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歌手單依純因在深圳演唱會未經授權翻唱李榮浩代表作《李白》,于事件曝光后4小時緊急發文致歉,稱“會和團隊盡快搞清楚狀況”。然而,這場看似迅速的危機公關,并未能平息由李榮浩親自下場點燃的輿論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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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波核心直指行業紅線,版權授權。李榮浩在長文中披露,單依純團隊曾就3月28日及29日的兩場演唱會,通過中國著作權協會及其版權公司申請翻唱《李白》授權,但己方已通過郵件“明確、客氣地婉拒”。然而,3月28日演唱會中,單依純方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強行侵權演唱”。李榮浩方已聯系協會,確認協會并未授權,該行為屬強行侵權,相關蓋章聲明將于工作日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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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的憤怒,遠不止于一次侵權。文中翻出舊賬,提及單依純早年參加節目翻唱《李白》時,網絡上“調侃李榮浩的熱搜滿天飛”,而他當時選擇“保你萬全,沒有回復任何一字一句”。昔日對后輩的沉默保護,與今日對方明知故犯的侵權形成刺眼對比,李榮浩連番質問:“你是來報仇的?仇恨是什么呢?”“我釋出的善意對于你來說,就是如何呢?又能怎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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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單依純版本的《李白》,李榮浩也給出了犀利評價。他認為改編“從和弦到律動,并無太大變化”,將真鼓改為電鼓并不構成所謂改編,更像是“一本書換了個書皮,本質內容沒變”。他更戳破其在舞臺上展現的“無所謂”態度,直言那只是“用無所謂的態度作為武器來贏得比賽,而不是真正的無所謂”。文末那句“短短幾年時間,從一個站在舞臺上被嚇的流眼淚的小女孩,到昨天的強行侵權,這些真的讓人唏噓!”,充滿了對后輩迷失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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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李榮浩措辭嚴厲的長文指控,單依純的道歉顯得倉促而程式化。她在微博中表示:“同樣作為創作者,我理解李老師此刻的心情,首先我很抱歉。”她承諾會與團隊盡快搞清楚狀況,強調“深知版權意識的重要性”,并再次感謝李榮浩創作的《李白》。然而,這份未解釋“強行侵權”具體緣由的道歉,在對方詳實的郵件證據與情緒飽滿的控訴前,顯得說服力不足。
這場糾紛并非孤例,它映照出音樂行業版權博弈的復雜生態。此前,汪蘇瀧與張碧晨就《年輪》“第一原唱”之爭也曾公開交鋒,最終以張碧晨宣布不再演唱該曲告終。此次事件再次將“授權流程”、“改編界定”及“人情與規則的沖突”等議題置于臺前。李榮浩的“不體面”揭破,恰恰是對行業“流量先行、規則后置”潛規則的強硬反擊。
目前,事件走向已然明朗:版權在李榮浩手中,法律與道義的主動權亦在其側。無論單依純團隊最終如何“搞清楚狀況”,結果很可能如同過往類似爭議的終局,侵權方停止演唱。這場風波留下的,遠不止是一首不能再隨意翻唱的《李白》,更是對每一位從業者的叩問:當創作情懷撞上商業算計,尊重版權與前輩善意的底線,究竟該置于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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