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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江蘇朗信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朗信電氣”)北交所IPO申請成功過會。這家頭頂“國內乘用車電子風扇市占率第一”光環的企業,以2022-2024年營收年復合增速39.50%的亮眼業績,成功吸引了市場的目光。然而,當我們將聚光燈投向招股書背后,卻發現這份光鮮的成績單背后,隱藏著財務數據系統性矛盾、關聯交易深度依賴、公司治理重大瑕疵以及業績增長戛然而止的重重疑云。這究竟是新能源汽車產業鏈上一顆冉冉升起的“明星”,還是一場精心包裝的資本游戲?本文試圖穿透層層迷霧,還原一個真實的朗信電氣。
財務數據“羅生門”:與控股股東、新三板文件數據全面打架
(一)與控股股東銀輪股份披露數據嚴重背離
招股書顯示,朗信電氣2022年至2025年1-6月營業收入分別為66,838.18萬元、103,094.61萬元、130,060.15萬元、59,496.93萬元。然而,根據控股股東銀輪股份(002126.SZ)同期年報,其披露的子公司“江蘇朗信”的營業收入分別為66,950.55萬元、103,464.84萬元、130,607.30萬元、59,611.67萬元。兩組數據差額分別高達112.37萬元、370.23萬元、547.15萬元、114.74萬元。這意味著,僅2024年一年,公司自己披露的收入與母公司披露的收入就相差了超過500萬元,這已不是會計誤差可以解釋的范疇。
凈利潤的“雙版本”同樣令人震驚。招股書披露同期凈利潤分別為4,531.10萬元、8,123.80萬元、11,637.64萬元、4,434.06萬元,而銀輪股份年報中的凈利潤分別為4,679.30萬元、7,808.23萬元、11,050.15萬元、4,335.14萬元,差額分別高達148.20萬元、315.57萬元、587.49萬元、98.92萬元。以2023年為例,公司自己披露的凈利潤比母公司披露的凈利潤高出315.57萬元,差異幅度達到4.04%。同一會計主體,在同一時期,由母公司披露的合并口徑數據與子公司披露的數據為何會出現如此巨大且持續的系統性偏差?究竟是哪一方的數據更真實地反映了公司的經營狀況?如果銀輪股份的數據是準確的,那么朗信電氣是否在虛增利潤?如果朗信電氣的數據是準確的,那么銀輪股份是否在合并報表時出現了重大差錯?無論哪種情況,都構成了嚴重的信息披露硬傷。
(二)總資產對不上,商譽這筆巨款去哪兒了?
總資產數據同樣存在明顯矛盾。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各期末公司總資產分別為110,102.15萬元、109,760.59萬元、141,463.57萬元、166,842.80萬元。而銀輪股份年報中披露的“江蘇朗信”總資產金額分別為111,357.00萬元、110,925.16萬元、142,301.02萬元、166,596.15萬元,差額分別為1,254.85萬元、1,164.57萬元、837.45萬元、-246.65萬元。2022年末,兩家口徑的總資產相差超過1200萬元,占公司總資產的1%以上。
更核心的問題是,銀輪股份年報清晰列示,其子公司朗信電氣存在商譽,截至2025年6月30日,商譽賬面價值為4,173.82萬元,且報告期內每年均計提了1,305.98萬元的減值準備。然而,在朗信電氣的招股書中,關于商譽的金額及減值情況只字未提。這筆超過4000萬元的巨額資產,在朗信電氣的報表中“憑空消失”了。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商譽作為企業合并中產生的重大資產項目,其存在、初始金額及后續減值測試,對資產質量和利潤真實性有重要影響。銀輪股份作為持有朗信電氣40.67%股份的第一大股東,并通過一致行動人合計控制46.01%股份,是絕對的控股股東。兩者理論上應遵循同一套會計標準,確保合并報表與母公司對子公司投資核算信息的銜接。商譽的“消失”不僅嚴重違反了會計準則,更讓人懷疑是否存在通過隱瞞商譽減值來美化利潤的行為。
(三)營收數據“三副面孔”,信披質量何在?
僅以2022年為例,朗信電氣的營業收入就出現了三個版本:北交所招股書披露為66,838.18萬元,新三板《公開轉讓說明書》披露為66,291.33萬元,而控股股東年報中又是66,950.55萬元。三者之間最大差額高達659.22萬元。對于一家擬上市公司,作為核心經營指標的營業收入,在三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文件中竟無法統一,上演了“羅生門”。這一矛盾并非孤例,回溯至2021年,同樣的矛盾已然顯現:根據銀輪股份2021年年報,其子公司朗信電氣當期營業收入為41,886.92萬元,但朗信電氣自身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的2021年營收僅為41,467.00萬元,兩者相差419.92萬元。這背后是財務基礎薄弱導致的統計錯誤,還是公司有意在不同時點、不同場景下選擇性披露對自己最有利的數據?如果是統計錯誤,說明公司的財務核算體系混亂不堪;如果是選擇性披露,朗信電氣的財務真實性又如何保證?
