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建林 李彥斌)為進一步規范勞務派遣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工作,山西省人社廳近日下發通知并出臺辦事指南,以指導勞務派遣單位準確、高效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相關業務。
通知明確參保范圍,要求在全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且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的勞務派遣單位,及其分支機構,進行參保登記。勞務派遣單位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繳納工傷保險的基數,并與其他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保持一致,不得瞞報、漏報。勞務派遣單位按時足額為本單位全部職工參保繳費的,相關工傷費用按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就參保方式,山西明確要求,省內勞務派遣單位應在企業營業執照登記地同級社保經辦機構為單位、本部職工及被派遣至本市內用工單位的被派遣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務派遣單位在省內跨市派遣勞動者的,且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由分支機構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務派遣單位未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由用工單位代勞務派遣單位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
需要注意的是,山西省注冊的勞務派遣單位跨省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不得在山西省參加工傷保險。省外注冊的勞務派遣單位向山西省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在山西省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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