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賴書聞)近日,海南省公安廳、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公布依法懲治破壞鳥類等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典型案例。海南警方破獲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吉某先非法獵捕“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查,2022年至2025年期間,吉某先以食用為目的,在未取得狩獵證、特許獵捕證的情況下,擅自于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內某管護站63號小班(禁獵區)布設獵夾、獵套等禁用工具,通過設置誘餌非法獵捕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野生動物,共捕獲17只帚尾豪豬、1只赤麂等“三有”保護野生動物,總價值達11500元。2025年11月4日,吉某先投案自首,同年12月18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吉某先的行為已涉嫌構成非法獵捕、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其非法獵捕其他野生動物的行為將另案處理。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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