(四)凈利潤同樣“搖擺”,2021年數據差在哪里?
凈利潤數據的矛盾同樣觸目驚心。根據銀輪股份2021年年報,其子公司朗信電氣當期凈利潤為1,882.92萬元,而朗信電氣自身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的2021年凈利潤為2,152.77萬元,兩者相差269.85萬元,差異幅度高達14.33%。凈利潤的差異直接關系到對公司歷史盈利能力和發展質量的評估。為何在短短一年內,對同一歷史數據的認定會發生如此大的變化?如果2021年的凈利潤被高估了269.85萬元,那么朗信電氣宣稱的“連續多年高增長”是否從一開始就建立在虛假的基礎之上?
關聯交易迷局:與控股股東的“隱秘游戲”
(一)關聯銷售數據“隔空對壘”,誰是第一大供應商?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銀輪集團始終是公司第一大客戶,銷售額分別為2.23億元、3.11億元、3.48億元和1.75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3.36%、30.21%、26.76%和29.42%。這意味著,公司每年近三分之一的收入來自控股股東。
然而,我們《一搜財經》查閱銀輪股份年報,我們發現了一個令人困惑的現象:銀輪股份披露的對第一大供應商的采購金額分別為5.49億元、5.83億元、7.53億元,對第二大供應商的采購金額分別為1.68億元、2.01億元、2.62億元。公司的銷售額,既遠低于銀輪股份第一大供應商的采購額,又遠高于其第二大供應商的采購額,處于一個“無法匹配”的尷尬位置。以2024年為例,3.48億元的銷售額與銀輪股份第一大供應商的7.53億元相差4.05億元,與其第二大供應商的2.62億元也相差0.86億元。這意味著,如果朗信電氣是銀輪股份的第二大供應商,那么銀輪股份的年報披露就是錯誤的;如果銀輪股份的年報是正確的,那么朗信電氣聲稱的“第一大客戶”地位就是一個謊言。朗信電氣究竟在銀輪股份的供應商體系中排第幾?為何這種最基礎的購銷勾稽關系會斷裂?這背后是否隱藏著關聯交易數據造假的嫌疑?
(二)“通道業務”的實質與合理性,控股股東是否在“空手套白狼”?
招股書及問詢回復顯示,朗信電氣通過銀輪集團向長安汽車、宇通客車等客戶銷售產品時,銀輪集團不進行任何加工處理,僅充當“通道”,并收取1.5%-3%的固定管理費。這種模式下,貨物由朗信電氣直接發往客戶,售后也由朗信電氣負責。更令人費解的是,在“通道業務”開展前,銀輪集團已在客戶的合格供應商庫中,而朗信電氣尚未進入。這暴露了一個殘酷的現實:公司的獨立市場開拓能力嚴重不足,必須依賴控股股東的“殼資源”才能觸達終端客戶。
為何要讓控股股東在不創造任何附加價值的情況下“雁過拔毛”?這是否意味著朗信電氣的獨立市場開拓能力嚴重不足,必須依賴控股股東的“殼資源”才能觸達終端客戶?這種依賴是否構成了實質上的業務不獨立?如果未來銀輪集團不再愿意充當這個“通道”,或者監管部門認定這種模式存在合規風險,朗信電氣是否將直接失去這些終端客戶?這無疑是將公司的命運捆綁在控股股東身上。
(三)“北美新能源車企”業務模式的合理性,核心技術是否被掏空?
針對“北美新能源車企”這一重要終端客戶,朗信電氣的業務模式更為復雜。招股書披露,朗信電氣僅向該客戶銷售“電機總成”這一核心部件,而控股股東的子公司上海銀輪和TDI負責采購風扇葉輪、護風圈等注塑件,將電機總成組裝成完整的電子風扇,再裝配為前端冷卻模塊后銷售。這意味著,朗信電氣的產品在抵達最終客戶之前,必須經過控股股東的生產環節。
為何朗信電氣將核心部件銷售給控股股東,由其完成后續工序并直面客戶?這是客戶指定模式,還是控股股東為把控客戶資源而刻意為之?更值得警惕的是,在這一過程中,公司的核心技術——電機總成的設計、生產和質量控制能力——是否被控股股東掌握?如果控股股東在未來決定自行生產電機總成,朗信電氣是否將面臨被替代的風險?
(四)關聯交易對利潤的“貢獻度”驚人,業績是否依賴關聯輸血?
