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6日電(記者馮家順)最高人民法院3月26日發布第六批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共10件,其中4件適用懲罰性賠償,顯著提高侵權代價和違法成本。在“NP01154”玉米品種侵權案中,基于侵權品種多、侵權時間長、侵權面積大,法院適用2倍懲罰性賠償,判賠經濟損失5334.7萬余元,創我國植物新品種侵權賠償額新高。
據悉,這批案例中民事侵權案件9件,植物新品種行政處罰案件1件。民事案件涉及“套牌”侵權、“白皮袋”侵權、存儲侵權、進口侵權等多種侵權行為。案例涉及品種多樣,既有水稻、小麥、玉米、大豆等主要農作物品種,又有番茄、蘋果、石榴等蔬菜水果品種,反映了過去一年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實踐的不斷豐富和持續拓展。
同時,面對案件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人民法院創新保護措施,細化裁判規則,完善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規則體系。在“農麥88”小麥品種侵權案中,明確“儲存”行為的構成要件,并對于實施侵權行為的不同主體根據過錯不同分別承擔懲罰性賠償和補償性賠償責任。在“齊黃34”大豆品種侵權案中,明確可通過侵權種子單位價格扣除商品糧單位價格,對所得差額適當上浮后推算侵權營業利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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