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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劉銀平
編輯 | 付影
來源 | 獨角金融
在剛過去的“3·15”消費者權益日,保險業的合規暗傷再次浮出水面。消費者保護從不是一陣風,而是對企業內控韌性的持久考驗。
日前,新浪財經公布的“銀行保險機構紅黑榜”顯示,瑞眾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瑞眾人壽”)登上保險行業黑榜首位。榜單背后,是紛至沓來的投訴:一半以上源于原華夏人壽的歷史包袱,新老交接之際,老客戶權益被懸置,而新業務亦未獨善其身。
如果說投訴是個體的吶喊,罰單則是監管亮出的紅牌。2025年以來,瑞眾人壽多地分支機構頻頻“踩雷”,累計罰單金額超500萬元。欺騙投保人、銷售誤導、給予合同外利益、財務數據失真、人員管理混亂——一系列違規行為,將基層內控的薄弱暴露無遺。
接盤華夏人壽兩年多,瑞眾人壽在規模上依舊穩居行業前列:2025年實現總保費2444.82億元,同比增長3.2%,守住前四席位。投資端亦動作頻頻,多次舉牌港股,展現進取姿態。然而,與投資熱情形成對比的,是合規成績單上的刺眼紅字。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10名高管均有中國人壽(601628.SH)背景。面對這樣一份合規答卷,國壽的經驗輸出,能否轉化為瑞眾人壽的內控升級,推動基層合規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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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眾人壽何以淪為“投訴王”?
近日,新浪財經發布年度“銀行保險機構紅黑榜”。該榜單綜合了新浪金融曝光臺、黑貓投訴及微博等平臺過去一年(2025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8日)的數據,在保險行業中,瑞眾人壽赫然位列黑榜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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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浪金融研究院
在“黑貓投訴”上,有關“瑞眾保險”“瑞眾人壽”的投訴累計已有近500條。其中,大部分為原華夏人壽的歷史遺留問題,投保時間在2018-2022年之間的居多。2023年瑞眾人壽接手華夏人壽以來的投訴也不少。
從投訴內容來看,虛假/誤導宣傳問題較為嚴重,是投訴重災區,此外,信息泄露、客服不處理/處理不當、服務態度差、拒絕理賠、霸王條款、捆綁銷售、違規返傭等也被高頻投訴。投訴中涉及的產品以壽險為主、醫療險為輔,消費者訴求普遍是退款并對其予以處罰,要求退款金額大多在2-12萬元之間,也有少數案例中,要求退款金額高達數十萬元。
有消費者投訴,其父母于2025年3月、5月被瑞眾人壽業務人員以欺詐、隱瞞實情的方式誘導其購買保險,父親購買的“瑞眾福臨門瑞鶴延年養老年金”,銷售人員告知每年存2.5萬元、存5年到期后可以續存,也可全額取出,但實際上該保險5年后并不能全額取出,取出本金的唯一辦法是父親百年以后。其母親購買的“瑞眾福祿雙全兩全保險”每年交2萬元,也說的是到期后可取,但要等20年才能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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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黑貓投訴
銀保是壽險公司最主要的銷售渠道,銀行擁有龐大的客戶基礎和網點資源,保險作為資產配置的一環,銷售場景天然順暢,近年來壽險行業正逐漸向銀保渠道傾斜。2024年,77家壽險公司銀保渠道總保費占行業總保費的38%,同比上升了2個百分點,2025年銀保渠道新單保費占比已達63%。
“存款變保單”是銀保渠道長期存在的銷售誤導頑疾。盡管監管部門持續整治十余年,此類亂象仍屢禁不止,尤其在農村地區和老年群體中高發。在瑞眾人壽的投訴中,多名消費者也提到了“存款變保單”“捆綁銷售”的問題,明明是去銀行存款,可到手卻成了保單,去銀行貸款,卻被要求先買一份保險,不管是原華夏人壽期間,還是新瑞眾人壽期間,都存在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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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罐頭圖庫
有消費者稱,其父親在2025年2月在郵儲銀行某營業所存款,結果被工作人員欺騙,購買了一款養老年金保險,“雙錄”期間要求其全部回答“對”。
還有消費者投訴稱,2023年1月在農業銀行貸款26萬元,但客戶經理要求綁定購買一份保險才能貸下來款,迫于資金需求只能買了瑞眾保險的一款保險,如今貸款結清,要求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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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黑貓投訴
雖然“存單變保險”的行為發生在銀行,但這并不代表保險公司沒有責任。
產業經濟學家支培元認為,銀行是儲戶信任的載體,若存在銷售人員冒充銀行員工、以“存款”概念模糊保險屬性、夸大收益或隱瞞風險等行為,需為銷售誤導負首要責任。若保險公司默許銀行夸大產品收益、提供高額傭金誘導銷售誤導,需承擔合規管理失職責任。
當前保險行業監管呈現“嚴監管、防風險、促轉型”三大趨勢:一是持續推進“報行合一”,規范銀保渠道費用,整治無序競爭;二是強化“雙罰制”,從“罰機構”轉向“罰人+禁業”并重,壓實個人責任;三是推動行業從規模導向轉向價值導向,督促機構專注主業、錯位發展,提升高質量發展能力。
強監管之下,保險機構合規成本上升,倒逼其從“規模驅動”轉向“合規驅動”,內控薄弱的機構面臨更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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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被罰200萬,
財務造假、銷售誤導是重災區
對瑞眾人壽來說,消費者投訴眾多,說明前端銷售環節已現亂象,消費者權益未能得到應有的保護。而監管對分支機構罰單頻出,則進一步揭示了更深層的組織癥結——內控機制形同虛設,合規管理在基層“最后一公里”嚴重失守。
