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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要永輝律師: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現在被關押在新野縣看守所。拘留通知書上顯示他涉嫌的罪名是妨害公務罪。具體是什么情況,我們家屬也不是很了解。聽公安機關說是因為他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我想請問,您知道新野縣看守所的詳細地址在哪里嗎?家屬可以委托您作為他的辯護律師嗎?能否先委托您過去會見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詳細情況。像他這種情況,構成妨害公務罪嗎?什么是妨害公務罪?應當如何區分妨害公務罪與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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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從事刑辯業務十多年的要永輝律師【15824811815】解答:
新野縣看守所地址:新野縣漢城路與中興路交叉口向東1.5公里路北。
導航:新野縣公安消防大隊
家屬委托律師會見電話:15824811815
乘車路線:新野縣汽車站步行至公交車站乘坐新野105路公交車到消防大隊站下車,向東步行1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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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可以委托要永輝律師到新野縣看守所進行會見。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從事刑辯業務十多年的要永輝律師認為,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者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或者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及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雖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但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至于你家人最終是否會被認定構成妨害公務罪,則需要律師會見以后根據了解到的具體案情才能作出準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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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應當如何區分妨害公務罪與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呢?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妨害公務罪與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都是故意犯罪,兩者都是妨害國家機關正常行使職權的活動,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人員進入執行現場或者聚眾哄鬧、沖擊執行現場的行為與妨害公務罪具有高度重合性,按照特殊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應當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新野縣看守所家屬委托律師會見電話:158248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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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罪的主要區別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主體不同。
妨害公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特殊主體,必須是具有執行判決、裁定義務的當事人或者依照法律對判決、裁定負有協助執行義務的人。
2.客觀方面不同。
妨害公務罪通常必須是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且行為人侵害公務人員的行為必須發生在后者依法執行公務期間,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則不要求必須使用暴力、威脅的方法,可以是能夠損害法院裁判約束力、權威性的任何方法,如欺騙隱瞞、消極抵制、無理取鬧等。【如您有法律問題需要咨詢,請致電要永輝律師: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業十五年以來專注于刑事辯護,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熟悉新野縣看守所會見流程,熟知新野縣公檢法辦案程序,可以為羈押在新野縣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師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申訴控告、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辯護專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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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縣看守所推薦會見律師:要永輝律師,新野縣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咨詢熱線: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業十五年以來辦理了大量案件,擅長辦理刑事辯護、刑事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死刑辯護、申訴控告、正當防衛、防衛過當、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犯罪案件,擅長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執業以來辦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辦案技巧。勝訴率高、收費合理,以專注、專心的服務理念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勤奮、敬業、務實,突出的業績、良好的職業道德,贏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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