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記者 譚君 實習生 李菀彤
譚寒松及其丈夫一手打造的玉泉山莊養老項目,就像一場擊鼓傳花的游戲,參與人數多達7900人。若不是譚寒松通過福星公司非法吸收資金6.72億元爆雷,這場龐氏騙局牽涉的人數和資金或許還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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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媒體報道玉泉山莊曾是“城企聯動普惠養老”標桿,左一為譚寒松。除標注外 均為受訪者供圖
最終,曾經身份光鮮的譚寒松夫婦淪為階下囚。而留給維權老人們和相關處置部門的難題,看得見,卻摸不著——湖南湘鄉市玉泉山莊老年公寓的受害者吸取其他老年公寓爆雷的教訓,放棄對行政機關和相關人員追責,而將維權重點放在對“提前下車”獲利人員非法所得追繳以及查封資產的處置變現上。
受害者如何維權?爭取最大程度的挽損,不僅考驗著每一個參與人,也帶給相關處置部門一定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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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玉泉山莊老年公寓圖
民政局干部非法集資辦老年公寓
湘鄉市玉泉山莊老年公寓雖然開辦資金只有10萬元,但在其負責人譚寒松名下,同樣在湘鄉開展老年服務的湖南福星老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達1000萬元。
起初,譚寒松宣稱,她此前系湘鄉市民政局干部,曾任湘潭市人大代表。譚寒松在福星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她丈夫王國華任該公司總經理,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投資人,負責公司的經營決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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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山莊公寓內部很多設施已廢棄。
玉泉山莊門口立的建設捐款石碑介紹,玉泉山莊老年公寓由福星公司投資建設,投資8500萬元,2010年農歷重陽節開業入住,公寓占地面積57畝,建筑面積4800平方米,由民政部門認可并頒發養老機構設立批準證書,屬民辦公助的養老福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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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山莊建設捐款石碑。
據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8年88號文,東山社會福利院老年公寓系湘鄉市集民間資金辦的第一個社會福利院老年公寓項目,市政府成立該老年公寓項目建設協調領導小組,時任湘鄉市副市長彭初陽任組長。據湘鄉市政法委副書記李青松2026年1月在電話中答復維權老人,當年成立該領導小組,目的就是幫助福星公司成立建設玉泉山莊養老院,“但領導小組并不是因私。”
對于這樣“集民間資金”辦的老年公寓,其實一開始就暴露風險。據湘潭中院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2009年8月開始,福星公司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在未經有關金融部門許可的情況下,以經營養老服務為由,通過銷售預付費性質“會員卡”的形式,以9%~13%的年利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009年,譚寒松成立福星公司湘潭分公司,2015年又成立福星公司株洲分公司,2016年6月成立福星公司郴州分公司,并分別在上述各地雇請員工(湘潭、株洲兩地均另案處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非法吸收資金。據湖南湘軍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的鑒定意見書,至2020年6月止,譚寒松通過福星公司共計非法吸收資金6.72億元,其中1576萬資金不能提供去向,給集資參與人造成實際損失2.88億元。
湘鄉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2010年1月8日出具的《關于湖南福星老年服務有限公司湘鄉市玉泉山莊老年公寓非法集資問題情況說明》,稱“2009年12月30日,市人民政府組織湘鄉市中國人民銀行、市財政局、市財委、市公安局、東山辦事處等單位對湖南福星老年服務有限公司湘鄉市玉泉山莊老年公寓非法集資問題情況進行集體研究。經過討論,中國人民銀行認為湖南福星老年服務有限公司湘鄉市玉泉山莊老年公寓沒有非法集資行為,故湘鄉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沒有受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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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山莊平面圖,大量資產已被抵押給銀行。
2016年1月22日,湘潭市民政局對外公示的“經審批、合法有資質”的9家民辦養老機構名單中,玉泉山莊老年公寓位列第二。
直至爆雷前一年,2019年1月28日,湘鄉市民政局還向湖南省發改委發出一紙《證明》,“湘鄉市玉泉山莊老年公寓是經湘鄉市民政局批準,合法登記的醫養融合型民辦養老機構……該公寓登記至今,財務運營正常,無不良信用違法記錄,社會效益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強。”
