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力量,根據《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經市公安局與市人社局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原則。
2.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崗位性質:本次招聘崗位為彌勒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主要職責為協助公安機關開展社會治安管理及相關工作。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執法職權。
(二)招聘數量:本次招聘崗位37個95人(詳見附件)。
3.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十八周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5.勤務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7.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聘用條件(符合條件者可適當放寬要求):
1.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見義勇為人員或英雄模范;
4.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三)不得報名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6.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4.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彌勒市公安局一樓111辦公室(彌勒市冉翁西路延長線市公安局大樓內);
3.報名方式:采用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代報。應聘前請仔細閱讀本公告,確認符合報名條件;
4.所需材料:
(1)本人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身份證、畢業證(遺失需原學校出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相關職稱(職業資格)、專業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有);
(3)個人征信報告紙質版(自行至銀行申請);
(4)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6)現場填寫《彌勒市公安局招聘編外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并簽訂《報考誠信承諾書》。
5.注意事項: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報名。
(二)資格審查
依據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報名資格。
(三)筆試
1.考試內容:基本法律知識、遵紀意識、綜合素質等。閉卷考試,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40%;
2.考試要求:攜帶身份證原件按通知時間、地點參加;
3.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1.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60%;
2.面試內容: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專業知識、團隊協作意識、責任心與服務意識等;
3.面試要求:攜帶身份證原件按通知時間、地點參加;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能測試
1.測試項目與標準:測試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其中,縱跳摸高采取一票否決制,縱跳摸高不達標準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環節的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行;
2.測試要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采取達標制,不計入成績,達標者進入下一環節。成績現場公布并簽字確認。體能測試期間個人原因導致意外,責任自負;
3.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視為放棄。
(六)綜合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2.成績處理:筆試、面試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3.合格線要求:筆試、面試成績均須達到60分合格線,單項不合格不予聘用。體能測試達標為前置條件。
(七)體檢
按綜合成績排名及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者,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再相同,則加試面試。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2.體檢地點: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
3.體檢費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4.相關要求: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不參加視為放棄。
(八)政治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政治考察。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執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九)遞補
體檢或政治考察階段因出現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在面試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空缺數和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十)公示
1.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在“彌勒警方”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監督。
2.聘用: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者,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3.報到與培訓:擬聘人員須按時報到,否則取消資格。上崗前組織崗前培訓或隨崗訓練,培訓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十一)試用
公示結束,對擬聘用人員進行2個月的試用。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按規定時限內報到的,取消試用資格。
5.用工方式及工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按照彌勒市公安局輔警薪酬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并繳納相應社會保險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配發工作制服。
6.其他事項
(一)信息發布渠道:招聘各環節信息統一通過“彌勒警方”微信公眾號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錯誤信息造成的失誤,責任自負。
(二)誠信報考要求:招聘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三)時間紀律要求:各環節須攜帶身份證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候考,未按時到場視為自動放棄。
(四)通訊暢通要求:應聘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后續環節聯系不上或不能按時到場者,視為放棄。
(五)培訓聲明: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
(六)健康狀況申報:隱瞞嚴重心腦血管疾病、癲癇、精神病史、癔癥、夜游癥、嚴重神經官能癥、精神活性物質濫用依賴等情況者,一經核實,立即解除勞動關系。
7.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彌勒市紀委監委聯系市公安局紀檢組全程監督。對違反紀律、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873—6137305
咨詢電話:0873—3029088(聯系人:段警官)
本公告由彌勒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彌勒市公安局招聘編外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崗位信息表
彌勒市公安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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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彌勒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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