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華住集團旗下的山西大同政務大廳萬達廣場桔子水晶酒店遭遇客人差評,引發網友關注。該住客稱,酒店的一個回訪電話致其出軌行程“全部暴露”并發生家庭糾紛乃至離婚,為此要向酒店討說法。華住會APP顯示,該酒店已有1萬余條住客評價,涉事的董姓會員今年3月入住。目前經涉事酒店前臺工作人員確認,董某確系該店會員,確實在該酒店入住并留下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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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華住會官方客服今天回應稱,經核實,酒店在該客人退房后,是按正常服務流程回訪詢問客人入住感受,但并未接通電話,也不存在脅迫、誘導好評、泄露客人隱私等違規行為,當事人若接到電話“可能是別的酒店打的,或無差別攻擊”。目前,華住會已經就此與相關部門溝通,徹查事情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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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評論認為,此事的當事人是私德有虧、咎由自取,指出“導致離婚的是出軌行為而不是酒店電話”。另一方面,也有消費者對酒店回訪不勝其煩,認為尷尬且泄露隱私,“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暴露私人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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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酒店住店隱私糾紛屢見不鮮。2024年8月,南京棲霞區法院就曾公布一起類似案例:一名女子入住連鎖酒店后,酒店把她的入住時間等信息泄露給了冒充她身份的男友,女子因此將酒店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酒店賠償精神損失費1000元。去年,廣州白云法院也有一家酒店未經入住人同意,擅自將其個人信息提供給同住人用于提起訴訟,法院認為其構成侵犯隱私權,判決限期對當事人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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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信息究竟需要多嚴格的保密?酒店對住客進行電話回訪,是否侵害了個人隱私權?律師楊鄒華介紹,酒店電話回訪由于是一對一通話形式,并未直接向第三方透露信息,不能直接認為侵犯了個人隱私權;但由于酒店屬于私密場所,根據《民法典》對于隱私的相關定義,住客無論出于何種目的入住酒店,其行程、入住信息及伴侶關系都屬于高度敏感的個人隱私,酒店作為服務提供者,有責任保護住客隱私。同時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經營者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也負有嚴格保密義務,酒店應當合法、正當、必要且誠信地使用住客的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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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消費者住宿必須提供個人的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而酒店獲得客戶電話并不等同于自動獲得了電話回訪的許可。對此楊鄒華建議,酒店可以通過郵件等形式回訪,或在電話回訪前事先取得客戶明確、自愿的知情同意,流程更為合理。
編輯: 衛思冰
責編: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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