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河南省委批準,河南省紀委監委對信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高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高嶺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旅游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錢款;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金損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撥付工程款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高嶺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河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高嶺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簡歷
李高嶺,男,漢族,1963年6月出生,河南郟縣人,1979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黨校大學學歷。
曾任河南省商城縣委書記等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