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理工學院一份通報批評文件在網絡上引發關注。一名學生因在學生社區送外賣,被學校通報批評。
網傳文件抬頭為“東莞理工學院學生工作部”,落款日期為2026年4月16日,并加蓋公章。文件雖對部分隱私信息進行了涂抹處理,但仍可辨認出,一名學生于2026年4月8日在學生社區送外賣,違反了《東莞理工學院學生社區管理規定(修訂)》(莞工[2023]78號)第三章第十二條第(六)款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相關同學通報批評。
文件中還寫道:“希望同學們引以為戒,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不能在宿舍進行商品零售、代銷代購、打印復印、送外賣和派發傳單等活動,不能將宿舍作為倉儲空間或場所。”文件上同時蓋有“準許張貼”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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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理工學院相關人士向記者證實,4月17日當天確實發布了該通報,但下午就被收回了,收回的具體原因暫且不明。記者致電東莞理工學院學生工作部,工作人員表示需向上級匯報后才能答復。
(海峽都市報、大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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