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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兩刀奪走了強強(化名)的生命,歿年29歲。涉嫌殺人者同某楠是強強的同鄉、同事,二人一起長大,案發前他們還在一起聚餐、喝酒、唱歌。
4月14日,此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二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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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強父親說,原計劃今年想給兒子把婚禮辦了,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他最后一次見兒子,是案發前幾天。強強的朋友要結婚,他開車拉著同某楠返回村里,之后同某楠留在了村里,而強強返回西安。直到案發次日,他接到警方電話才得知,強強已經出了事。
據公訴機關起訴書,2025年6月18日,同某楠開車從老家前往西安。在西安市區,他接上了強強的表弟。當晚,在周至縣,同某楠、強強、強強表弟及同事四人一起吃了飯,還喝了酒。飯后幾人又前往附近的KTV繼續唱歌飲酒,直至當晚11時許才結束。
至次日凌晨零時許,強強發現,表弟獨自打車離開了周至,隨后他與同某楠發生了口角。案發前后,強強女友也在現場。她說,強強認為,喝酒吃飯都是他表弟掏的錢,表弟離開前同某楠還向表弟借了幾百元錢。“他很生氣,覺得同某楠是在坑他表弟。”緊接著,二人的爭吵加劇。
起訴書顯示,同某楠至路邊的便利店購買了一把水果刀,打開包裝后,右手持購買的水果刀沖向強強,在其胸部連續捅刺兩刀。強強在逃離后倒地。
6月19日上午9時20分許,強強經搶救無效后死亡。
案發當日凌晨,警方在醫院將同某楠抓獲。同某楠對使用水果刀捅刺強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隨后,警方將其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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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強強父母開始變得反應遲鈍、精神沮喪,日子一天不如一天。案發后,同某楠家人曾找人尋求諒解,但遭拒絕。“我只希望對他能重判。” 強強父親說。
公訴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對該案提起公訴。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同某楠因瑣事故意持刀連續捅刺他人致命部位,致一人死亡,后果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月14日,案件庭審中,公訴機關出具了補充的報告,同時出具了一份由警方撰寫的情況說明顯示:在辦理該案中,警方曾通過走訪工友、村民、親友調查了解情況,并未發現二人存在矛盾。
同某楠對案件事實部分未做發言,但其辯護人對案由及附帶民事賠償具體金額提出異議。
強強母親流著淚旁聽了該案。該案當庭未做宣判。
來源 | 上游新聞
主編 | 彭丹編輯 | 杜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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