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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道直(1897—1975),又名常導之,江蘇南京人,中國近現代著名教育家。早年畢業于金陵大學,后畢業于北京高等師范學校教育研究科。1925年,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師范學院深造,師從著名教育家杜威,獲教育學碩士學位,隨后赴英、德等國繼續研究。回國后,常道直長期投身高等教育,歷任中央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四川大學等校教授,著有《比較教育》《各國教育制度》等論著,為中國現代教育理論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編 者 按 語
常道直先生的《學校中幾個實際的問題》一文寫于1921年,正值中國社會思潮風起云涌的變革時期。教育界作為思想革新的前沿陣地,正積極嘗試打破舊有模式。本文正是對這一時期教育改革者所面臨的普遍困境的一次深刻回應。作者以回信的形式,針對某師范學校教務主任來函所提的三個“實際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剖析。
首先,針對“學生自動的事業”為何“無形消滅”的問題,作者一針見血地指出,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內心的興趣”。作者舉例批評“學生將學校視為‘商店’,將自己視為‘顧主’”的錯誤觀念。他主張,必須重塑學校生活觀,讓學生明白自己與教職員同為學校的分子,共同肩負著“完滿的學校生活”的責任,如此才能激發真實的、不易枯竭的自治動力。其次,關于“學校組織的根本改革”,作者高度贊同來信者“打破教職員界限、精簡機構”的提議,以西方在華所辦學校為例,痛陳當時公立學校“人浮于事”的弊病,并提出一套務實方案,即在必要分工的基礎上,讓教員分擔部分校務,并大力提倡雇傭學生為助手,此舉既能節省開支,也能鍛煉學生能力,并幫助貧寒學生自食其力。最后,對于推行“學科制”所遭遇的教員阻力,作者分析了“篤信舊制者”和“胸懷成見者”兩種反對心理。作者鼓勵改革者,應視反對意見為完善計劃的契機,而非畏縮不前,通過充分溝通容納,最終“或能達到最后的勝利”。
本文直面學校管理的積弊,試圖用“效率”與“共同生活”來重塑校園,生動折射出中國早期教育現代化起步時的艱難與不易。
原文刊于《教育雜志》第14卷第2期(1922年出版)。
學校中幾個實際的問題
文|常道直
幾天前,我接著某省師范學校教務主任某君的一封信,內容是要和我討論學校中幾個實際問題。我和某君向未識面,而所討論的又是實際方面的問題;一個毫無辦學經驗如我的人,本來不配討論這些問題;但是后來想到“貢其一得之愚”一句的慣語,就冒昧地覆了一信。現在我想到某君所提出討論的問題,不是一校特有的情形,乃是一般學校所常遇見的。我的覆書忽促作成,說得很見透澈,恐未能滿某君的期望;所以決計將原來的覆信擴充說明,希望實際上負教育責任者共同商榷。至于原函因某君不欲宣布,所以僅摘錄其中數個要點。
原函所討論的要點有三:
一、關于學生自動的事業;
二、關于學校組織之根本的改革;
三、關于學科制。
茲依次討論之如后:
原函云:
“去年以來,提倡學生自治,鼓勵學生服務:開演講會哪,辦新書販賣部哪,初辦的時候未始不高興得很;到了現在,差不多是無形消滅。我考察原因:一則是學生缺乏自動的能力,一則是教職員沒有指導的方法。”
學生自動的事業——如自治,演講會,社會服務(如辦平民學校之類)——自然非學生有自動的精神與能力不可;但是進一步觀察,沒有原因不能有結果,沒有刺激不能有反應。自動的能力亦是如此,決非無因而發生的,必須有一些事物鼓動他才行。在教授上如此,在訓練上(自治等事為訓練之一種手段)也是如此。換言之,自動的能力必須有一種原動力去鼓動他:這種原動力就是“興趣”。
無論個人的或群體的事業,想使他常在進行不輟中,有兩種方法或原素:
一、外部的權力。
二、內心的興趣。
