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浩公律師事務所 刑事研究院 文章/張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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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聞事件
“鬧哪出?小偷報警抓自己!”安徽南陵,一小偷打算凌晨半夜偷東西,他上到頂樓,用繩子拴住自己,準備把自己降到辦公室去偷,沒料到,自己竟被懸在空中,上不去下不來,在空中差不多掛了三四個小時,沒辦法只好報警救助,也不得不交代掛空原因。
一男子平時沒啥正經職業,沒錢了就干點活,賺到點錢就揮霍一空。有一次,他在一個工廠打了幾天零工,工作過程中,他沒有認真干活,而是偷懶耍滑,四處亂看。工頭見他不好好干活說了他幾次,但他這個人,別人說了也不當回事,后來人家就不用他了。
干這幾天的工錢花沒了,也沒找到其他工作,男子也發愁。他腦子一轉,突然想到之前打工那個工廠,自己當時四處看了,對那里環境也挺了解,辦公室的位置,廠房的位置都了如指掌。找不到活就去偷吧,他第一次產生了這樣的想法。可是白天大家都上班,怎么好偷呢!
他想到半夜行動,而且要給自己的行動設計一個完美方案。
他覺得廠房的東西肯定不如辦公室的值錢,但辦公室大門鎖的嚴嚴的,也不好進。于是他想到從樓頂把繩子固定,然后用繩子拴著自己,把自己從上往下送,然后順著窗戶進到辦公室,然后拿些值錢的東西。
成功進到工廠后,帶著忐忑的心情,他來到樓頂,一切準備就緒后,他拴住自己順著樓頂往下來,但不知道哪里出了問題,他被卡住不動了,既不能返回樓頂,也不能繼續往下。
懸著的滋味不好受,他覺得時間過得很慢,可又覺得時間過的很快,自己想盡各種辦法也沒能脫身,竟懸在空中3個多小時了。
天快亮了,這要是讓別人看到,可鬧笑話了,一定會被傳的滿城風雨,然后也會被報警送進去。他自己做了一些思想斗爭后,想著還是自己報警吧,看樣子是逃脫不掉的,與其讓別人看見笑話后再報警,不如自己報了,還能早點脫身。
于是他撥通了報警電話,講述了事情的經過和自己所在位置。很快,他被救下來,同時也被帶走了。
在審訊室,被告訴以后要好好做人,不要做違法犯罪的事,他只是悔恨的低頭。
二、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詐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或者敲詐勒索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
三、法律知識學習
關于本案,從法律角度審視,錢某某的行為屬于典型的盜竊未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錢某某已著手實施盜竊行為——他將繩索固定于樓頂并試圖通過窗戶進入辦公室,這一行為已超出預備階段,進入了“著手實行”的階段。其未能進入辦公室的原因是操作失誤導致繩索纏困,這屬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非主動放棄,因此構成犯罪未遂。
值得注意的是,錢某某的行為還涉及“入戶盜竊”的情節。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均構成盜竊罪。即使未實際竊得財物,入戶盜竊未遂同樣構成盜竊罪(未遂),可參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H法院曾對一起入戶盜竊未遂案件作出判決,被告人雖未實際竊得財物,仍因盜竊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本案中,錢某某意圖進入辦公室這一相對封閉的場所行竊,符合“入戶盜竊”的行為特征,即便未實際取得財物,也已觸犯刑法。
本案最具戲劇性的一點在于,錢某某是主動報警求救的。這一行為在法律上是否構成自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自首的核心構成要件有二:一是“自動投案”,二是“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錢某某在警方和消防人員趕到前主動撥打110報警,并在報警時直接說出“我偷東西被掛住了”,說明其自動投案且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符合自首的法律要件。即便其投案的直接動機是求助于救援,但法律上“自動投案”并不要求投案動機必須是出于悔罪,只要犯罪后主動將自己置于司法機關控制之下并如實供述,即成立自首。
四、案件引發的社會思考
安徽南陵這起“索降”盜竊未遂案,以荒誕的開場開始,以法律的制裁收尾。錢某某懸掛在空中的那數小時,是他個人選擇的結果——他的行為本身就是對“不勞而獲”最生動的反諷:一個連基本工作態度都缺乏的人,連“做賊”都無法成功。這個故事值得每一個社會成員深思:法律是社會的底線,守法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只有腳踏實地、合法謀生,才能真正立足于社會。同時,我們也期待社會各界能夠共同努力,從就業支持、心理疏導、法治教育等多個維度發力,為每一個人創造更多通過合法途徑實現自我價值的機會,讓“走投無路”不再成為鋌而走險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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