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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依純團隊為3月28日、29日深圳演唱會,通過中國著作權協會向李榮浩版權公司申請翻唱《李白》授權,但遭李榮浩方以郵件形式明確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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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根本不明白李榮浩的憤怒點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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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之所以不再沉默,而是強硬發聲,是因為單依純團隊觸犯了李榮浩的底線。
李榮浩后續回應中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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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提及長期對單依純的提攜,如《好聲音》時期積極推薦、《歌手2025》翻唱爭議時沉默維護,卻遭對方以“如何呢?又能怎?”態度回應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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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歌手》翻唱之后,很多人調侃李榮浩,李榮浩都沒有發聲,唯恐落下以大欺小的名聲。
誰知道單依純方把自己的沉默當作了軟弱可欺,李榮浩心里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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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所謂的翻唱版根本“未達改編標準”,僅將真鼓改電鼓、加念白,如同“換書皮不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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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質疑其回應“模糊回避法律問題”,且演唱會總監制為單依純本人,決策責任難以推脫。
律師指出:根據《著作權法》第38條,商業演出需獲著作權人許可,單依純方行為已違法,或面臨賠償及作品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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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依純粉絲反駁稱《李白》因翻唱再度翻紅,李榮浩“吃了紅利”。
到底誰占了誰的便宜,可以從收益方來判斷,單依純演唱會掙的錢,可從給李榮浩一分?
聽眾對單依純版《李白》褒貶不一,支持者認為其加入電子國風、游戲梗(如“我本是輔助,今晚來打野”)具創新性;反對者批評改編“破壞原曲意境”“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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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爭議集中于“如何呢?又能怎?”從“反內耗口號”淪為侵權擋箭牌,助長漠視責任的風氣。
李榮浩方是否啟動法律程序索賠,音著協聲明能否成為有效證據。
雙方能否和解,亦或徹底決裂。
道歉就該有道歉的樣子,沒有誠意的道歉無疑是掩耳盜鈴,于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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