所謂“外部的權力”,就是指用獎賞、懲罰、威嚇等手段。這些方法是從前學校管理訓練上所通用的,目前雖易收效,但結果每致學校中充滿一種不自然的空氣。學校中自治及他種自動事業的目的,是要矯正這種弊端,當然不能應用外部的權力;所以唯一方法只有引起他們內心的興趣。
如何才能引起學生對于自治等事情的興趣呢?我以為第一步當改正以前學生對于學校生活的謬見。凡曾經辦過學校和曾為學生的,大概都可以承認下述的事實。一般學生的心理每存著一種偏見,以為學校中教授、管理、執行規則等都是教職員方面專有的職務,學生所有的事只是繳納必需的費用和到教室中受課。用譬喻說,學校猶如一個商店,教職員是店伙,學生是顧主;教職員是販賣者,學生是購買者。似此教職員與學生的目的趨向各異,怎樣能希望他們,對學校公共事務(就學生自治言)發生興趣呢?又怎么能由此養成共同生活的習慣呢?我的朋友某君在某師范學校當教員,有一次來信敘述他們改革計劃的失敗,中說:“我們提倡學生自治,學生偏說非他們分內所有的事。我們主張由學生自己組織食事委員會,照料飲食,學生偏反對,說不如由職員經理,讓他們來現成享受的好……”這是極端的例子,固不能代表學生全體;但一般學生對于學生自治多半持冷淡的態度,乃是一件不可隱諱的事。這種心理實學生自治上一大障礙。
想糾正這種偏見,首在于教授及管理上使學生漸漸明了學校生活的真正目的。學校是一個社會的組織,教職員與學生都是分任學校事務的分子。職位雖然不同,但是對于學校生活全體的責任是一樣的。所以學校本身的事,是教職員的事,也就是學生的事;學生處理自治的事,就是處理自身的事。學生與教職員的目的,都在獲得完滿的學校生活。由此而產出真實的興趣,不易枯竭的。
我個人所知的學校有限,但就我所知的幾個學校看起來,學生自動的事業,如公眾演講、出版物等,多漸趨消滅的境況。專就學生自治說罷;我偶然和“有自治會的學校”的友人談到這個問題,他們不是悲觀,便是很冷淡,似乎極不愿意過問。有人說:“現在多數學生對于自治非常淡漠,選舉自治委員多視為無足輕重的事。選出的職員,每因多數學生不負責任的結果,便包攬一切責任——權力當然隨之——造成一種寡頭政治。于是或則鼓起風潮,故意與教職員方面為難;或則借此與職教員聯絡,以冀為自己進身的梯階。”這話就多數學校的情形說,誠不免形容過甚;但一切事情大抵利害參半,這種變態的情形也是事實上所不免的;所以我認為很值得教育者注意。
我所謂學生內心的興趣為維持個人或社會事業常在進行中的要素;這“興趣”一詞,切不可誤會。在前述變態的情形之下,那少數人對于事業固然也有濃厚的興趣;但是實在說,這種興趣不過專為個人的利益(按Interest本有興趣及利益兩命意)。我所指的不是這種興趣——少數人的——乃是大多數人對于自治的興趣;其目的就在共同生活的維持,其結果就是共同生活習慣的養成。
原函說:
“今年暑假期間,我把學校的組織及學制課程大大地改革一番……我主張打破教職員的界限,把校務分作若干股,由各教員分擔。”
這種計劃可算是對于舊式組織之根本的革命,很有可研究的價值。學校組織分庶務與教授兩大部,實出于“分工”的作用。按經濟學上的原理,分工制乃是最有效率的工作方法。學校內部組織既然是很復雜,自不能違此原理。學校中如管理、訓練、衛生等,現已成為專門的技能,非會經專門的訓練者,不能勝任愉快。況且中等學校教員所擔任的功課,大率在十六七點鐘以上;翻參考書,編講義,已覺疲于奔命;庶務指教授及直接與教授有關以外之一切事務,至為繁瑣,似乎再不宜擔負這種苦勞。即使教員有充分閑暇,也應當使他研究學術,以期時常與世界最新的學術相接觸。至于一般教員能否做到這一步,那是另一問題。
但是某君的主張,對于那些組織太復雜雇用職員太多的學校,的確是一個當頭棒喝(于此,我不想,也似乎無須舉出具體的學校來證明)。我們承認分工與效率是相關的。但分工與人數的遞加,不一定成正比例。工作數量小而人數多,最足為效率的障礙;因為人浮于事,而事反多不能舉辦。
我們對于外人所辦的各級學校,固然不能完全滿意;但關于組織上,我以為很有可取法的地方。例如某教會大學(合中小學校學生數約在五百人以上)。除校長外,會計與秘書各一人,圖書館二人,學監舍監各一人,各科主任二人,兼學生注冊選科事,又其他職員數人。會計、書記、圖書館、博物理化試驗室、主任室、校長室,都用在校學生為助手,按鐘點給值。返觀我國官立學校,其職員數較之每超過四五倍。事實上,外人所辦的學校,其一切事務并無廢弛。若謂職員多的學校,其辦事效率一定較優,我實無法以證明。有人說這種人浮于事的“事務部”(庶務部)頗具我國政府組織的雛形。我以為這話謔而近于事實。
