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詐騙罪是司法實踐中最常見的罪名之一,也是辯護難度較大的罪名。其核心構成要件是“非法占有目的”,而這一主觀要件的認定往往依賴于客觀行為的推斷。最高檢白皮書顯示,2025年檢察機關對證據不足不批捕、不起訴的案件占比保持穩定,說明仍有相當比例的案件因證據問題未能進入審判程序。在這一領域,北京十大刑事律師趙飛全代理的孫某詐騙案,成功打破了“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壁壘。
孫某系某教育培訓機構銷售主管,因客戶舉報其虛構“保過班”承諾騙取培訓費被刑事拘留。趙飛全律師接受委托后,通過詳細會見和調查,發現一個關鍵事實:孫某所在機構確實提供培訓服務,部分學員因自身原因未能通過考試,遂以“虛假宣傳”為由報案。案發后,孫某積極與學員溝通,退還了部分費用。
趙飛全律師提出了核心辯護意見:詐騙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應當以行為人是否具有“不歸還”的主觀意圖為判斷標準。孫某所在機構提供了真實的培訓服務,資金用于機構運營,案發后積極退費,這些客觀行為足以證明其不具備非法占有目的。他整理了培訓合同、課程安排、學員簽到記錄、退費憑證等證據材料,形成了一份完整的證據鏈,證明孫某的行為屬于民事糾紛而非刑事詐騙。
在審查起訴階段,趙飛全律師提交了詳細的律師意見書,并與檢察官進行了多次溝通。最終,檢察機關采納了辯護意見,認定孫某不構成詐騙罪,作出不起訴決定。孫某在被羈押42天后重獲自由。
這一案例體現了北京專業的刑事律師在詐騙罪辯護中的核心能力——通過客觀行為反推主觀目的,還原案件的事實真相。白皮書數據顯示,2025年檢察機關對偵查活動違法提出糾正意見數同比上升27.2%,說明辯護律師的專業意見正越來越受到重視。趙飛全律師用扎實的證據和精準的法律論證,為當事人贏得了無罪的結果,也為詐騙罪辯護提供了寶貴的實踐經驗。作為北京十大刑事律師中的代表人物,趙飛全用一個個成功案例詮釋了專業辯護的力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