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青橙融媒 呼和浩特日報)
近日
呼和浩特市維多利金色華府小區業主
反映
小區內十余棵大樹被
小區物業公司修剪后
樹木的樹冠幾乎被全部剪光
變成“禿頭樹”
引發業主褒貶不一的爭議
4月1日,記者實地走訪進行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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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記者在維多利金色華府小區 9號樓、10號樓前看到,十余棵高大的喬木被 “剃了光頭”,原本茂密的樹冠被全部剪除,僅留下光禿禿的樹干和寥寥無幾的主枝,與周圍未修剪過的樹木形成鮮明對比,顯得格外突兀。
經記者現場清點,9號樓、10號樓被修剪的樹木共計12棵,主要為榆樹和槐樹。“這些樹夏天還能遮陰,現在被剪成這樣,太可惜了。”一位路過的業主惋惜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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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此次樹木修剪,小區業主意見出現明顯分歧。
支持方認為,修剪解決了實際困擾。“低樓層以前采光特別差,屋里黑乎乎的,而且夏天樹上滴的油脂、落花落在車上,洗都洗不掉,修剪一下確實好。”有車的業主表示,多次向物業公司反映,樹木修剪后終于解決了遮光和 "滴油" 難題。
反對方則直指修剪 “太狠”。“修剪可以理解,但不能這么粗暴,好好的大樹被修剪成這樣,不僅嚴重影響小區景觀,也擔心這么狠的剪法會影響樹木生長和存活。”不少業主認為,物業公司為滿足部分業主訴求,已經損害了小區的公共綠化和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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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部分業主的質疑,記者來到呼和浩特市佳榮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金色華府項目服務中心。金色華府項目服務中心經理陳玉梅承認,修剪確系物業公司所為,時間在2025年8月和11月,分兩次進行,共花費7000余元,并坦言 “屬于花錢沒把事辦好”。
陳玉梅解釋,修剪緣起于9、10、12、15號樓多位業主自2024年起的持續投訴,反映樓前高大喬木嚴重遮擋室內采光,花油污染車輛,多次通過上門、電話、業主群等渠道強烈要求物業公司處理。物業公司經現場勘察后,將方案上報公司總部獲批,隨后聘請了有資質的專業團隊進行修剪。4棟樓共涉及14棵樹,其中9號樓、10號樓前共12棵樹,12號樓前1棵樹,15號樓前1棵樹。
“我們初衷是解決業主的實際困難,但現在看來,程序上確實有欠缺。”陳玉梅表示,4月1日上午新城區綜合執法局園林中隊工作人員到場后經過認定,已明確告知物業公司對樹木修剪過度。物業公司今后將吸取教訓,涉及小區重大事項,必須先向社區申請、開展民意調查,并報請相關部門批準后再實施。陳玉梅同時強調,此次作業僅為修剪,未砍伐樹木,樹木主干完好,并不影響樹木的生長。
內蒙古北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潘奕含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小區內綠地及樹木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并非個人或物業公司可隨意處置。
潘律師認為,物業公司的行為已涉嫌違法:其一,程序違法。修剪共有樹木,未經業主大會或業委會同意,未向園林主管部門報批,僅憑部分業主訴求擅自作業。其二,實體侵權。修剪過度損害了小區共有綠化景觀,侵犯了全體業主對共有財產的權益。即便樹木影響采光,依法也必須先報園林主管部門批準,方可依規修剪,嚴禁擅自 “砍頭”。
記者從新城區園林綠化服務中心了解到,小區內樹木的日常維護可由物業公司自主修剪作業,但修剪樹木達到一定數量須報園林主管部門批準。經該中心工作人員現場核查確認,維多利金色華府小區的佳榮物業未向新城區園林綠化服務中心履行報備及審批程序,于2025年11月擅自對小區內部分樹木實施修剪作業。其中4株喬木屬于典型的“砍頭”式重剪,已對樹木正常生長造成明顯影響(目前修剪樹木均未死亡);其余8株樹木修剪未發現違規情形。目前,此案已移交新城區綜合執法局園林中隊。
陳玉梅表示,物業公司以后將加強綠化養護公示,規范作業流程,避免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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