總之,我贊成某君的提議,打破一部分教職員的界限。茲擬定辦法如后:
一、學校職員以減至最少數目為原則。凡一切職任,須具備(1)常設的機關,(2)需要專門的技能,(3)有充足的工作三條件。
二、雖系常設機關,而事務簡單,或與教授上有聯絡之必要者,酌量由專任教員分擔。
三、雖系需要專門技能的職務,而不必常設一特別機關者,可臨時雇用專門人才,如建筑、學校裝飾等。
四、各部事務凡需用助手者,以盡量收用在校學生為原則;如圖書館職員、講義室抄寫、校長主任室的書記、理化博物試驗室及會計處的助手等。
至于給值辦法,則依事務的性質,而分計月給值、計時給值、計事給值三種:
一、正式職員,按月給值。
二、由專任教員分擔者,以不給值為原則。
三、臨時雇用者,按事給值。
四、雇用學生者,因各事務的性質定之。
以上并非理想的制度,外人在我國所辦的學校久已實行,我國公私立的學校也有采用的。其利益,至少有三:
(1)節省不必要的費用;如學校中統計建筑等事,一年中沒有幾次,實無常設一職員之必要。
(2)學生與學校行政方面有較多的接觸機會,可以練習辦事能力。
(3)家庭無力供給學校費用之學生,能自食其力,以竟其學業。
原函說:
“從前是行學年制的,一級之中程度有四五等;我主張采用學分制,依據各種學科的程度,把全校分做幾級教學;并于第四年始采用選科制。所有組織和編制,我費了一個月的功夫籌畫完備;可是一到開學,多數教員大不贊成。”
學科制之優于學年制,無論從理論方面或經驗方面,皆已證實,此處無須詳論;但于實施之先,有數個先決問題:
(1)學校的設備充足嗎?
(2)教員夠分配嗎?
(3)學生數目與班次合于分教嗎?
(4)能適應社會的需要嗎?
某君的詳細計劃,我未曾見過;對于這些問題,大約是已經考慮過。他計劃所以不能施行,由于同事的不贊助;這是辦教育和其他社會事業所最常見的事,也最難戰勝的困難。這一層是事實問題,不便妄事推測;茲就普通的情形說一說。
我以為無論何種新運動,一方面有發起者,他方面就有反對者。試分析反對者的心理,不外兩種:
一、篤信舊制者:凡一切變更總含有幾分危險原素在內。好逸惡勞既是人的常情,當然對于變更生畏懼心。
二、胸懷成見者:學校中教職員能協同動作,固然極佳;但實際上,人類天性每有矯同立異之傾向,對于一切問題每故持反對論調。
這兩派足為改革的障礙;但是我以為這兩派人在一切重要的新運動上,也是不可少的。因為有反對者,足以令革新家于創始任何一計劃時,須顧及各方面的情形,思慮須更深進一層,不致草率僨事。凡是真正的革新家,對于這等阻礙當表示歡迎,不可畏沮;最好,極力容納反對者的意見,并使他洞悉其中利弊;這樣,或能達到最后的勝利。不知某君以為何如?更不知海內教育家以為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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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教育研究科學生畢業合影,前排右四為常道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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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4月,中央大學教育系師生歡送畢業及入營受訓同學攝影,前排左三為常道直
(以上圖片源自華東師范大學官網)
編者|吳紫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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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消息來源:中國高等藝術教育研究院
本文原標題:《【溫故】常道直:學校中幾個實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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