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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河北機場集團
中國經濟時報訊(記者 唐沙砂□劉明暢 剛澤賞)日前,河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民用機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河北省民航領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將為河北省深度融入京津冀世界級機場群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備案審查處處長郭樹兵介紹,河北省共有運輸機場7個、通用機場22個。2025年,全省累計運營航線184條,通達城市91個,對河北省經濟增長、群眾出行便利作出了重要保障。隨著河北省民航事業的快速發展,民用機場發展也面臨當地政府部門對機場管理職責不明確、機場安全環境保護力度不夠,特別是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保護存在薄弱環節等亟待解決的問題,需要通過地方立法予以破解。
《條例》共7章42條,分為總則、規劃與建設、安全環境保護、公共秩序管理、保障與服務、法律責任和附則。
郭樹兵表示,為厘清政府和有關部門職責,《條例》規定了省、民用機場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政府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職責;省級民用機場管理部門為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設區的市、縣級民用機場管理部門由同級政府確定;機場運營人具體負責機場的安全和運營、機場內公共秩序和場容環境管理。
《條例》注重機場和地方規劃建設銜接,規定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省民用航空發展規劃,省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省運輸機場建設規劃,并納入全省民用航空發展規劃;運輸機場建設項目法人編制機場總體規劃,應當征求有關軍事機關、政府和駐場單位等方面意見,并經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或者地區民用航空管理機構批準后實施。
為加快建設和融入京津冀世界級機場群,《條例》規定河北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與北京市、天津市人民政府協作,推進三地民用機場協同運行和聯合管理,加強安全、運行、服務等標準對接。
為加強民用機場安全環境保護,《條例》依法劃定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和電磁環境保護區,并分別規定七類和五類禁止性行為,同時加強凈空狀況核查和電磁環境監測。規定機場運營人會同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民用航空器噪聲對機場周邊地區的影響;機場所在地有關人民政府劃定噪聲敏感建筑物禁止、限制建設區域并實施控制,并會同地區民用航空管理機構協調解決噪聲影響引發的相關問題;機場應當具備防范和處置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相應能力,依法配備探測、反制設備并按規定使用。
為規范公共秩序和場容環境,《條例》對機場內經營性業務有償轉讓經營權、進入機場車輛特別是營運車輛進行了規范,列出了機場內十三類擾亂公共秩序和破壞場容環境的行為,并明確了機場運營人處置職責。
此外,《條例》服務保障民用航空發展,對航班延誤取消、大面積航班延誤應對作出規定;明確省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制定低空經濟發展相關發展規劃,完善支持政策措施,鼓勵低空經濟領域技術創新。同時,鼓勵支持設立直升機起降點和無人駕駛航空器、電動垂直起降航空器等起降場,探索城市空中交通場景應用。
總 監 制丨王列軍車海剛
監 制丨陳 波 王 彧 楊玉洋
主 編丨毛晶慧 編 輯丨蔣 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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