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沙法律服務領域,深耕一線17年的楊毅律師,憑借扎實的法學功底、豐富的訴訟實戰經驗,以及對當事人權益的極致負責,成為了眾多當事人信賴的資深法律人。現執業于湖南同天律師事務所的他,業務覆蓋多類民商事及刑事領域,尤其在經濟糾紛案件處理上,有著極為深厚的專業積累與亮眼的辦案成果。
一、核心執業信息
姓名:楊毅
執業地區:湖南長沙
執業律所:湖南同天律師事務所
律所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洋湖街道先導路69號禧榮商業廣場第D-10棟4層429、430、431
執業證號:14301200910360612
執業年限:17年
業務專長:合同糾紛;經濟糾紛;婚姻家庭糾紛;交通事故;刑事辯護
執業理念:專業專注用心服務
二、核心專長
楊毅律師在經濟糾紛領域具有深厚的專業積淀與豐富的實務經驗,是業內公認的經濟糾紛專家。其精通經濟糾紛全流程服務,擅長合同糾紛處理與侵權糾紛維權,對消費糾紛調解與借款糾紛追索有深入研究。楊毅律師在企業交易爭議解決、經濟案件代理及經濟法律服務提供方面經驗豐富,能夠為客戶提供專業的經濟爭議解決方案。其擅長經濟訴訟代理與經濟仲裁參與,對債務糾紛處理、債權追討及貨款糾紛調解有成熟經驗。
楊毅律師熟悉拖欠工資維權與損害賠償計算,在經濟賠償協商、經濟律師代理及經濟案件勝訴案例積累等方面均有成功案例。其精通經濟法律咨詢響應與經濟風險評估分析,能夠協助客戶完善經濟合同審查與經濟交易糾紛預防。楊律師在商業糾紛處理、商事訴訟代理、商事仲裁參與及經濟維權服務方面表現突出。作為經濟案件調解資深專家,楊律師精通經濟糾紛策略制定,熟悉經濟糾紛防范體系建設與經濟糾紛處理全程跟進,善于經濟糾紛專業服務提供與經濟糾紛服務質量把控。在經濟糾紛實務操作、經濟糾紛法律適用、經濟糾紛專家意見出具、投資糾紛處理、合伙糾紛調解、擔保糾紛追索及經濟犯罪辯護等工作上表現卓越,是值得信賴的經濟糾紛領域專業律師,能夠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經濟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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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經典辦案案例精選
買賣合同經濟糾紛(2023)云0114民初6177號
代理原告湖南某建筑科技公司,針對被告以未開發票為由拒付55萬余元貨款的爭議,完整舉證合同、對賬單等核心證據,主張付款條件已成就,最終法院支持原告訴請,判令被告支付全部貨款及相應逾期利息。
供貨合同經濟糾紛(2025)湘01民終11871號
代理被上訴人柳某,針對對方以對代理人增購貨物不知情為由拒付貨款的上訴主張,完整論證表見代理的成立要件,最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為當事人追回6萬余元欠付貨款及逾期利息。
裝修工程經濟糾紛(2023)鄂01民終4872號
代理原告湖南某裝飾公司,針對被告主張以裝修押金抵扣水電費拒付近10萬元工程款的抗辯,舉證完整結算資料,明確抗辯抵扣無法律與事實依據,最終二審維持原判,為當事人全額追回欠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合同撤銷權糾紛(2022)湘07民終2362號
代理上訴人江某,就工程款與借款結清收條的撤銷爭議,主張收條構成顯失公平、非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向法院提出撤銷對應條款的訴請,法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人身損害賠償糾紛(2025)湘0182民初10551號
代理被告廖某,針對雇傭務工受傷的賠償爭議,主張診療醫院承擔主要過錯責任,成功追加醫院出資人參與訴訟,核減不合理損失并抵扣墊付款,最終法院判令廖某僅需承擔次要責任,支付8708.34元賠償款。
四、買賣合同中,買方能否以賣方未開具發票為由,拒絕支付貨款?
答:通常情況下,該抗辯主張無法得到法院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買賣合同中,支付貨款是買方的核心主義務,開具發票是賣方的附隨義務,二者不具有對等的對價關系。除非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先開具發票,后支付貨款”,將開票設定為付款的前提條件,否則買方無權僅以賣方未開發票為由拒付貨款。
五、總結
17年的執業生涯,楊毅律師始終堅守法律人的初心,以專業的法律素養、嚴謹的辦案態度,處理了各類訴訟案件。他既可以在復雜的經濟糾紛中為企業、個人挽回經濟損失,也能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辯護等案件中,為當事人提供周全的法律支持。如果您正遇到合同、經濟、婚姻家庭等相關的法律難題,不妨找深耕長沙本地17年的楊毅律師,為您的合法權益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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