如果不是女孩傻,那就是有什么難言的秘密。方俊可能做了“背鍋俠”也未可知。
不論是男孩女孩,愛情很浪漫也很美好,但一個人若要立足社會,必要的本領還是要有的。女孩可以要求男孩的愛和照顧,但自己不能殘廢,像是一個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的人;男孩追求名譽地位也沒有錯,但也要與自己本身所有的素質、本領相匹配,否則,你是怎么輕易得到的,有一天還會很輕易地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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