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號下午,中超圈突然炸了個大瓜!就是那個經常聊足球法律的張律師,在自己社媒發了篇《中超2026冬窗引援報告2》,說有4家中超俱樂部引外援的時候,居然是體育總監直接負責?這不僅擠得中方經紀人沒活兒干,還可能違反國際足聯的禁令?消息一出來,球迷群里瞬間聊瘋了,都在扒到底是哪4家俱樂部這么“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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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張律師就把這4家俱樂部的名字列出來了——新鵬城(3名外援)、河南隊(2名)、北京國安(3名)、上海申花(4名)。更有意思的是,河南隊和申花隊的主教練,居然也是俱樂部體育總監直接引進的!要知道,球迷們之前就好奇這兩家的教練和外援咋換得這么快,現在一看,居然是總監一手操辦?
張律師還詳細說了這模式的5個大風險,第一個就讓人捏把汗——體育總監直接聯系球員,這可是違反FIFA禁令的!國際足聯明確規定,俱樂部引外援的時候,體育總監不能直接跟球員接觸,不然就是違規。這要是真的,那幾家俱樂部麻煩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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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個,要是國有俱樂部搞這一套,引援權力全攥在總監手里,那舞弊風險可不低啊!畢竟沒人盯著的話,萬一總監動歪心思,俱樂部的錢豈不是打水漂?
還有啊,總監自己能力有限的話,引援上限就定死了。總不能指望一個人啥都懂吧?選外援這種事兒,還是得專業團隊來才靠譜。
另外,總監要是慢慢變成“半個經紀人”,那外援的利益誰來保障?經紀人好歹有備案有保證金,總監要是拿了好處不管球員,球員豈不是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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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嚇人的是外籍總監,萬一跟國外經紀人聯手坑俱樂部,那俱樂部的損失可就不是小數目了!這種事兒之前也不是沒聽過,想想都頭大。
話說回來,張律師前一天還發了《中超2026冬窗引援報告1》,統計了16家中超俱樂部的引援情況,還列了中方經紀人的10大功能。比如幫外援提高飲食起居標準、給補貼、出行升艙補差價、安排家人工作生活、子女教育啥的,原來經紀人的活兒這么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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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河南隊之前就傳過對南基一引進的外援不滿意,后來換了外籍總監,直接引進了主教練拉莫斯,還有姆布拉、古斯塔沃兩名外援,納薩里奧的經紀人現在還不知道是誰。這操作,球迷們之前就覺得有點奇怪,現在一看,果然是總監直引。
再說說申花,他們的主教練斯盧茨基就是總監直引的,還有特謝拉、馬納法這些外援,去年的米內羅、今年的蓋伊和拉唐,居然三個賽季從教練到外援全是總監說了算?這權力也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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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的情況也挺特別,上賽季結束后原總經理李明去職,俱樂部改成體育總監負責制,第一個動作就是引進恩科洛洛、拉莫斯、孔特三個外援。雖然這仨現在表現都不錯,轉會費才10萬歐元一個,性價比超高,但架不住有違反FIFA規定的風險啊!球迷們都說,“便宜是便宜,但別違規啊”。
那既然有風險,咋解決呢?俱樂部得先正視問題啊,不管是國有還是私營,都得明確規定不能讓總監直接引外援,制度得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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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和中足聯也得重視起來,多搞點廉潔教育,引導俱樂部規范引援。特別是那4家俱樂部,估計得被叫去開會整改了,不然真違規了可就麻煩了。
還有啊,行業管理部門最好把中超中甲所有外援都查一遍,看看還有沒有其他俱樂部也這么干。順便給所有從業者普及下法律法規,別再踩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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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張律師也說,俱樂部探索體育總監模式是值得鼓勵的,但引援必須交給中方經紀人,畢竟持證備案的經紀人要么交了保證金要么買了保險,靠譜多了。不然總監直引的風險,俱樂部真擔不起啊!
參考資料:今日《中超2026冬窗引援報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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