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赤木瓶子
編輯| Mia
有朝一日,當音樂榜單已成為了熱搜“晴雨表”,那大概率不是某樂評人進行了辛辣點評,就是音樂版權又出爭端。
近段時間,李榮浩作品在QQ音樂、網易云音樂霸榜熱搜榜,《李白》《模特》等李榮浩經典作品重新涌入大眾視野,甚至讓李榮浩陷入抄襲風波的《小眼睛》,在QQ音樂評論區闖入大量網友評論,甚至也在并無歌曲音源的網易云音樂登上了“薛定諤的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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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不是第一個因為版權問題在社交媒體“掀桌”的人。2026年3月29日,他在微博發布長文及音著協未授權證明,指控單依純團隊在申請翻唱《李白》被明確拒絕后,仍在演唱會強行演唱,定性為"強行侵權"。
連鎖反應就此開始。除了李榮浩與填詞人吳向飛的周旋外,水木年華主唱盧庚戌跟進維權,要求商業翻唱《愛上你我很快樂》需補授權費;利比等音樂人控訴被侵占版權收益;人氣歌曲《夠愛》因作詞人拒絕授權,將不會出現在《乘風2026》(“浪姐”)舞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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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仍在持續發酵,有人指出李榮浩早年間抄襲證據。今日(4月1日),李榮浩給出最新回復,稱面對抄襲風波“自己不想躲過去”,并對“抄襲”問題逐條解釋,“哪個250抄襲的人會抄的100%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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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件持續發酵的過程中,李榮浩的微博賬號出現了明顯漲粉,截至4月1日,李榮浩一周漲粉超71萬。同時,一系列“考古”行為也在同步發生,從舞臺片段、演出到乃至家庭、歷史言論、互聯網足跡,被不斷翻出、拼接再傳播,形成新的素材。
音樂維權之路一向道阻且艱,此前有音樂人稱維權讓自己“像猴子一樣上竄下跳了8年”。音樂維權,為何總在互聯網“升堂”?而這一次,又和以往有何不同?
內娛開始“掀桌”崇拜?
“掀桌”演變為一種被追捧的姿態,本質上是由于近幾年內娛活人感”稀缺的連鎖反應。當大量藝人社交媒體淪為標準化宣發窗口,非模版化表達往往讓人眼前一亮,網友們在知名藝人的微博尋找蛛絲馬跡,證明其多年前的博文也精彩鮮活,與當下清一色影視劇宣發兩極分化。而藝人本人為捍衛權利而選擇下場“掀桌”行為,更被視為一種無所顧忌的人格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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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榮浩之所以能成為這輪“掀桌崇拜”的核心對象,一方面是其“全能音樂人”的身份背書,其在版權語境下天然賦予創作者的正義屬性。李榮浩的多部熱作從制作到作詞、作曲、編曲到后期全包,內容創作者發聲“我的作品被侵權”時,公眾會天然共情。
另一方面,這場爭議也劍指音樂版權當中更具體的部分:音樂審美主權。在首次發布長文控訴單純依演唱會侵權時,李榮浩提到,“我方已郵件形式,明確、客氣婉拒了這個版權邀約案件”,并且,李榮浩在長文中明確表示自己不要賠償。
這意味著,爭議的核心不僅是利益,更是創作者對作品完整性與表達邊界的捍衛。李榮浩方并不希望自己的《李白》在單依純演唱會上被演唱,某種程度上也是兩代音樂審美的博弈。
2025年的《歌手2025》第四期舞臺上,單依純在演唱《李白》時的一段吟唱,成了這場風波中最具戲劇性的回旋鏢。進入主歌部分前,單依純吟唱“我本是輔助,今晚來打野。區區三萬天,試試又能怎?如何呢?又能怎?”最終拿到當晚第二名,“如何呢、又能怎”一度成為互聯網熱梗。
9個月后,這段出現在李榮浩的控訴長文中,“我釋出的善意對于你來說,就是如何呢,又能怎是嗎?”在李榮浩《李白》的網易云音樂評論區,一條2025年6月7日的評論獲得了4.7萬次點贊:“如何呢,又能怎?聽得我一股無名火”。
與此同時,單依純也逐漸從技術性歌手走向強風格、強表達。“00后歌手上桌”標簽不斷被強化,從登上《歌手》舞臺、到演唱高難度作品《珠玉》、再到以強烈個人風格翻唱《李白》《舞娘》等作品,某種程度上也代表著新一代音樂審美取向,強情緒、并融入了網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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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捍衛音樂作品使用權利外,在更泛娛樂的角度,屢見不鮮,自曝及曝光同知名藝人的關系,網友順藤吃瓜,樂此不疲。
還有一種類型,因詞曲創作者矛盾而無法釋放完整版權的作品。歌手曾沛慈曾被期待在綜藝《乘風2026》演唱代表作《終極一班》系列主題曲《夠愛》,但因作詞人謝和弦(阿扣)與作曲人陳德修的版權互斥矛盾被迫取消。雙方自2020年因“夠愛2.0版本”未經授權發布及編曲爭議對簿公堂,最終互不授權,導致原唱、翻唱均無法表演該曲,成為“誰都不能唱的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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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曾沛慈《終極一班》系列中的另一首歌曲《一個人想著一個人》,并于今日(4月1日)在初舞臺打榜中獲得斷層第一名。
維權為何非要互聯網“升堂”?
