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滿屏都是《十日終焉》的消息,歡網大數據一出來,這部由肖戰領銜主演的無限流懸疑劇,以1.03億的單日微博劇集指數,成了內娛史上第一部還沒開播微博指數就破億的劇集。
還有那個30秒的預告,就一句“我叫齊夏,我要開始說謊了”,播放量破億,點贊超660萬-——這排面,這熱度,不服不行。
說實話,作為一個整天埋在故紙堆里的文史愛好者,看著全網狂歡,我腦子里第一反應不是“哇,肖戰好帥”,而是—— “終焉”這倆字用在這兒,是不是有點兒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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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作為一個整天埋在故紙堆里的文史愛好者,我第一眼看到《十日終焉》這個劇名時,腦子里的第一反應不是“哇,肖戰好帥”,而是——“終焉”這倆字用在這兒,是不是有點兒不對勁?
別急著笑我較真。您想啊,“終焉”這詞在咱們老祖宗的典籍里,那畫風可是歲月靜好、現世安穩的代名詞。最早《詩經》里就有“卜云其吉,終焉允臧”,說的是占卜結果大吉大利,最終必定萬事順遂。
到了《國語·晉語四》,晉文公重耳流亡到齊國,娶了齊桓公的女兒,住著住著就不想走了,他手下人急得跳腳:“文公安齊而有終焉之志!”——翻譯成大白話就是:“老大在齊國待舒坦了,打算在這兒養老送終了!”聽聽,“終焉之志”那是“我想在這兒過一輩子”的浪漫,是“此間樂,不思晉”的安逸。
再到東晉,書圣王羲之跑到浙江,一看會稽山水,立馬“便有終焉之志”——北京?不回了,就在這兒養老了!所以您看,古人心目中的“終焉之地”,那妥妥的是世外桃源、養老勝地,是讓人恨不得原地退休、買房落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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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十日終焉》里這地方呢?一群陌生人醒來,發現自己被困在每十天就重置一次的死亡循環里,記憶抹除,還得跟十二生肖玩命,動不動就化成一灘血沫。
主角齊夏帶著一幫人拼了老命要逃出去——這哪是“終焉之志”啊,這分明是“速逃之志”!我當時就琢磨:編劇是不是沒翻過《康熙字典》?您這地名取反了吧?
但后來我多翻了幾頁劇情簡介,又扒了扒原著小說的設定,突然就拍了一下大腿——嘿,人家非但沒取錯,這名字還取絕了!
這個被叫做“終焉之地”的鬼地方,原來有個特別好聽、特別正統、特別符合古籍審美的原名——“桃源”!就是陶淵明筆下“芳草鮮美,落英繽紛”的那個桃源。按故事里的說法,是天龍背叛了神,硬生生把這片本該讓人“終焉之志”的樂土,改造成了一個十日一死的殺戮輪回場。
您琢磨琢磨這個反諷:一個原本讓人想在此終老的地方,如今卻變成了每個人做夢都想逃離的地獄。創作者用“終焉”二字,玩的正是這個詞的雙重面孔——它既指向每十天準時降臨的“終結”與“死亡”(日語里“終焉”的常見用法),又在暗戳戳地提醒你:這里曾經、本應、可以是那個讓你安心終老的“終焉之志”的“終焉”。
這事兒說白了,就是一場跨越兩千年的詞語“大變臉”。古代漢語里的“終焉”,重點落在“焉”——一種悠然自得的語氣,仿佛在說“就在這里吧,挺好的”。
而現代網絡文學、日本ACG文化里回流過來的“終焉”,重點落在了“終”——終結、末日、毀滅,撲面而來一股中二病般的暗黑氣質。
《十日終焉》的創作者偏偏把這倆意思揉在一起,讓一個詞同時發出兩種聲音:一邊是王羲之在會稽山揮毫潑墨:“此地甚好,吾之終焉也。”另一邊是齊夏在十二生肖的追殺下奪命狂奔:“此乃終焉之地,快跑!”
所以您問我“終焉之地”命名是否正確?我不僅要說正確,還要說精妙得讓人想鼓掌。這就好比給一個十八層地獄掛上一塊“人間天堂”的匾額——每一個字都認識,每一個字都在撒謊,但正是這種撒謊,讓真相變得更加刺眼。
想象一下,王羲之穿著寬袍大袖被時空穿越扔進《十日終焉》的考場,看著眼前戴著兔子面具的考官和滿地的血霧,他老人家大概會呆立三秒,然后仰天長嘆:“這不是我想要的終焉之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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