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資源廳、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聯合出臺《山西省遙感影像數據統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全省范圍內利用財政資金獲取、處理、分發(fā)、使用遙感影像數據實施統籌管理。
《辦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進一步加強遙感影像數據統籌管理,規(guī)范遙感影像數據獲取、處理、分發(fā)、使用,促進遙感影像數據開發(fā)利用,避免遙感影像數據重復采購和處理。
《辦法》按照高效便捷、有效管控、分工負責的原則,對遙感影像數據獲取、處理、共享、數據匯交、安全等做出詳細安排,對全省通用性強、使用頻率高、共性需求大等列入遙感影像統籌目錄的遙感影像數據實行統一獲取、統一處理、統一質檢、成果共享。
作為全省遙感影像數據統籌共享管理的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目前已初步實現多源遙感影像數據的集中整合與動態(tài)管理,具備了較高的遙感影像獲取、處理、管理和服務能力,建立了從數據接收、處理、分發(fā)應用于一體的現代化衛(wèi)星遙感應用技術體系,具備了國產公益衛(wèi)星遙感影像數據“7×24”小時實時接收、商業(yè)衛(wèi)星遙感影像數據統籌接收、T+0處理和T+1分發(fā)能力,具備了遙感影像數據統籌共享管理的良好基礎。
《辦法》共20條,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記者 薛建英 實習生 李辰靖)
來源: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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