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女大學生小王因身體不適在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院住院。住院期間,主管醫生私下向她推薦了一位自稱來自“廣州華銀醫學檢驗中心”的梁先生,將她的腦脊液樣本送去做外送檢測。小王向梁某個人賬戶轉賬5318元,拿到了一份檢測報告。
直到兩年后,她因病情反復赴深圳復診,接診醫生仔細查看報告后提出質疑:這份報告的可信度存疑,極有可能是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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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脊液需要通過腰椎穿刺獲取,過程有創傷且相當痛苦。正是因為對三甲醫院醫生的絕對信任,患者才愿意承受這份痛苦,將如此重要的樣本交到醫生推薦的第三方手中。然而這份信任換來的,卻是一紙偽造的報告。經過多番投訴,珠海衛健局、中山五院以及廣州華銀醫學檢驗中心均證實,這份報告確系偽造。
這不是什么地下診所的勾當,而是一家公立三甲醫院發生的真實事件。直到2026年3月24日,醫院才正式發布情況通報,承認了這一荒唐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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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個多月的拖延,患者承受雙重折磨
更令人憤怒和費解的是時間線。據患者反映,早在2025年8月,她就開始了投訴維權之路。從那時起,到2026年3月媒體介入、醫院發布通報,整整過去了七個多月。在這七個多月里,患者承受著病痛的折磨,一次次向醫院、衛健部門反映情況,卻遲遲等不來一個明確的結果。直到南方都市報等媒體的報道將此事推向公眾視野,醫院才終于站出來發布通報。
這七個多月里,中山五院究竟在干什么?患者早在2025年8月就已提出投訴,醫院完全有充足的時間進行調查、核實、處理。如果醫院真的有誠意解決問題,如果醫院的內部管理機制真正有效運轉,為何要等到媒體報道、輿論發酵之后,才拿出那一紙遲來的通報?這不禁讓人質疑:是醫院根本沒有把患者的投訴當回事,還是在試圖拖延、冷處理,寄希望于事情慢慢平息?無論哪一種可能,都暴露了醫院在面對問題時的消極態度和對患者權益的漠視。
比拖延更讓人心寒的,是患者在投訴過程中所承受的精神折磨。一份偽造的檢測報告,已經讓患者付出了兩年病痛反復的代價;而當她鼓起勇氣尋求真相和公道時,迎來的卻是漫長的等待和無盡的推諉。在這七個多月的投訴維權中,每一次電話、每一次走訪、每一次遞交材料,對她來說都是一次新的煎熬。病痛的折磨本就讓她身心俱疲,而投訴過程中的冷漠、拖延、不作為,更是雪上加霜。這種雙重折磨,是任何一紙遲來的通報都無法彌補的。
違規操作貫穿全程,醫院管理形同虛設
這起事件徹底撕開了醫療誠信的一道口子。三甲醫院,這個本應是醫療行業標桿、承載著無數家庭健康托付的金字招牌,如今卻被自己人的行為砸得粉碎。假報告不僅直接欺騙了患者,更有可能導致醫生誤判病情,讓患者錯失最佳治療時機,其性質無疑比普通的醫療詐騙惡劣得多。
這起事件中的違規操作幾乎貫穿了每一個環節。醫院明明暫未開展相關檢測項目,主管醫生沒有按照規定走正規外送檢測流程,而是私自將患者的腦脊液樣本交給沒有正規資質的個人。患者直接向個人轉賬,全程脫離醫院監管,費用從未進入醫院賬戶,報告也未歸入病歷檔案。從樣本送出到報告返回,再到兩年間無人核對真偽,醫院的管理系統完全成了擺設。
按理說,正規三甲醫院的外送檢測有著嚴格的流程管控,從樣本交接、費用繳納到報告回收,應有完整的閉環管理。可中山五院這起事件表明,這套規范在實際執行中幾乎形同虛設。醫生私自對接外部人員,患者私下繳費,偽造報告順利流入診療環節且長期未被發現,如此漏洞百出的管理,很難讓人相信這只是單一醫生的個人行為。費用直接轉給個人、報告未歸入病歷、兩年間無人核驗真偽,這三點足以證明,涉事醫院對外送檢測的質量監控與管理早已形同虛設。
第三方檢測行業信任基石面臨考驗
此事也折射出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第三方檢測是現代醫療體系的重要補充,許多前沿、復雜的檢測項目在醫院難以開展,有必要將其外包給擁有專業設備和技術的第三方實驗室。2018年,國家衛健委發布通知,明確醫療機構可以委托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實驗室提供醫學檢驗服務;2025年,國家衛健委再次表態支持診所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檢驗業務。在行業加速發展的關鍵時期,這起偽造報告事件卻讓公眾對外送檢測報告的真實性產生嚴重質疑。若此類事件處置不當,極有可能動搖第三方檢測行業的信任基石,讓整個行業為個別人的造假行為背鍋。
嚴懲才能重建信任
醫院在通報中坦言,事件暴露出外送檢測環節管理制度不完善、醫務人員監管不到位、風險防范意識薄弱等問題。可這些問題,絕不是事后整改、制定幾項制度就能解決的。醫療安全和患者信任是醫院的生命線,一旦失守,再完善的制度也只是一紙空文。而長達七個多月的拖延處理,更是讓這份遲來的通報顯得蒼白無力。
對于這起事件中的責任追究,絕不能止步于醫院通報中“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的模糊表述。涉事醫生嚴重違反醫療核心制度,私自推薦外送檢測、繞開醫院正規流程,為不法分子造假牟利打開了方便之門。即便司法機關暫未發現相關醫務人員收受梁某的不正當利益,但從行風建設角度看,“暫未發現”并非最終定性,醫院依舊需要徹查醫生的動機。其行為背棄了醫者救死扶傷的初心,本身就是不可饒恕的職業失德。而偽造報告的梁某,肆意造假騙取患者錢財,突破了法律和道德的雙重底線。
由于患者的傷害程度目前還不明確,醫院通報只是事件處理的第一步。接下來,醫院應盡快組織專家對患者所受傷害進行評估和補救,明確賠償患者的經濟損失和潛在的治療延誤損失,同時徹底整改標本外送流程。對于涉事醫生,絕不能簡單處分了事,必須依法依規從嚴懲處,永久取消其行醫資格,逐出醫療行業。對于造假牟利的梁某,除了追究刑事責任,更要將其列入醫療行業黑名單,禁止其再踏入醫療相關領域。
如果醫療機構始終抱著“事后補救”的心態,不從根源上壓實監管責任、強化從業人員職業敬畏,不建立起全覆蓋、無死角的醫療行為監管體系,類似的造假事件必然還會重演。醫療行業是守護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線,容不得任何造假、失信行為的存在。
公立三甲醫院的金字招牌,靠的是誠信、規范和責任鑄就,絕不能成為不法分子和失德醫者牟利的遮羞布。他們拿患者的生命健康開玩笑當籌碼,我們又何必對他們姑息遷就?對失德醫者、不法分子嚴懲不貸,把他們永久驅逐出醫療領域,這樣的懲罰才天經地義,才能讓患者安心放心。醫療行業的公信力重建,必須從最嚴厲的懲處開始,用最堅決的態度向造假行為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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