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高檢網,日前,中條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樹琪涉嫌受賄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樹琪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朔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樹琪利用擔任中條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在業務承攬、款項結算、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從自己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采購不合格商品,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