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么多年過去了。他還是那個眼睛睜不開,心卻比誰都明凈的李榮浩。
3月29日,娛樂圈炸了。準確說,是樂壇。
“明確婉拒了還要硬唱,這是什么行為?”
事情不復雜。3月28日,單依純在深圳演唱會,翻唱了李榮浩的《李白》。但問題是——李榮浩那邊,之前已經通過郵件,“明確、客氣地婉拒”了這次翻唱的版權授權。
沒拿到授權。卻在萬人體育館里唱了。
法律上叫侵權。道理上叫“明知故犯”。
“短短幾年時間,從一個站在舞臺上被嚇的流眼淚的小女孩,到昨天的強行侵權,這些真的讓人唏噓。”
他還曬出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確認郵件。證明自己公司從未授權,也沒有任何可授權的第三方。接著連發四問:
“你用什么立場、什么權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態演唱?”
四句話,句句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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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確實沒拿到《李白》的書面授權。演唱會主辦方有疏漏,沒審核清楚。她會一個人承擔所有賠款。相關物料和宣傳,馬上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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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問:至于嗎?不就一首歌嗎?私下解決不行嗎?非得鬧到全網皆知?
如果你了解李榮浩,就知道——他一定會這么做。
這不是“小題大做”。這叫“守土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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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依純的走紅,確實和翻唱關系很大。2020年《中國好聲音》,她翻唱《永不失聯的愛》,一戰成名。去年《歌手2025》,她又翻唱李榮浩的《李白》。那句“如何呢又能怎”,全網刷屏。
但問題也在這。她的個人作品儲備,和熱度不太匹配。
就像小沈陽開演唱會。紅了快二十年,自己的歌撐不起三個小時。翻唱刀郎的,反而更響。
單依純也是。演唱會40萬人預約,場面火爆。但仔細看歌單——翻唱占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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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原罪。很多歌手都是從翻唱起步的。
顯然,在單依純團隊這里,這個升級還沒完成。
再看李榮浩這邊。他是出了名的“一人包辦”。詞、曲、編曲、吉他、貝斯、混音,全是他自己。
這不是炫技。這是他對自己的作品,有近乎偏執的掌控欲。
你讓他對自己的歌,被別人“換個書皮就拿去用”,無動于衷?那他就不是李榮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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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并沒有改變……把真鼓改成電鼓,我認為這不構成所謂的改編。如果說前后加了幾段,我理解比喻成——一本書換了個書皮,本質內容沒變。”
這話說得準。真正的改編,是在原作上長出新的生命。不是換層皮,內核還是人家的。
刀郎和小沈陽,是另一個故事。
刀郎的歌,小沈陽隨便唱。因為兩人是哥們。刀郎公開說過:小沈陽不是外人,想唱就唱。
十幾年前,刀郎“落難”,被逼得要退圈。小沈陽尊重他,力挺他,空降他的告別演唱會。刀郎哭了。小沈陽說:“兄弟,這首歌我替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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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小沈陽開演唱會。刀郎即使不現身,也免費讓他唱自己的歌。
這叫互相成就。這叫彼此尊重。
而單依純這次,不是這個邏輯。
去看看那些真正有風骨的歌手。他們之間的故事,底色從來都是溫暖的、互相成就的。
王菲和李健,就是例子。
2010年,王菲想上春晚唱《傳奇》。她主動給李健打電話:“我想唱你的歌,可以嗎?”李健爽快答應:“隨便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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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之后,《傳奇》火了,李健也走進大眾視野。但王菲沒就此了事。后來巡演她繼續唱這首歌,發現版權不在李健手里。版權方起訴了她,她賠了2250元。但這絲毫不影響她對李健的尊重。
王菲走到哪都告訴大家:這首歌是李健寫的。她在《歌手》舞臺上唱《傳奇》時,還特意強調“創作人是李健”。
真正的歌手之間,就該這樣——你尊重我的創作,我珍惜你的演繹。彼此照亮,互不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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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有分歧,有爭議。但底色從來不是“無視規則、強行使用”。
而單依純這次,是對方明確拒絕后,依然站上商演舞臺演唱。這不是演繹,是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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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理解:李榮浩為什么要這么剛?私下解決不行嗎?非得讓全網看笑話?