掀桌可以說是一種人格姿態,而互聯網“升堂”更是屢見不鮮。從音樂產業來看,讓公眾覺醒音樂版權意識的、最初“堂”就在微博。2018年前后,有獨立音樂人發起集中維權,“狀告”音樂平臺、廣告商及音樂綜藝、乃至語言類綜藝(使用其作品作為背景音樂),只要在未授權的情況下使用他的作品作為背景音樂,他都逐一追責。
該音樂人形容自己 “像猴子一樣上竄下跳了8年”,只為將商演版權問題一次次推向臺前,他說,“如果侵權的經濟成本太低的話,至少可以讓你的名譽成本稍微多一點”。在互聯網迅猛發展的階段,一切還在野蠻生長,沒有成熟的行業規范,沒有明確的授權渠道,維權者只能靠一次次公開喊話、一次次曬出證據,將音樂版權落入到具體場景中。
到了2020年前后,音綜爆發,翻唱、舞臺改編、二次創作成為主流,維權事件成為周期性上演的公共議題,版權問題進一步得到公眾重視。
那么,為什么到了2026年,音樂人維權仍然首選“互聯網升堂”?互聯網“升堂”雖然效率奇高但不可控,一方面,能以迅速爆發的輿論倒逼出迅速回應,直接切斷侵權者利益鏈,并且這種公開“沖突”,顯然能夠提高違規成本。
但另一方面,“升堂”的代價同樣明顯,撕開遮羞布后,輿論的走向往往不可控。在李榮浩事件中,討論迅速從“單依純團隊是否侵權”外溢為對李榮浩個人創作史的全面審視,并有人翻出他早年作品涉嫌抄襲的舊案,接著,討論不再圍繞單一事件,而是演變為對個人、作品、乃至無關領域的過度審視。
但是,當規則本身存在裂痕,當權利方之間無法達成共識, “升堂”自然也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就比如《夠愛》,這首2008年的歌曲,因作詞人謝和弦與作曲人陳德修的版權糾紛,陷入“誰都不能唱”的死局。雙方自2020年對簿公堂,最終互不授權,導致原唱、翻唱均無法合法表演。當《乘風2026》傳出可能使用這首歌時,版權矛盾再次被翻出,最終節目組只能放棄。
但時至2025年,版權迷霧仍處在持續緩慢消散的狀態。2025年,因網絡歌手“旺仔小喬”數年前(網稱2021年)曾在直播中發表“《年輪》原唱只有張碧晨”等言論。引歌曲創作者汪蘇瀧與歌曲演唱者張碧晨陷入《年輪》“雙原唱”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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誕生在2015年的《年輪》,因為版權歸屬問題,給音樂平臺都“整不會了”:QQ音樂移除又添加了張碧晨版《年輪》的“原唱”標識,網易云音樂也將雙“原唱”標識移了又添。最終以汪蘇瀧收回《年輪》授權,暫不授權該作品做任何演唱收尾。
“不要讓好人受委屈”的口號固然快意恩仇,但2026年這一波“掀桌”潮,同樣向我們揭示了一個行業真相:版權意識的覺醒已經走到了從“量變”到“質變”,公眾看到的不僅是使用權利,還有音樂審美取向的對壘。從理想主義的吶喊,到《夠愛》《年輪》等作品陷入的復雜博弈,再到李榮浩的審美主權保衛,內娛的音樂秩序在“一步一個腳印”的過程中被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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