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事先通知,沒有任何書面文件干得好好的工作突然在當天就換了人接手這樣的情形,著實令人錯愕
2022年1月,德州城區的李女士(化名)入職了德州鼎聚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下簡稱:鼎聚)。
簽勞動合同時,公司遞給她一份空白合同,只讓她簽名按手印。沒有公司蓋章,也沒有給她留一份。
她當時沒多想,想著先干著再說。而這一干,就是四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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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年里,她的工作地點(售樓處)換過兩次,工資發放方也變了——最初是鼎聚發,后來變成了山東聯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發放。而她實際每天干活、接受管理的地方,是財金·云湖十里營銷中心。
簡單說就是:A公司(鼎聚)簽合同,B公司(聯領)發工資,C公司(財金)管人干活。三家公司主體資質均沒有任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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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三角用工”關系,在現實中并不少見,但對打工人來說,一旦出問題,連找誰負責都很難搞清楚。
2026年3月30日,管理方(德州財金)的一位負責人找到她,說:“鼎聚和我們公司的合作合同3月31日就到期了,4月1日開始,這個項目由財金自持物業公司接手。你可以申請新公司面試資格,但要先跟原單位辦離職,再交簡歷。不過我們也不保證你能面試通過,也不保證能錄用你,更不保證能干多久。”
李女士心里不踏實,4月1日,李女士照常到崗。當天新物業公司的人已經進場。還沒等她反應過來,管理人員當場明確告知:“沒有必要在這耗了,支持走法律程序,再耗在這里也沒有任何意義,也不會給開工資了。”
就這樣,當天李女士失去工作。
與她簽約的那家鼎聚公司,作為名義上的用人單位,沒有任何書面通知,沒有提前30天告知解除勞動關系,也沒有人跟她協商經濟補償。
目前李女士決定通過勞動仲裁,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從李女士的遭遇,這是一個精心設計的“勞動關系迷宮”。在那份不完整的勞動合同背后,簽合同、發工資、實際管理,每個環節都是不同單位,每家只露一角。她的遭遇,撕開了某些企業通過“混同用工”,來規避責任的灰色操作。
這不僅僅是一個人的委屈,更是懸在許多勞動者頭頂的一把利劍。在實際工作中,當簽約單位、發薪單位、用工單位不是同一家時,就要高度警惕,同時保留一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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