這就是李榮浩。他從來不是一個“私下解決”的人。他的風骨,就藏在他每一次“不合時宜”的較真里。
回顧他的成名路:19歲北漂,輟學,父親去世,車禍住院。在幕后做了近十年,才出了第一張專輯《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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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早上,王菲在微博上推薦他的《作曲家》。李榮浩被朋友的電話吵醒。他的反應不是狂喜,而是“趕緊泡杯咖啡,壓壓驚”。
這個人,對音樂是“軸”的。當年上《我是歌手》踢館,他唱《模特》,一句不改。第二輪明知不受歡迎,他偏要唱《小芳》。一輪游,走得干干凈凈。
別人問他為什么。他說:“我來就是想要證明自己的一種最原始的沖動。”
這不是傲慢。這是對音樂的潔癖。
再看他對翻唱的態度。單依純在《歌手》上翻唱《李白》后,全網調侃李榮浩的熱搜滿天飛。他一句話沒說。“保你萬全,順利登上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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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不知道,他是選擇了沉默。但沉默不等于默許。他的善意被當成“如何呢又能怎”的資本。這才是讓他真正寒心的。
“我釋出的善意對于你來說,就是‘如何呢,又能怎’是嗎?”
這一問,問的不只是單依純。問的是所有把別人的寬容當成理所當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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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以為李榮浩只在音樂上較真,那就錯了。他的“風骨”,貫穿在他所有的選擇里。
他和楊丞琳的婚姻,在娛樂圈算個異數。結婚多年,常年分居兩地。最長時間300多天沒見面。不辦婚禮,不生小孩,經濟獨立。
很多人不理解:這算什么婚姻?
但他們的邏輯,其實很“李榮浩”——不被傳統標準綁架。楊丞琳不需要隨時陪伴。李榮浩也不追求那種“膩在一起”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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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關系,不是捆綁,是并肩。
這種“不被定義”的態度,和他在音樂上的堅持如出一轍——你有你的標準,我有我的活法。
你覺得婚姻該怎樣,他偏不。你覺得這首歌該怎樣唱,他也偏不。
這不是為了叛逆而叛逆。是他的價值標尺,完全內生于自己。
回到最初的問題:李榮浩為什么一定要把這件事拿到明面上來說?
因為在他看來,有些事情是不能“私下解決”的。版權不是人情,規則不是兒戲。如果今天他默許了單依純的侵權。明天就會有更多人覺得,翻唱別人的歌不需要授權,是理所當然的。
律師指出,單依純的行為已構成侵權。演唱會屬于商演性質。未經權利人同意進行表演,恐將承擔賠償責任。
風骨是什么?它不是擺出來的姿態。也不是順風順水時的慷慨激昂。
風骨是在具體沖突中,你敢不敢說“我不認同”。是在所有人都在和稀泥的時候,你敢不敢站出來說“這樣不對”。
李榮浩的風骨,就藏在他每一次“不合時宜”的較真里。從《我是歌手》上的“我行我素”,到這次公開維權。他一直在用行動告訴所有人:
有些底線,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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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專輯《黑馬》里寫:“黑馬是我們每個人的最初形態——不畏約束,不懼禁錮。”
只可惜,很多人走得太遠,就忘了自己當初的樣子。
而李榮浩,一直沒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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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依純已經道歉了。但這件事留下的思考,不該隨著熱搜的冷卻而被遺忘。
真正的“如何呢又能怎”。不是用來懟天懟地的武器。而是在你面對規則時,依然能問心無愧的底氣。
這一次,我站李榮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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