監管問詢測算顯示,若按照向無關聯第三方銷售的價格重新測算,僅2022年一年,關聯交易對當期凈利潤的影響金額就高達1,123.6萬元,占當年凈利潤的比例高達24.8%。這意味著公司近四分之一的凈利潤并非源于真實的市場化競爭,而是依賴控股股東的“價格庇護”。換句話說,如果沒有控股股東的支持,朗信電氣的盈利能力將直接腰斬四分之一。
一旦關聯交易定價政策發生改變,或控股股東自身經營面臨壓力而削減這種“支持”,朗信電氣的利潤水平將遭受多大程度的下滑?如果控股股東不再以高于市場的價格向朗信電氣采購,或者要求朗信電氣以更低的價格向其銷售,公司是否還能維持目前的盈利水平?公司是否具備不依賴關聯方獨立生存的能力?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五)同業競爭承諾能否有效執行?銀輪新能源的建設項目是什么?
盡管控股股東出具了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但公開環評文件顯示,銀輪股份旗下子公司“銀輪新能源”正在建設的項目,明確包含電子水泵、無刷電機等產品,這與朗信電氣本次IPO的核心產品及募投方向高度重合。這并非簡單的業務重疊,而是直接構成了同業競爭。
銀輪新能源的上述項目是否與朗信電氣構成同業競爭?如果構成,控股股東的承諾將如何兌現?朗信電氣有何具體的防火墻機制來保障自身利益不被侵蝕?更令人擔憂的是,銀輪新能源作為控股股東的全資子公司,其產能釋放后,是否會將朗信電氣的市場份額蠶食殆盡?這種“左手控股、右手競爭”的格局,不僅可能引發利益輸送嫌疑,更讓投資者對其未來戰略自主性和資源分配公平性產生合理懷疑。
客戶依賴與業績真相:高增長神話的破滅
(一)核心客戶份額“斷崖式”下滑,市占率第一的水分有多大?
招股書及問詢回復顯示,朗信電氣在比亞迪的供貨份額從2023年的40.01%一路下滑至2025年上半年的29.08%,跌幅超過10個百分點。在奇瑞的份額更是從2022年的66.89%暴跌至39.02%,跌幅接近28個百分點。公司解釋系競爭對手切入及自身配套不足,競爭對手包括日用-友捷等。
在核心客戶那里節節敗退,為何公司還能宣稱以20.97%的市場份額位列國內第一?這“第一”的成色是否主要靠新客戶的增量堆砌?而新客戶的獲取是否伴隨著更低的毛利率和更嚴苛的合作條款?事實上,公司在2024年對吉利、長安的供貨份額有所上升,但這種“此消彼長”的結構變化下,新客戶的質量是否足以支撐持續增長?吉利和長安的訂單,是否以犧牲價格為代價獲取的?
(二)哪吒汽車“暴雷”,一汽集團欠款逾千萬,壞賬計提是否充分?
招股書顯示,朗信電氣對哪吒汽車的供貨金額在2024年同比暴跌91.51%。考慮到哪吒汽車近期陷入嚴重的經營危機,多家供應商被拖欠貨款,相關應收賬款回收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在報告期末對哪吒汽車的應收賬款余額是多少?壞賬計提比例是多少?如果計提不充分,是否存在虛增當期利潤的嫌疑?
同時,朗信電氣與一汽集團因產品問題產生分歧,導致1,294.35萬元應收賬款逾期。這并非一筆小數目,占2025年上半年凈利潤的29%以上。該“產品問題”的具體情況,責任如何認定?是公司產品質量不合格,還是雙方對驗收標準存在分歧?目前這筆款項的回收進展如何?公司是否已為此計提了充分的壞賬準備?如果一汽集團最終拒付這筆款項,朗信電氣將直接損失近1300萬元,這對凈利潤的影響將是致命的。
(三)產品結構極度單一,抗風險能力幾何?
報告期內,朗信電氣電子風扇及電機總成產品的收入占比長期超過95%,其中2024年高達96.28%。這意味著,公司幾乎所有的收入都來自單一產品線。盡管公司大力宣傳電子水泵、空調鼓風機等新產品,但8年過去了,電子水泵的收入占比從未超過3.41%,且在2024年毛利率跌至-44.47%,陷入“賣得越多、虧得越多”的窘境。
面對核心產品份額下滑、新產品無法盈利的困境,公司如何構建所謂的“第二增長曲線”?未來的業績增長點究竟在哪里?如果電子風扇市場發生劇烈波動,或者技術路線出現重大變革,公司將如何應對?這種單一產品依賴的經營模式,抗風險能力極其脆弱。
(四)營收增速斷崖式下滑,業績拐點已至?
