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荔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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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述
(作者陳述;本文系荔枝新聞客戶端、荔枝網獨家約稿,轉載請注明出處。)
今天,#男子被保時捷車主當交警面威脅#一事引發全網嘩然。浙江臺州一保時捷車主,先是違規開遠光燈、越線逆行,逼停正常行駛車輛,在交警到場勸阻后,非但沒有絲毫收斂悔過,反而在駕車駛離之際,搖下車窗放出“下次碰到絕對把你撞了”的狠話,赤裸裸的死亡威脅,當著執法交警的面脫口而出,囂張氣焰令人發指,不僅像一根刺扎在公眾心上,也在狠狠叩問規則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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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撞死你也就20萬”,一保時捷女車主撞車后恐嚇對方被杭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到此次臺州車主當著交警面放狠話,類似事件屢屢刺痛公眾神經。這些車主的囂張,把車標當成特權通行證,以為開著豪車就能在馬路上橫行無忌,視交通規則為無物,視執法權威為空氣。他們的邏輯荒誕又危險:仿佛車價越高,就越能凌駕于法律之上,越能隨意踐踏他人的路權與安全。
更值得警惕的是,事件中交警的處理方式。面對保時捷車主的多項違法事實,現場僅以“兩分鐘勸阻”草草收場,既未固定違法證據,也未當場開具處罰通知書。這種“和稀泥”式執法,看似息事寧人,實則是對違法者的縱容,對守法者的不公。法治社會的基石,從來都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是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豪車從來都不是違法的擋箭牌,車標更不是囂張的資本。《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違規開啟遠光燈、逆行應處以罰款、記分;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更是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處拘留或罰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會因為開的是保時捷就網開一面,也不會因為開的是普通車就苛責刁難。無論是誰,只要觸碰法律紅線,就必須付出相應代價。
保時捷車主的囂張言論,不只是“車標囂張癥”的一次發作。在法治社會的語境下,這種病癥也注定沒有生存空間。我們期待當地交警部門能給出一個公正的處理結果,也希望所有交通參與者都能明白:真正的體面,從來不是開什么車,而是守什么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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