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從未想過,自己的戀愛史竟然成了警察局的案卷材料。
他對女友有求必應:每月工資上交一半、買名牌衣飾從不手軟、每周驅車幾百公里只為見一面。然而當他和父母一同出現(xiàn)在派出所報案時,小林才發(fā)現(xiàn)那個“奔著結婚去”的女友,不僅兜售假貨,偷他財物,還打著他的名義詐騙親友。
親密陷阱
走進上海某派出所時,小林一家神色恍惚。他的母親情緒激動地向警方哭訴兒子被女友欺騙和偷竊的事實。
兩年多前,小林經(jīng)朋友介紹認識了比他小3歲的于婕。在朋友口中,兩人的年齡、條件都很匹配,交往不久就確定了戀愛關系。
“我是奔著結婚去的,”小林后來回憶時如此形容自己的初心。基于這份認真,當于婕要求他每月上交一半工資時,他沒有絲毫猶豫。發(fā)薪日變成了固定轉賬日,他從未缺席。
相戀初期,小林從沒懷疑過于婕。即使兩人見面只有幾小時,他也會主動轉賬5000元。于婕總喜歡名牌,他盡力滿足。
直到小林父母發(fā)現(xiàn)了蹊蹺,他們看著兒子帶回來的那些名牌衣服,憑經(jīng)驗感覺像是假貨。雖然從未去鑒定,但父母的疑慮像種子一樣埋在了小林心中。
揭開真相
一次偶然的機會,小林拿著于婕推薦購買的名牌物品去做了專業(yè)鑒定。當報告明確顯示所有物品均為假貨時,他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更令他震驚的是,于婕竟以他的名義,向鄰居和同事宣稱可以代購名牌包,收取了二三十萬元后,發(fā)出的全是假愛馬仕包。
警方根據(jù)小林提供的線索,迅速前往于婕家中進行搜查。在于婕的衣柜里,警方找到了小林失竊已久的名牌羽絨服。
面對確鑿的證據(jù),于婕坦然承認不僅偷了男友的羽絨服,還實施了“偷梁換柱”——將小林的3個真名牌包換成了假貨,然后把真包一一變賣。
犯罪鏈條
隨著調查深入,于婕編織的騙局逐漸浮現(xiàn)全貌。她供述,由于自身收入加上小林上交的工資仍無法支撐自己的高消費習慣,她開始實施一系列詐騙行為。
她不僅向小林兜售假手表、假衣物,還以代購名義詐騙小林的表姐和朋友。事發(fā)后,她將責任全推給小林,歸還部分錢款試圖撇清關系。
甚至在幫小林報名補習班時,她虛報價格、偽造憑證,私吞了5萬元。借著代購名義,她賣給小林一堆假貨,其中價格最高的一塊手表,不過也是偽劣品。
調查顯示,這場漏洞百出的騙局能夠持續(xù)兩年之久,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小林毫無保留的信任。小林曾說:“以前除了命給不了她以外,基本都能給。”
而于婕從未真正想過與他結婚。在她看來,“小林比較無聊,不是結婚的最佳人選。就是一種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感覺”。
法律分析
根據(jù)警方偵查,目前于婕涉嫌盜竊金額近5萬元,詐騙金額9萬元,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于婕因涉嫌詐騙罪和盜竊罪,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同時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也構成盜竊罪,面臨相似的刑罰。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于婕虛構能提供真品代購、虛報補習班價格等行為,明顯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至于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于婕趁小林不備,偷走他的羽絨服并調包名牌包的行為,完全符合盜竊罪的特征。她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量刑標準
根據(jù)相關司法解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shù)額較大”。
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shù)額巨大”,五十萬元以上為“數(shù)額特別巨大”。于婕涉嫌詐騙金額9萬元,屬于“數(shù)額巨大”范疇,可能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對于盜竊罪的量刑,同樣根據(jù)數(shù)額大小和情節(jié)輕重,分為“數(shù)額較大”、“數(shù)額巨大”和“數(shù)額特別巨大”三個檔次。
于婕盜竊金額近5萬元,也屬于數(shù)額較大的范疇。法院將綜合考慮她兩種犯罪的涉案金額、犯罪情節(jié)、退贓情況、認罪態(tài)度等因素,確定最終刑罰。
(案件信息來源案件聚焦、紅星新聞,封面圖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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