招股書數據顯示,朗信電氣2023年至2025年,營業收入增速分別為54.25%、26.16%、8.53%,歸母凈利潤增速分別為79.29%、43.25%、12.75%,雙雙“三連降”。2025年的營收增速僅為2023年的15.7%,凈利潤增速僅為2023年的16.1%。進入2026年,一季度營收同比變動預計為-5.46%至1.54%,歸母凈利潤同比變動預計為-4.66%至3.29%,首次出現負增長預警。
從數據來看,公司顯然已經失去了高增長的動力,業績拐點已至。如果這一趨勢無法逆轉,那么支撐其IPO估值的盈利基礎將不復存在。
(五)“年降”幅度逐年擴大,盈利能力持續承壓
招股書披露,客戶要求的年降比例已從2022年的2.03%升至2023年的3.61%、2024年的5.09%,2025年上半年進一步擴大至6.32%。這是導致公司毛利率下滑的最直接原因。2025年上半年,公司綜合毛利率從2024年的18.68%下滑至16.34%,降幅達2.34個百分點。
未來幾年預計的年降幅度將達到多少?公司將如何通過技術降本(VAVE)來對沖年降壓力?如果不能有效對沖,公司的盈利底線在哪里?考慮到原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以及人工成本的剛性,公司要完全對沖每年超過5%的價格下降壓力,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這意味著,未來幾年公司的毛利率將持續承壓,盈利能力將進一步下滑。
募投項目疑云:資金用途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一)募資額大幅縮水30%,補充流動資金被砍,真實資金需求是多少?
我們《一搜財經》研究后發現,朗信電氣從申報稿的5億元募資到上會稿的3.5億元,募資額縮減了30%,且原計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4000萬元被全部砍掉。公司解釋為戰略調整。但考慮到報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高達3.81億元,而貨幣資金僅2.2億元,現金流十分緊張。縮水的募資額是否意味著監管層質疑了公司擴產的必要性?被砍掉的補流資金,公司后續將如何解決流動性壓力?如果IPO成功,公司將獲得3.5億元資金,但其中2.5億元用于蕪湖項目,1億元用于張家港項目,真正能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資金為零。這意味著,上市后公司的流動性壓力依然存在。
(二)激進擴產,產能消化風險巨大
本次募投項目達產后,將新增電子風扇及電機總成產能772萬套,這幾乎是朗信電氣2024年全年產能(676.65萬套)的1.14倍。這意味著,公司將在現有產能基礎上再翻一番。與此同時,下游新能源汽車市場增速已大幅放緩,從2022年的95.95%降至2024年的36.08%,滲透率已接近50%。公司核心客戶的份額又在流失——比亞迪從40.01%降至29.08%,奇瑞從66.89%降至39.02%。
新增產能的消化路徑具體是什么?是否有來自客戶(特別是流失份額的比亞迪、奇瑞)的明確訂單或意向性協議作為支撐?如果沒有,如何確保不會出現大規模產能閑置?一旦產能閑置,公司不僅無法獲得預期收益,還將承擔巨額的折舊費用和固定成本,進一步拖累盈利能力。
(三)電子水泵產能利用率不足卻大幅擴產,邏輯何在?
報告期內,電子水泵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39.73%、47.02%、53.37%、83.09%,除了2025年上半年有所提升外,長期處于較低水平。2023年和2024年,產能利用率不足一半。在此情況下,公司仍計劃募資新增60萬套電子水泵產能,擴產幅度高達170%以上。
在電子水泵業務持續大額虧損的背景下(2024年毛利率-44.47%),激進擴產的商業邏輯是什么?難道是為了通過擴大規模來攤薄成本,但若產品始終無法盈利,規模越大是否意味著虧損越多?如果公司無法解決電子水泵的技術難題和成本控制問題,新增產能只會帶來更大的虧損。
(四)研發中心投入占比過低,與“技術驅動”定位不符
調整后的募投方案中,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僅投入3000萬元,占募資總額的8.6%。對于一個將“創新”和“專精特新”作為核心標簽的企業,在急需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如此低的研發投入是否足以支撐技術迭代?作為對比,報告期內公司年均研發投入約3000萬元,募投的研發投入僅相當于一年的研發費用。這是否反映出公司重產能、輕研發的短視戰略?如果朗信電氣無法在技術研發上持續投入,如何應對行業技術快速迭代的挑戰?如何構建所謂的“第二增長曲線”?
公司治理與內控瑕疵:隱秘的角落
(一)實控人認定為何在上會前夕緊急更正?
朗信電氣在最初的申報材料中,僅認定徐小敏為單一實際控制人。直到2026年2月,在距離上會僅一個月時,才突然追溯調整,將徐小敏、徐錚錚父子共同認定為實際控制人。徐錚錚作為徐小敏之子,2020年起就擔任銀輪股份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并持有朗信電氣股東天臺銀信的份額,將其認定為共同實控人本應是理所當然。為何長達五年的時間里都“遺漏”了這一關鍵認定?
