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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過七旬的鄭女士夫婦是上海靜安區一家珠寶店的老客戶,累計消費幾十萬。2024 年 7 月 14 日傍晚,夫婦倆路過門店時,被店主和店員邀請進店 —— 店內張貼 “全場 1.5 折” 廣告,店主重點推薦一枚 3.08 克拉馬達加斯加紅寶石戒指,標價 197500 元,按折扣計算后,夫婦倆以 29600 元轉賬成交,店員開具收據并交付戒指與鑒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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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是老客戶專屬福利,沒想到戒指到手僅兩小時,店主就來電稱 “有質量問題”,讓次日到店。因當晚看歐洲杯決賽、次日外出郊游,鄭女士夫婦未能赴約。結果兩天后,他們竟接到警方電話 ,店家報警稱店員誤將非打折商品低價出售,要求解除合同退戒指。“他發了朋友圈說紅寶石賣掉了,肯定是有人出更高價,才轉頭找我們。” 鄭女士是這樣認為的。鄭女士丈夫更是氣憤:“交易已經完成,我只認標價、折扣和成交過程,他的誤解跟我無關。珠寶行規矩就是出門不認賬,撿漏是本事,虧了是眼力,哪有反悔的道理?”
為了解店家立場,記者暗訪涉事珠寶店。店員表示,這枚紅寶石是老板娘為美國回來的客戶專門訂購的寄售商品,并不在打折之列,當時銷售店員已辭職,老板因忙著珠寶展和擺攤,沒理清貨品價格,才導致 “價格調錯”,一下損失近 16萬,“老板娘在的話肯定不會出錯,我們第一時間溝通,但顧客不來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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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無果后,沖突進一步升級。幾天后,鄭女士夫婦看完珠寶展返程時,被珠寶店老板一路跟蹤至地鐵 7 號線。對方先是態度和善要求退還戒指,遭拒后竟擋在地鐵口阻攔乘車,上車后在車廂爭執,到站后還叫來兩名男子圍堵夫婦倆。恐懼之下,鄭女士夫婦報警,警方訓誡店家,明確告知其應通過合法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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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珠寶店以 “重大誤解” 為由訴至法院,提交寄售合同、聊天記錄等證據,請求撤銷合同并退還戒指,稱損失 16 萬余元。根據《民法典》第 147 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可撤銷,且重大誤解的撤銷權行使期限僅 90 天,因此才趕在此時起訴。
鄭女士夫婦帶著消費憑證、報警記錄、跟蹤照片等證據求助律師張玉霞。律師表示,珠寶店在法庭上提供的重要證據,寄售合同,存在后補的可能性,未必是真實的。同時也認為,這些證據是和本案沒有關聯性的,像寄售合同中,其實沒有明確地列明這個涉案的紅寶石。
靜安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雙方已就戒指數量、原價、優惠力度和實收價格達成明確合意并履行完畢,珠寶店證據不足以證明 “重大誤解”,且紅寶石無統一指導價,價值依賴雙方合意與市場認可,交易后應守誠信。一審判決鄭女士夫婦勝訴,珠寶店不服上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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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出,珠寶交易向來遵循 “錢貨兩清、眼力為憑” 的行業慣例,店家在銷售時應謹慎,交易完成后更需堅守誠信,這是維系市場規范有序的核心紐帶。
這場持續近兩年的糾紛,最終以老客戶勝訴告終,但多年的顧客與店家信任徹底破裂。律師提醒,珠寶等無指導價格的商品交易,買賣雙方均需謹慎,店家應規范定價與促銷管理,消費者也需留存完整交易憑證,遇糾紛通過合法途徑維權。
看看新聞記者: 郭驥
編輯: 劉黎明
視頻編輯: 劉黎明
責編: 沈雪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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