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五號晚上七點多,在廣州海珠橋下面的珠江邊,有個五十歲上下的女人掉進水里,岸邊的冀海東聽見有人喊,就跑過去脫衣服想下水救人,他剛脫一半突然停下來,因為冀海東不會游泳,江面又黑水流又急,他想到家里還有老婆孩子要照顧,就沒再繼續脫衣服。
他轉身沿著江邊跑出兩百多米,一邊奔跑一邊喊有人落水快救人,正好遇上廣州水警的201號巡邏艇,他指明位置后船很快靠過去把人救了上來,事后他沒有回到釣魚的地方,獨自在岸邊坐到凌晨,從第二天起再也沒去釣過魚,有人拍到他脫衣服時手在發抖,但沒人拍到他后來蹲在地上大口喘氣的樣子。
這事傳到網上后,評論很快分成兩邊,一邊說他做得對,不會游泳還硬要跳下去,很可能把自己也搭進去,及時呼救并引導專業人員來才是真正聰明的做法,另一邊卻指責他猶豫就是怕死,認為見義勇為就得豁出性命去,有意思的是,那些罵得最兇的人,基本不提自己家里還有老人孩子,也沒想過如果自己跳下去沒了,家人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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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藍天救援隊的譚隊長公開指出,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下水救人,超過九成情況會演變成兩人同時落水,這是救援工作的一條基本原則,中國紅十字會2023年發布的應急指南明確寫道,遇到有人溺水時第一反應不是跳下去,而是大聲呼救、確定落水者位置、立即報警并等待專業人員到來,《民法典》第184條也表明,好人條款保護的是自愿實施的救助行為,但并未要求施救者必須犧牲自己的生命,法律默認的前提是救助者要先保證自身安全,才能有效幫助他人。
有人提到重慶的蔣正全,他在2023年跳水救了五個人,自己卻沒能活下來,這件事讓很多人感動,但也悄悄留下一個誤解,好像只有救人者犧牲才算真正的英雄,其實數據顯示,在2024年的珠江水域,非專業人士跳下水去救人,結果自己死亡的比例達到63%,而水警到達現場平均只用4分20秒。
我們總以為猶豫就是不想救人,其實不是這樣,人遇到突然發生的危險時,腦子首先想的是保住自己,這是從基因里帶出來的反應,電影里的英雄想都不想就往下跳,那是編出來的情節,現實中大多數人,包括冀海東,都是一邊跑一邊琢磨還能做點什么,他沒有直接跳下去,但也沒有離開,而是更加努力地找人幫忙,這不是退縮,是換了種方式繼續往前沖。
現在廣東在推動全民應急素養這件事,社區里安裝了AED設備,設置了一鍵呼救按鈕,抖音上#理性救援話題播放量達到十七億次,很多年輕人在下面留言說,父親告訴他們救人之前要先看水深不深、自己會不會游泳,不是比誰嗓門大,冀海東那天沒有跳下水,但他用另一種方式完成了自己的責任,既沒讓落水者等死,也沒讓自己的家庭陷入困境。
他這個人不是英雄,也沒想當英雄,就是個普通打工的,平時修修空調、釣釣魚、想想老婆孩子,那天他做了自己能做的事,也就是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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