這一“補漏”行為,讓人不禁懷疑是否存在刻意規避監管的意圖。實際控制人的認定不僅是一個title問題,更涉及股份鎖定承諾、減持限制、關聯交易披露等一系列合規要求。如果公司在申報時故意隱瞞徐錚錚的實控人身份,這已構成重大信息披露遺漏。
(二)實控人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控制權穩定嗎?
招股書披露,朗信電氣共同實控人之一的徐錚錚先生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在當前復雜的國際經貿環境下,關鍵制造業企業的實控人擁有境外身份,是否會引發對公司控制權穩定性、核心技術泄密以及未來資金出入境等方面的擔憂?公司是否有相應的風險防范機制?如果未來徐錚錚因個人原因移居美國,或者美國政府施加壓力,是否會影響到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戰略方向?這些風險,公司從未在招股書中提及。
(三)歷史股權代持未簽協議,清理是否徹底?
招股書披露,2009年朗信電氣設立時,創始團隊因任職于競爭對手蕪湖精諾,委托他人代為持有合計85%的股權,且未簽訂任何書面代持協議。這種大規模、無協議的非規范化操作,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直到2014年才通過股權轉讓完成還原。代持期間的資金流轉、利潤分配、股東權利行使是如何進行的?如何證明代持還原的真實性和徹底性?是否還存在未披露的隱性代持或“抽屜協議”?如果未來代持相關方發生糾紛,將直接影響公司股權的穩定性。
(四)對賭協議“終止”的真相:是徹底解除,還是為過會做的“技術性處理”?
2024年12月,控股股東銀輪股份與7家投資機構簽署了對賭協議,約定若公司未能在2026年底前上市,控股股東需以年化6%的單利回購股份。雖然公司在招股書中披露,7家投資人已出具《確認函》,確認股份回購權等特殊權利“不可撤銷地終止,且未來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恢復效力”,但市場普遍對這類“申報前清理”的效力存疑。
是否存在一份未披露的“抽屜協議”,約定若IPO失敗或股價不及預期,前述對賭條款將自動恢復?考慮到若上市失敗,控股股東將面臨超過2.3億元的回購壓力(以延遲一年計算),這無異于懸在控股股東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這種壓力是否會促使控股股東在上市后干預公司經營,甚至為了維持股價而進行利潤操縱?如果對賭協議只是“表面終止”,那么公司的股權結構穩定性依然存在巨大隱患。
(五)定向增資2.2億還債,卻又分紅超4500萬,資金使用是否合理?
2024年12月,公司通過定增募集了2.2億元,用途是償還銀行貸款,以降低資產負債率。然而,在隨后的2024年和2025年,公司又分別分紅2,121.17萬元和2,383.43萬元,合計超過4500萬元。一方面向市場伸手要錢還債,另一方面又大筆分紅讓股東套現。這種資金操作的合理性何在?如果公司真的資金緊張,為何要大手筆分紅?如果公司資金充裕,為何要融資還債?這背后是否隱藏著控股股東借機套現的真實意圖?
財務內控與供應商疑云:看不見的黑箱
(一)與供應商南京聚隆的購銷數據連續三年“打架”
招股書顯示,公司2024年向第二大供應商南京聚隆采購9028.44萬元。但南京聚隆年報顯示,其當年對第一大客戶的銷售額僅為8446.78萬元。公司自稱的采購額,竟比供應商認定的最大銷售金額還高581.66萬元。2023年,公司披露采購額為7627.06萬元,南京聚隆第一大客戶銷售額為7494.11萬元,相差132.95萬元。2022年,公司披露采購額為3861.96萬元,南京聚隆第三、第二大客戶的銷售額分別為3795.75萬元和4989.77萬元,同樣無法對應。
連續三年,在如此核心的購銷數據上出現無法合理解釋的偏差,這已不是統計口徑問題可以搪塞的。究竟是公司在虛增采購成本,還是南京聚隆在隱瞞收入?無論哪種情況,都構成了嚴重的信息披露硬傷。如果公司虛增采購成本,那么其利潤的真實性就值得懷疑;如果南京聚隆隱瞞收入,那么其年報也存在虛假記載。
(二)應收應付賬款與南京聚隆數據無法匹配
2024年末,朗信電氣披露對南京聚隆的應付賬款為2881.33萬元。而南京聚隆年報顯示,其對第一、第二大客戶的應收賬款分別為3420.86萬元和2247.64萬元,沒有一個能對上朗信電氣的應付賬款。2022年,朗信電氣賬上記載應付南京聚隆1348.84萬元,而南京聚隆對第二大、第三大客戶的應收款分別為1783.73萬元和1323.99萬元,同樣無法匹配。
購銷金額和往來款項的雙重數據矛盾,說明雙方至少有一方的賬目存在嚴重問題。如果公司沒有欠南京聚隆那么多錢,那么財務報表上的應付賬款就是虛增的;如果南京聚隆沒有收到那么多錢,那么其應收賬款就是虛增的。這種基礎性財務勾稽關系的斷裂,讓人不得不懷疑,真實的采購金額和應付款項到底是多少?公司是否在通過虛假采購來調節利潤?
