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東京地方檢察院正式對闖入中國駐日大使館的陸上自衛官村田晃大啟動“鑒定留置”程序,將其送往指定機構進行精神鑒定,留置期長達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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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件曝光之初的“持刀自殺”說辭,到如今的精神鑒定程序,日方這套操作早已被中方精準預判,所謂的“精神問題”,不過是為包庇闖館暴徒量身打造的免責借口,日方這是對中國外交機構主權的公然漠視,更是對國際法基本準則的粗暴踐踏。
3月24日,陸上自衛隊三等陸尉村田晃大攜帶刀具闖入中國駐日大使館,這一嚴重侵犯外交機構的惡性事件。
但事件發生后,日方的操作從一開始就充滿了刻意引導的意味:先是通過媒體放出村田“持刀是為了自殺”的供述,試圖將一起帶有明顯政治挑釁意味的闖館事件,扭曲為個人極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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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接著,東京地方檢察院又以“調查刑事責任能力”為由,啟動了日本刑事訴訟中的“鑒定留置”程序,將村田送往指定機構進行精神鑒定,留置期從4月17日持續至6月16日。
日方的司馬昭之心,早已被中方一眼看穿。4月16日,中國駐日本大使館臨時代辦施泳在記者會上就直接戳破了日方的謊言:“有報道稱村田持刀是為了‘自決’,我想問,這是要幫他減輕罪責嗎?下步,日方是不是還要說他有‘精神疾病’,進一步為他開脫呢?”
這番質問并非無端猜測,而是基于日方一貫的操作邏輯發出的精準預判,果然,僅僅一天之后,日方就啟動了鑒定留置程序,朝著“精神障礙免責”的方向邁出了關鍵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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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日本法律,若嫌疑人被認定為“心神喪失(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將直接不予處罰;若被認定為“心神耗弱(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也可依法減輕刑罰。這一制度本是為保障精神障礙者的合法權益設立,卻被日方當成了包庇惡性事件嫌疑人的工具。
對村田晃大而言,一旦精神鑒定結果被認定為“心神喪失”,日方就可以順理成章地做出不起訴決定,將其送入醫療設施接受所謂的“強制治療”,既避免了公開審判引發的外交爭議,也能將事件定性為“個人精神問題”,淡化其背后的政治挑釁色彩。
更令人不齒的是,村田晃大并非普通民眾,而是經過自衛隊嚴格選拔、接受過專業軍事訓練的現役軍官。日方長期宣傳自衛隊有著“嚴苛的人員篩選標準”,聲稱能確保隊員具備合格的心理素質與職業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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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今,一個經過層層選拔入伍、僅培訓數月的年輕軍官,卻突然被推上“精神障礙”的鑒定臺,這本身就是對自衛隊選拔制度的莫大諷刺。
村田晃大攜帶刀具闖入中國大使館,本身就是對公約的公然違反,日方本應依法嚴懲肇事者,向中方做出合理交代。可如今,日方卻試圖用精神鑒定的程序,為這一惡性事件“降格處理”,本質上是在縱容侵犯外交主權的行為,更是對中國合法權益的公然漠視。
更值得警惕的是,日方的操作并非孤立事件。近年來,日本國內右翼勢力抬頭,針對中國外交機構的挑釁行為時有發生,而日方卻始終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此類行為。此次對村田晃大的包庇,無疑會向外界傳遞錯誤信號,助長右翼勢力的囂張氣焰,給中日關系埋下更多不穩定因素。
日方若真的重視中日關系,就應當摒棄投機取巧的小心思,正視中方的嚴正關切,依法嚴懲暴徒,而不是用這種自欺欺人的方式,繼續挑戰中方的底線。
外交主權不容侵犯,國際法準則不容踐踏,任何試圖包庇闖館暴徒的行為,最終只會讓日本自身的國際信譽受損,也必將遭到中方的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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