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9日,在音樂人李榮浩就單依純侵權事件連續發聲后,詞曲作者吳向飛(代表作陳奕迅《路一直都在》)公開發文,以相似邏輯向李榮浩提出版權質疑,引發新一輪行業爭議。李榮浩在34分鐘內做出強硬回應,以“四問”要求對方明確侵權細節,并承諾若屬實將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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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向飛以李榮浩維權單依純的邏輯進行類比,指出李榮浩早年曾在公開場合演唱其作詞的《路一直都在》,但未曾向他本人申請授權或支付詞作版權費,并質問道:“是否也應該為此道歉?”
爭議點在于:《路一直都在》的錄音版權此前歸屬于環球音樂。若李榮浩當年通過環球獲得合法授權進行演唱,則無需單獨取得詞作者許可。吳向飛自2021年起就與環球存在版權糾紛(2023年已勝訴),此次發聲被部分輿論視為“借李榮浩施壓環球”。
李榮浩迅速回應,邏輯清晰、態度強硬:要求對方明確指出所謂侵權演出的具體時間、場合與性質(是否為其個人舉辦的盈利性演唱會);明確否認曾在“個人演唱會、音樂節或商業晚會”中演唱該曲;詢問當年演出主辦方是否曾向詞作者申請過授權;鄭重承諾:若經核實責任確在己方,愿公開道歉并依法賠償。該回應因邏輯嚴密、不回避問題且將舉證責任歸于指控方,被網友稱為“維權回應模板”。
吳向飛未直接回應李榮浩的舉證要求,轉而強調其近年來在版權維權上的多次勝訴記錄(包括起訴蘋果公司的跨國版權案),并呼吁相關方補繳歷史版權費用。此舉被部分觀察者視為回避核心質疑、轉移矛盾焦點。
法律層面討論認為:若演唱者通過錄音版權方(如環球音樂)獲得合法授權,則詞作者應追究版權代理方而非演唱者的責任。
另有信息指出,李榮浩被指演唱該曲是在2013年陳坤發起的“行走的力量”公益項目中,屬非營利性演出,進一步降低了其個人侵權責任的可能。
部分聲音質疑吳向飛使用“回旋鏢”邏輯,暗示李榮浩“對他人嚴格、對自己寬松”。
反駁觀點則強調:李榮浩指控單依純是“在明確被拒授權后,仍于商業演唱會中強行使用”,性質惡劣;而吳向飛所指涉的演出則年代久遠、性質非盈利,兩者在法律與倫理層面存在本質差異。
此事發生于李榮浩連續追問單依純侵權事件的同一天。李榮浩此前已出示音著協未授權證明,指控單依純在深圳演唱會無授權翻唱《李白》,單依純道歉后李榮浩二次發問,質疑其將責任推給團隊。
吳向飛長期控訴環球音樂在版稅分配上存在不公(例如《路一直都在》年收入僅271元人民幣)。此次發聲,被廣泛解讀為借李榮浩引發的輿論熱度,向版權代理方環球音樂施加壓力,以期解決歷史遺留的版稅糾紛。
連環糾紛推動公眾與行業更深入關注詞曲作者這一相對弱勢群體的權益,呼吁厘清從版權代理、平臺使用到終端演唱的全鏈條版權責任。
一種觀點認為,詞曲作者應優先、直接追究版權代理方(如唱片公司)的責任,避免誤傷演藝合作者,以維護行業合作關系。
另一種聲音則堅持,任何未經許可的使用都應被追責,無論涉及哪個環節,以此倒逼產業建立更清晰、規范的授權機制。
此次藝人間的公開爭議,表面是版權“互撕”,實則尖銳地暴露了音樂產業歷史遺留的授權機制混亂、版稅分配不透明、公益與商業演出邊界模糊等系統性問題。吳向飛與環球的糾紛僅是冰山一角,如何系統性地解決這些深層矛盾,已成為行業健康發展的緊迫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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