(三)供應商昊乾實業參保人數為個位數,如何支撐億元級采購?
招股書顯示,上海昊乾實業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重要板材供應商,2023年和2024年采購額分別高達4,498.93萬元和5,724.12萬元。然而,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連續多年的參保人數僅為個位數。一個僅有數名員工的企業,如何能完成近6000萬元、涉及大宗商品的采購供應?其倉儲、物流、質量控制能力是否匹配?這其中是否存在潛在的關聯關系或體外資金循環?
如果昊乾實業只是一個“空殼”公司,那么它向朗信電氣供應的板材從何而來?資金流向何方?這是否是公司進行資金體外循環、虛增采購成本的通道?這些問題,招股書中完全沒有給出答案。
(四)研發項目投入金額“大變臉”,全年投入不及四個月
對比《公開轉讓說明書》與招股書,“600W高功率無刷電機”項目2022年研發投入相差86.17萬元,“IP68防護等級軸流風扇”項目2022年投入更是相差348.75萬元。最離奇的是“T21B鼓風機”項目,《公開轉讓說明書》顯示該項目在2023年1-4月的四個月內投入就高達221.44萬元,而招股書卻顯示該項目2023年全年投入僅為199.58萬元。這意味著,按照招股書的說法,該項目在剩下的8個月里不僅沒有投入,反而“倒貼”了20多萬元。
這種嚴重違背會計常識的“時間倒掛”現象,足以證明公司的研發費用核算體系混亂不堪。究竟哪個版本的研發數據是真實的?如果公司連研發費用的核算都無法保證準確,如何保證其他財務數據的真實性?
(五)“電阻調速冷卻風扇”研發投入數據“四倍”背離
在眾多研發項目的數據矛盾中,“電阻調速冷卻風扇”項目的差異最為觸目驚心。根據《公開轉讓說明書》,該項目2022年的研發投入金額披露為161.50萬元。然而,在最新版招股說明書中,該項目2022年的投入金額卻成了617.64萬元,差額高達456.14萬元,后者是前者的近四倍。
這一差異已經無法用“統計口徑調整”或“會計差錯更正”來輕描淡寫地解釋。456.14萬元的差額,對于一家年研發費用總額僅數千萬元的公司而言,絕非小數。這多出來的456.14萬元究竟是從哪里“變”出來的?是前期核算時大量費用漏記,還是后期為了滿足某種目的(如滿足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研發投入占比要求、或向投資者展示更強的創新實力)而進行的追溯調整?如果是前期漏記,說明公司當時的財務核算形同虛設;如果是后期追溯,其調整依據是什么?是否符合會計準則關于前期差錯更正的嚴格要求?
這一項目投入的“四倍”暴漲,意味著公司在不同時期、針對不同披露對象,選擇性地使用了對自己最有利的數據。這已不再是簡單的會計問題,而是直接拷問公司財務信息的嚴肅性和真實性。
(六)研發費用率長期落后于行業均值,“專精特新”成色幾何?
報告期內,朗信電氣研發費用率分別為3.93%、3.44%、3.18%、3.38%,而同期可比公司均值分別為4.24%、4.08%、4.12%、4.5%,連續四年低于行業平均水平。2024年,恒帥股份、飛龍股份、旭升集團、天龍股份的研發費用率分別為3.51%、5.76%、4.34%、4.72%,均高于公司。
作為一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研發投入是衡量其創新能力的核心指標。低于行業平均的研發投入,如何支撐公司在激烈競爭中保持技術領先?公司的“小巨人”資質是否名不副實?如果連研發投入都不及行業平均水平,公司所謂的“技術優勢”又從何而來?
(七)研發團隊學歷偏低,碩士占比不足2%
截至2025年6月末,朗信電氣員工總數為835人,其中碩士僅16人,占比1.92%;本科184人,占比22.04%;專科及以下635人,占比高達76.05%。研發人員99人,占比11.86%。這種以專科及以下學歷為主的研發團隊,在面對新能源汽車熱管理系統向集成化、智能化、高壓化升級的趨勢時,其技術攻堅能力令人懷疑。公司如何吸引和留住高端技術人才?如果無法吸引高端人才,公司如何實現技術創新?
