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安鄉公安
陽春三、四月,正值毒品原植物罌粟生長的季節,為有效預防和打擊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犯罪行為,近期,安鄉縣公安局聯合各鄉鎮,緊扣季節特點,組織民輔警和社區干部深入田間地頭,扎實開展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踏查工作,共查處兩起非法種植罌粟的案件。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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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大鯨港派出所民警在禁種鏟毒專項行動中,發現轄區居民黃某自家菜地里種有罌粟苗疑似物,民警立即開展現場調查。經查,黃某菜地共有17株罌粟苗,在黃某的見證下,民警現場對17株罌粟苗疑似物的植株進行鏟除并裝袋送檢。經詢問,黃某對其在家中菜地種植17株罌粟苗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黃某因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行為,已被安鄉公安依法行政處罰。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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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安全鄉鎮政府和安全派出所在開展禁種鏟毒踏查工作中,對安全鄉大港村胡某某在自家菜地里種植的25株毒品原植物罌粟苗進行了鏟除。經詢問,胡某某在家中菜地種植25株罌粟苗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胡某某因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行為,已被安鄉公安依法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
這些誤區,千萬別踩!
誤區一:罌粟是治病偏方,自用種植沒事
正解:罌粟不是藥材,幼苗和汁液含嗎啡等生物堿,長期食用易成癮、致中毒,且無論用途如何,種植即違法。
誤區二:種一兩株罌粟,數量少不犯法
正解:法律無“數量豁免”,種一株也違法。
誤區三:罌粟花好看,種來觀賞不違規
正解:罌粟并非普通觀賞植物,任何形式的非法種植,均要承擔法律責任,哪怕僅用于觀賞。
誤區四:罌粟殼能提味,加在食物里沒事
正解:罌粟殼無提味作用,添加目的是讓人成癮,非法使用、儲存均違法,與種植罌粟一樣,需承擔法律后果。
來 源:禁毒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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