但表面合規的玉泉山莊養老福利機構,實際是福星公司一場擊鼓傳花的龐氏騙局,并最終在12年后爆雷。
2021年4月1日,譚寒松被湘鄉市公安局刑拘,一個多月后,王國華被監視居住,近一年后王國華才被逮捕。2022年11月25日,湘潭中院終審判決譚寒松夫婦均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罰金七十萬元。據多名受害老人介紹,李錦系譚寒松的侄女,作為公司占股40%的掛名股東,其沒有受到刑事追究。
放棄行政追責,尋求內部追贓
刑事案件塵埃落定后,對相關人員追責、對非法獲利人員追繳、對非法集資款的追贓,以及公寓資產的處置變現,成為老人們維權的重點。
玉泉山莊的受害者們也留意參考其他類似遭遇案例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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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之心老年公寓已經荒廢無人居住。
長沙愛之心老年公寓集資詐騙案系民政部公布的全國養老服務領域詐騙典型案例之一,該案兩主犯干羅佳及其弟弟被判無期徒刑,5000多名老人的6.07億元集資款未歸還。由于用于詐騙的兩棟、建設在集體土地上的愛之心公寓大樓先后獲得發改、民政、住建、規劃等部門的審批,并作為區重點工程吸引更多老人投資,2023年2月,686名平均年齡73歲的老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起訴上述7部門在愛之心公寓建設及對愛之心公司的監管中,監督職責履行不力,行政亂作為、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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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之心公寓當年的老人活動室。
長沙中院二審以老人們與被訴行政行為沒有利害關系為由駁回。湖南高院再審亦維持原判。2025年,老人們繼續申訴,目前尚未有明確的進展。
與愛之心案不同的是,在衡陽夕陽紅案中,雁峰區原民政局局長、副局長、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福慈股股長等四人被認定監管、查處不力而追究刑事責任。二審衡陽中院維持原判,對雁峰區原民政局局長盧雅琴等三人以濫用職權罪等,分別判處5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民政局局長因養老公寓爆雷被追刑責,在全國罕見。目前,盧雅琴在申請再審。
玉泉山莊老年公寓維權代表卓捷告訴澎湃新聞,他們也想過對政府有關部門和人員追責,2022年4月23日,他們曾通過信訪反映稱,在玉泉山莊投資人四處報案、2019年已大面積出現投訴的情況下,2019年湘鄉市民政局仍出具虛假證明,證明這家公司財務運營正常,無不良違法記錄。
對此,2022年5月13日,湘鄉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就該信訪給出了兩點答復意見。其中答復稱,歷年審計報告未反映玉泉山莊老年公寓存在財務和資產管理有異常情況。2021年3月,福星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公安機關立案,法人代表譚寒松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受該案累及,玉泉山莊老年公寓經營管理出現異常”。答復強調,“非法集資立案為福星公司,而玉泉山莊為福星公司名下的養老機構。”
卓捷表示,老人們對此答復不滿意。“福星公司和玉泉山莊本就是一家,用‘兩張皮’上騙政府補貼,下騙群眾集資”。但老人們感覺追究政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很難,遂將工作中心放在了內部追贓上。
對“提前下車”非法獲利人員追繳
在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下,玉泉山莊的受害者們開創性地促使法院對玉泉山莊“提前下車”人員的非法獲利予以追繳,這在判決書中進行了明確。
2019年12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曾發布消息,首次提到了存在公職人員在網貸清理、非法集資案件查辦中的“特權挽損”案例。即企業在集資詐騙出現兌付逾期后,有當地政府公職人員在其被立案前,提前拿回了投資。澎湃新聞采訪的多家養老公寓爆雷案中,均有老人提到,相關公職人員及其家屬在爆雷前“全身而退”,或提前退出挽損。
據湘潭中院判決書,玉泉山莊共涉及集資參與人7900人,根據已歸還本金和支付利息后的損失情況,所有參與集資的人員分三類,“福星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譚寒松、王國華以吸收的資金向第一、二類涉及3115個集資參與人支付的超出本金部分的利息,補貼共計6091萬元,應予追繳。”
不過,雖然對“提前下車”人員的追繳寫進了判決書,但要法院主動執行并不容易。老人們通過向檢察機關申請執行監督,以及多輪信訪后,湘鄉市法院成立工作專班執行。
據2025年7月7日湘鄉市人民法院給集資老人的答復函,“要求追繳提前下車獲利人員6000多萬元,本案已向該案獲利集資參與人追繳及抵消退賠款共計300余萬元,現正與上級法院對接,追繳工作正在積極推進。”
2025年10月23日,玉泉山莊維權對接會上,公安機關工作人員還表示,有3名提前下車人員已主動向公安賬戶退款22萬多元,但該款項被誤繳國庫,目前正走程序將資金從國庫劃轉至法院執行局專案賬戶。
當日,在與法院工作人員的電話溝通中,一名姓丁的法官向咨詢的老人解釋,“一臺電腦只能登錄一個賬戶,不可能同時操作很多人。3000多人(提前下車者)只能按照系統排序逐一去查凍。有部分老人已經過世,部分老人賬上沒錢,還有六七百老人是農民,不一定有銀行卡……團隊每天有兩人輪流加班到晚上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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