(八)管理人員薪酬激增,管理費用率遠低于同行
報告期內,員工總數管理費用分別為1,773.79萬元、3,638.89萬元、3,795.20萬元、2,241.91萬元,管理費用率分別為2.65%、3.53%、2.92%、3.77%,遠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均值(5%以上)。公司解釋稱產品集中、境外銷售少。但如此低的費用率,是否意味著公司對管理人員的激勵不足,或是將部分管理成本轉移到了關聯方?在營收快速增長的同時,管理費用是否被人為壓制?如果管理費用被低估,那么凈利潤就被高估了。
(九)與個體工商戶的資金拆借和無票報銷,內控形同虛設
報告期內,朗信電氣與張家港市楊舍鎮漢嘉管理咨詢服務部、銀吉餐飲管理服務部存在頻繁的資金拆借,并通過它們解決部分“無法開具發票的費用”,涉及金額數百萬元。公司稱這是為了享受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但通過員工在這些個體戶報銷無票費用,這已涉嫌違反《稅收征收管理法》和《發票管理辦法》。
這些“無法開具發票”的費用究竟是什么性質?是業務招待費,還是其他隱性支出?公司是否已補繳相關稅款?對相關責任人是否進行了追責?這是否說明公司的財務內控存在重大缺陷?如果公司連基本的發票管理都無法規范,如何保證財務數據的真實性?
(十)廢料銷售內控能否保證廢料不被私自處理?
招股書詳細解釋了廢料銷售的會計處理,力求使廢料銷售毛利為零。然而,對于廢料這種容易滋生“賬外賬”的環節,公司雖然建立了詢價和過磅機制,但如何保證所有廢料都進入了公司賬目,沒有被私下截留或處理?是否有突擊檢查或第三方審計來驗證廢料管理的有效性?如果廢料被私下處理,那么這部分收入就進入了“小金庫”,公司利潤就被低估了。
(十一)發出商品盤點比例為零,收入確認如何保證真實?
招股書披露,朗信電氣高達54.27%的收入采用寄售模式確認,即貨物發至客戶倉庫,待客戶領用后才確認收入。然而,審計機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對散落在全國多地的“發出商品”盤點比例竟為零。這意味著數億元計、存在全國各地的存貨,其數量、狀態、是否被領用,完全依賴客戶的對賬,而審計機構無法提供任何實質性驗證。
這為收入跨期調節、甚至虛構收入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間。如果客戶配合,公司完全可以延遲或提前確認收入,以實現業績達標。在發出商品零盤點的情況下,審計報告的結論如何保證可靠?如果連審計機構都無法驗證發出商品的存在性和真實性,投資者又如何相信公司的收入是真實的?
(十二)應收賬款壞賬計提比例遠低于同行
2024年末,朗信電氣應收賬款余額高達6.87億元,占當期營收比例52.78%。2025年上半年,雖略有下降,但仍高達5.65億元。與此同時,公司應收賬款壞賬計提比例僅為3%-5%,遠低于同行業平均水平。例如,1-2年賬齡,公司計提30%,而飛龍股份為10%,天龍股份為10%。公司的計提比例看似更高,但實際壞賬風險可能更大。
(十三)經營活動現金流與凈利潤嚴重背離
2022年至2024年,公司凈利潤分別為4,531.10萬元、8,123.80萬元、1.16億元,而經營活動凈現金流分別為-3,707.73萬元、3,749.32萬元和3,384.12萬元。2023年和2024年,凈現金流僅為凈利潤的46.1%和29.1%。大量利潤被不斷增加的應收賬款和存貨所占用,并未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現金。
這種“紙面富貴”能持續多久?一旦下游客戶資金鏈緊張,公司是否會立即陷入流動性危機?如果客戶無法按時付款,公司將面臨巨大的資金壓力。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高達3.81億元,而貨幣資金僅2.2億元,已經處于資金緊張狀態。
資本運作疑云:融資時點與業績真相的巧合
(一)“精準”踩點的融資與斷崖式下滑的業績
我們《一搜財經》研究后發現,2024年12月,朗信電氣完成了一次關鍵的定向發行,以37.75元/股的價格向華文清能基金、張家港暨陽創投等7家機構募資2.2億元,投后估值高達20億元。然而,幾乎就在融資完成的同一時間窗口,公司的業績增長神話戛然而止:2025年上半年營收同比增長僅6.09%,凈利潤增長僅1.41%;2025年全年營收14.12億元,同比增長8.53%,與2022-2024年間高達39.50%的年復合增速相比,僅剩一個零頭。
在2024年12月這個時間點上,公司管理層及控股股東是否已經預見到2025年業績將出現斷崖式下滑?如果已經預見到,是否向這7家投資機構充分揭示了這一重大風險?如果未揭示,這是否構成了對投資者的重大信息隱瞞和誤導性陳述?如果連管理層都未能預見短短數月后的業績驟變,那么公司的市場預測能力和內控水平又當如何評價?