今年以來,瑞眾人壽各地分支機構已收到了8張監管罰單,累計罰款金額達到200.4萬元,其中對機構的罰款金額共169.5萬元,對相關責任人的罰款金額共30.9萬元。
單筆金額最大的一張罰單來自瑞眾人壽海南分公司,1月15日,海南金融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并罰款40.5萬元的處罰,同時對5名責任人共計罰款20.4萬元,違法違規行為是: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銷售誤導、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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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
根據公開數據統計,2025年瑞眾人壽一共收到18張罰單,累計被罰319.6萬元,其中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分別被罰285萬元、34.6萬元。進入2026年,監管處罰力度明顯加碼,無論是罰單數量還是處罰金額,均呈現出升級態勢。
2025年以來瑞眾人壽罰單數量達到26張,累計罰款金額也達到520萬元。從違法違規行為來看,集中于兩大類:一是財務數據造假,二是銷售誤導。
有16家分支機構因財務數據不真實、業務及財務數據虛假、編制虛假報表和資料、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等問題被監管處罰,包括廣東、海南兩家分公司,以及14家中心支公司。
虛列費用,簡而言之,就是保險公司通過人為編造或夸大支出項目,操縱財務數據,以掩蓋真實經營狀況或追逐短期業績目標。其常見手法包括虛構理賠、虛報經營開支,或在會議、培訓等經濟事項上“做文章”,套取資金挪作他用,主要表現形式包括違規返利、科目錯配、虛構事項等。
多張罰單中提到了“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這正是虛列費用的典型去向之一——先通過虛構會議費、培訓費等套取資金,再用于違規返傭、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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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罐頭圖庫
此外,欺騙、誤導、侵害、隱瞞,這些字眼頻繁出現在監管處罰決定中,指向的是基層機構在業績壓力下對合規底線的踐踏。
2025年以來,瑞眾人壽有8家分支機構因存在銷售誤導、欺騙投保人、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違規宣傳、宣傳信息存在誤導性表述、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等違規行為,被監管處罰。這些行為,也正是消費者投訴中反復提及的痛點所在。
監管處罰,意味著保險公司確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然而,一個更現實的問題擺在消費者面前:即便投訴已被監管部門查實、違規事實也已板上釘釘,消費者的權益就一定能得到保護嗎?他們的退保退款訴求就能得到支持嗎?
支培元表示,監管罰單屬于行政懲戒,僅針對機構違規行為作出處罰,不涉及消費者民事賠償的直接裁決。消費者仍需通過與金融機構協商,或向金融監管總局投訴、法院訴訟等方式主張權益。監管部門對保險機構的罰單不能直接解決消費者的退保退費訴求,但會間接提升維權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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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收入穩居行業前四
瑞眾人壽于2023年6月28日獲批開業,并于2023年11月16日受讓原“明天系”旗下華夏人壽保險業務及相應的資產、負債。接盤規模巨大的華夏人壽,使得瑞眾人壽出生就是“巨無霸”,注冊資本高達565億元,一躍成為中國壽險業注冊資本第一位。
公司主要股東為九州啟航(北京)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伙)(簡稱“九州啟航基金”)和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60%、40%。其中,九州啟航基金是由11家國資壽險公司聯合出資設立的私募股權基金,包括六大行旗下壽險公司以及中國人壽、太平洋壽險等在內,其中,中國人壽出資比例最高,占總股比33.33%,間接持有瑞眾人壽比例近20%。
在董事及高管層面,5名非獨立董事中有4名具有中國人壽背景,10名高管則全部有中國人壽背景,無論是核心決策層還是日常經營管理層,“國壽系”均占據主導地位,瑞眾人壽也因此被貼上了“小國壽”的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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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罐頭圖庫
目前瑞眾人壽暫未披露年度報告及償付能力報告,但從此前披露的保費收入來看,依然位居行業前列,已平穩承接了原華夏人壽超大體量的業務。2024年是其成立以后第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保費收入為2368億元,同比下降12%,2025年保費收入達到2444.82億元,同比增長3.2%,均位列行業第四位。
從產品類型來看,壽險產品占比較高,從公司官網公開的熱銷產品來看,前四款均為分紅險,常青樹重疾險則是熱銷的健康險。
近兩年,瑞眾人壽在資本市場較為活躍,2025年舉牌了中信銀行、中國神華、青島啤酒等H股紅利龍頭,港股市場的持續走強,也為這些布局帶來了豐厚的投資回報。
業務擴張與保費增長本是企業發展的正向循環,但在瑞眾人壽,卻演變成合規失守的加速器。中國人壽在股權上的間接加持、人事上的全面滲透,為瑞眾人壽提供了專業的管理團隊和成熟的經驗輸出,這本應成為其穩健經營的底牌。然而,投訴登黑榜榜首、年內罰單達200億元的現實卻頗為尷尬。
瑞眾人壽不僅承接了華夏人壽的龐大業務,或許還承接了其原有的銷售慣性、渠道依賴乃至合規積弊。接下來,能否真正化解歷史遺留風險、走上合規經營的正軌,將合規要求傳導至分支機構的毛細血管?這條路,注定不會輕松,但卻是必須跨越的一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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