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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6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6〕4號)和《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6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辦學〔2026〕94號)精神,今年我省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國家、高校、地方三個專項計劃。
一、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
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國家劃定的38個縣(包括26個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12個原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名單附后)。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至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已在當地參加2026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共53個縣(國家專項計劃確認的38個縣和15個原省定扶貧開發重點縣,名單附后)。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至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已在當地參加2026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省農村地區,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我省的農村;已參加2026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根據教育部規定,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二、申報方式和審核要求
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2026年起,高校專項計劃不再由高校組織報名、資格審核和校測、不單獨發布招生簡章,依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志愿進行錄取,錄取分數不低于我省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條件擬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于2026年4月11日8:00—20日18:00期間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進入“資格條件申報”頁面進行申報,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申報的考生,無法進行資格審核,不能取得相應的資格。實施區域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要做好政策宣傳和報考指導工作,確保考生應知盡知。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在考生高考報名時已完成申報,現處于資格審核階段,無需再次申報。
各類專項計劃資格審核時,考生須提交本人和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如申請人父母不具有法定監護人資格,應提供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并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資格證明,請申報考生做好有關準備。證明材料原件連同復印件交學籍所在學校,經班主任審核,確認考生符合有關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并簽字,再由校長審核簽字后,加蓋學校公章,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審核完成后,逐級報市級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復核。
三、信息公開和監督渠道
考生所在學校以及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省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和省教育考試院按照要求逐級公示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信息公示時,向社會公布縣、市及省三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舉報電話、網站和信函通訊地址,接受舉報和申訴,及時受理、查處資格造假等問題。
按照教育部規定,對于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一經查實,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四、政策宣傳和咨詢服務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學校為考生提供政策解讀、信息發布和咨詢答疑等服務,通過服務大廳、官方網站、官方賬號、校園講座、校園廣播、班級板報、信息推送等形式,全方位宣傳有關專項計劃政策規定、申報辦法等,重點加強對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流程變化的提醒工作,鼓勵實施區域內符合條件的優秀學生積極報考。
考生可登錄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www.haeea.cn),進入“河南省招生考試綜合服務大廳服務電話”欄目,查詢報名地縣(市、區)、省轄市招生考試機構綜合服務大廳的聯系方式,進行電話咨詢;或撥打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熱線電話0371-55610639;也可登錄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留言咨詢;或關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服務號進行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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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南省教育考試院
編 輯:董方方
責 編:程田慧
審 核:韓 波 孫 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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