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時報
【環球時報報道 記者 李萌 劉洋】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條例》旨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護中國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維護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
《條例》共20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明確適用范圍和工作機制。外國國家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實施不當域外管轄措施,危害中國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損害中國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的,中國政府有權采取相應的措施。明確中國政府有權對與中國存在適當聯系的行為實施域外管轄措施。規定國家建立健全應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有關工作機制,統籌協調相關工作。
二是建立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識別、阻斷和反制制度。建立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識別制度,明確識別工作的程序、考慮因素等。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執行或者協助執行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并規定了相關豁免制度。明確國家層面采取的反制和限制措施。針對推動實施或者參與實施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的外國組織、個人,建立惡意實體清單制度,明確相關程序、采取的措施和豁免制度等。針對執行或者協助執行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的組織、個人,規定了禁執令制度,并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是健全服務保障制度。明確任何組織、個人執行或者協助執行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侵害中國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的,中國公民、組織可以依法起訴。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指導服務。行業協會商會發揮行業自律和協調作用,為會員提供與應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有關服務。
“中國出臺新規反制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馬來西亞《今日商業》引述《條例》內容報道稱,此舉是繼2021年《反外國制裁法》出臺后,中國針對外國制裁問題制定的更廣泛的法律工具的一部分。中方一直批評單邊制裁和“長臂管轄”,特別是西方國家的做法,認為這些做法破壞了全球貿易規范。《條例》表明北京方面正繼續努力加強其法律和政策應對措施。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霍政欣13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務院制定《條例》的根本目的是反對霸權主義、強權政治,用法律形式明確中國不接受任何國家的“長臂管轄”,用法律武器向國際秩序破壞者、攪局者說“不”,堅決維護國際法和國際秩序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霍政欣介紹說,一段時間以來,某些國家打著“法治”幌子,置國際法于不顧,通過不當行使域外管轄權強制我國企業和相關當事人遵守其本國立法、司法和行政措施的情況愈演愈烈,不僅嚴重擾亂我國市場經濟秩序和法治環境,亦嚴重沖擊多邊主義和國際法治根基。對于外國不當行使域外管轄權的單邊措施,我國現行“三反”法律法規缺少針對性的反制手段和阻斷工具。此次《條例》的頒布,以行政法規的方式建立反制和阻斷外國不當域外管轄的法律制度,進一步豐富了“三反”法律工具箱,是我國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建設和健全涉外國家安全機制的標志性成果,標志著我國運用法治方式維護國家和人民權益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
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周密13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條例》的出臺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一方面,《條例》的制定符合我國現行法律授權和現實需要;另一方面,當前形勢并非中國主動采取措施,而是由于許多中國企業實際遭受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的嚴重沖擊和限制。值得注意的是,除中國外,歐盟等多個經濟體也已出臺類似阻斷或保護措施,以維護本國企業合法權益。
霍政欣告訴記者,《條例》在制度上建立了對外國實施不當域外管轄措施行為進行評估和反制的制度和“惡意實體”清單,既為反制外國對我國不當行使域外管轄提供了法律依據,也為推動實施或者參與實施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的外國組織和個人等主體“量身定制”了精準的反制措施。他特別提到,《條例》創新性地建立了“禁執令”制度,不僅為阻斷外國立法、司法或執法當局實施的不當域外管轄措施構筑了牢固的“法律墻”,也為相關當事人依法抗辯此類措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盾”。
周密表示,《條例》的出臺為后續制定和完善相關具體法律法規提供了重要參考和基礎。隨著實踐的不斷積累,這些經驗有望進一步推動更高層級的立法進程,從而逐步構建系統完備的法律體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