(二)20億元估值的商業邏輯何在?
在2024年12月融資時點,朗信電氣以20億元估值引入外部投資者。這一估值對應2024年凈利潤(1.16億元)的市盈率約為17.24倍。然而,就在此后不到半年,公司2025年上半年凈利潤增速就驟降至1.41%,全年增速也僅剩12.75%,較2024年的43.25%大幅萎縮。按照2025年凈利潤(1.31億元)計算,靜態市盈率已升至15.27倍,但成長性已不可同日而語。
在核心客戶份額流失、年降幅度擴大、行業增速放緩等多重負面因素已開始顯現的2024年底,這20億元估值的具體依據是什么?是基于對未來三年平均30%以上增長的預期嗎?如果是,這種預期與實際情況的巨大反差,是否說明當時的盈利預測過于樂觀甚至存在誤導?7家專業投資機構為何會接受一個即將“變臉”的業績故事?他們是信息不對稱的受害者,還是與公司達成了某種“默契”?
(三)對賭協議“終止”的真相:是徹底解除,還是為過會做的“技術性處理”?
朗信電氣與7家投資機構簽署的補充協議明確約定,若公司未能在2026年底前上市,控股股東需以年化6%的單利回購股份。雖然公司在招股書中披露,7家投資人已出具《確認函》,確認股份回購權等特殊權利“不可撤銷地終止,且未來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恢復效力”,但市場普遍對這類“申報前清理”的效力存疑。
這份《確認函》是否附加了任何隱性條件?是否存在一份未披露的“抽屜協議”,約定若IPO失敗或股價不及預期,前述對賭條款將自動恢復?考慮到若上市失敗,控股股東將面臨超過2.3億元的回購壓力(以延遲一年計算),這無異于懸在控股股東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這種壓力是否會促使控股股東在上市后干預公司經營,甚至為了維持股價而進行利潤操縱?
(四)上會前的密集“合規性處理”:是主動整改還是被動填補漏洞?
2026年2月2日追認實控人、將募資額從5億砍至3.5億、讓7家投資人出具對賭終止函……這一系列重大的調整和補充披露,全部密集發生在3月10日上會前夕。這很難不讓人懷疑,公司在之前的申報材料中,存在大量本應在第一時間披露的重大信息遺漏。
如果沒有監管機構的反復問詢和市場輿論的壓力,這些“合規性處理”是否根本就不會發生?保薦機構中信建投在此過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為何在長達數月的盡職調查中,未能發現并糾正這些核心問題,非要等到“臨門一腳”時才倉促補救?這是否暴露出保薦機構的盡職調查流于形式?
(五)20億估值的“陽謀”:上市是唯一出路,但“硬著陸”風險誰來承擔?
從資本運作邏輯來看,20億元的投后估值,必然要求上市來證明其合理性。若朗信電氣成功上市,以發行20%新股計算,市值需達到25億元以上,這7家機構投資人方能獲得合理的退出空間和賬面浮盈。然而,在業績增速斷崖、核心客戶流失、毛利率下滑的背景下,支撐25億市值的盈利基礎已搖搖欲墜。
一旦上市后業績“變臉”,股價破發,這些在上市前高價入局的機構投資者將面臨被套牢的風險,而通過IPO高位套現的原始股東則可以全身而退。這種“上市前突擊融資、上市后業績變臉”的資本運作模式,如何保障二級市場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避免他們成為這場資本游戲的“接盤俠”?
(六)融資窗口期刻意選在業績全面惡化之前?
回顧時間線,公司2024年全年業績尚能維持26.16%的增速,但2025年隨即斷崖式下跌。2024年12月的融資窗口期,是否是精心挑選的——恰好卡在業績全面惡化之前,利用了最后一個尚能粉飾的財報季?
公司管理層是否對2025年的業績惡化有清晰的預判?如果有預判,為何不在融資時點如實披露風險?如果沒有預判,公司對未來市場的洞察力和經營決策能力又當如何評價?無論哪種情況,都暴露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和風險管理方面的嚴重問題。
當一家擬上市公司的招股書與控股股東年報、自身新三板文件、核心供應商年報之間,在營收、凈利潤、總資產、商譽、研發投入等關鍵數據上連續多年出現系統性矛盾;當關聯交易貢獻了高達四分之一凈利潤,而“通道業務”讓人質疑其獨立性;當核心客戶份額斷崖式下滑,業績增長神話在融資完成后隨即破滅;當實控人認定在上會前夕緊急更正,對賭協議的“復活”條款如同懸頂之劍——投資者不得不問:這家公司的財務數據究竟有多大的可信度?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資質是否名副其實?在這場資本游戲中,誰才是真正的受益者,誰又將最終為此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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