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宣判了一個特別的行賄案,引人深思。
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被區域法院分別判處8至14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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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他們向一所國際幼兒園行政主任行賄共約110萬港元,以安排12名學童插隊入讀幼兒班。
這所幼兒園雖是民辦,但招生機制是按輪候名單排序;而涉案的12名學童原本排位靠后,家長支付賄款后,成功“插隊”。
此案有幾個令人震驚之處:
香港的“卷”一點不比內地輕
看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在香港同樣深入人心,從幼兒園就開始了激烈爭奪。
優質資源不是一個絕對數,而是“比較”出來的,好中有更好,做父母的自然永不滿足,“拼爹”不已。
這13名被告,大多是35到48歲的社會中堅力量,并非不懂法,而是太迷信“金錢萬能”。
他們以為這只是“茶水費”,只要做得隱蔽,就神不知鬼不覺。甚至有家長在孩子通過面試后,還主動介紹朋友行賄。
為自己的娃讀書,搞“人情往來”,情有可原,但法不留情。
13名獲刑者損失慘重
付出了大量金錢,沒能上成心儀學校,還換來了案底。
每個人的幾萬元,再加上律師費、誤工費和未來的收入折損,110萬的真實虧損,至少是500萬起步。
更重要的,對于中產家庭來說,階層滑落往往就在一瞬間。一旦留下刑事記錄,不僅自己求職受限,更要命的牽連到孩子。
將來孩子想考公、參軍,甚至申請歐美名校的簽證,這道污點隨時會成為定時炸彈。
想花重金給孩子鋪一條捷徑,結果可能親手堵死了他未來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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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錢上學”后果很嚴重
按照人情社會的想法,只是為自己的孩子讀書,花點錢找人托關系,多大個事?
但是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香港學位資源有限,并斥責14名被告“毫無悔意”。
“他們的行為抹殺其他學位申請人公平入學的機會,動搖香港社會的廉潔基石,法庭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向公眾傳遞正確的廉潔信息。”
說得很明白,這不是什么簡單的“走后門”,而是“動搖基石”,今天可以為幼兒園學位賄賂,明天就可以為名校推薦信、為公司項目去復制。
當“花錢擺平”成為心照不宣的潛規則,“公平”就成了一句空話,廉潔的基石,會從最細微的裂縫開始崩解。
有必要說一下,這是香港廉政公署調查并起訴的。
作為獨立于政府架構、專責反貪的執法機構,廉署自1974年成立以來始終堅持“零容忍”反貪理念。
前不久,香港廉政公署宣判的一起賄賂案引發熱議。
48歲的香港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系副教授杜渡,因1000港元行賄,被判入獄4.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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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杜渡通過地產中介鐘芳宙,看中一套月租1.6萬港元的房源并簽訂臨時租約,但僅過半天,便找到了更心儀房源。
杜渡不愿支付違約金,就給中介發微信,承諾支付1000港元“補償”,稱“習慣內地私了方式”。
不料,鐘芳宙當場拒絕并向廉署舉報,遂東窗事發。
上個世紀60、70年代,香港貪污問題嚴重。如一位香港警司供訴的:“貪污就像晚上睡覺,白天起床、刷牙一樣自然。”
獨立運作、不受干預的香港廉政公署的成立是一個重要轉折點。50年來,廉署令香港成為全球公認最廉潔的地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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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小權就用到極致,是人性;把人性關進籠子,是法治。
內地家長看這條新聞,不該只當個吃瓜群眾。
其實在內地,從“擇校費”到“關系班”,教育領域的反腐風暴這幾年從未停止。
在2023年12月29日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中,明確將“在教育……等領域行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列為從重處罰的行賄情形。
這標志著教育領域行賄已被“盯上了”,紀檢監察機關也已將教育領域行賄列為重點查處對象。
如果家長以為可以鉆空子,“贏在起跑線”的必要投資,可能會付出沉重代價。
實際上,家長更期待的是一視同仁,不能搞幕后交易,贏者通吃,老實人吃虧。
違規招生是教育反腐的重災區,眾多的校長、園長栽倒其中。只是反腐利劍,是否也該轉向“行賄者”“請托者”?
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只有防微杜漸,才能守護公平。
法治進程不會停止,香港的今天,很可能就是我們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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