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李青書
在我看來,婚姻的本質,是男女雙方各自從原生家庭,脫離出來,共同組建一個新的家庭。雙方互相扶持,互相照顧,生兒育女,繁枝茂葉。意思是,結婚之后,男女雙方的重心,都應該在對方和這個新家庭上面。
當然了,我這么說,并不是表示原生家庭不重要。也不是說結婚之后,就可以不管自己的爸媽和兄弟姐妹。而是要有輕重緩急,以及要適度。我覺得,如果沒有這個認知,或者覺得結婚之后,依然是原生家庭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也就是說所謂的親情更重要。
婚姻是可以放在原生家庭后面的,這樣的人,其實不適合走進婚姻。因為會把婚姻搞砸,不僅覺得自己受了委屈,還讓對方欲哭無淚。我就遇上了這樣的老婆,面對她的蠻不講理,我倆的婚姻,搖搖欲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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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相親認識。我倆很有共同話題,彼此的感覺也不錯,于是很快就確定了戀愛關系。當時我媽得知老婆還有一個哥哥,還沒結婚的時候,勸說對方不適合結婚。讓我趁著感情不深,趕緊分手。
可我沒聽,還覺得我媽有成見,我說難道有兄弟的姑娘,都不能嫁人了?要不怎么說,旁觀者清。我自以為理性,懂得婚姻的本質。卻忘記了需要對方也懂,這段婚姻才能溫馨幸福。以及有兄弟,確實沒關系。
問題是這個兄弟,游手好閑,不務正業,那就很有關系了。我這個大舅哥,就是這樣,他33歲了,還在啃老。我堅持,我爸媽只能勉強同意。但結婚后不久,我就意識到我草率了,因為我媽之前的擔憂,真的出現了。
可能是剛結婚,老婆還藏著掖著。仗著我臉皮薄,不好意思問她要錢,所以她是偷偷給娘家錢。我其實知道,但說服自己,算了,就當我養家,她的工資,她都自己花了。等到有了孩子,就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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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結果可能是我的退讓和包容,讓她覺得我好拿捏?反正過了半年,她忽然提出要給娘家爸媽生活費。我有點無語,給生活費沒事,但問題是當初結婚的時候,8萬彩禮沒帶回來,就是說算成生活費?
才半年,就花光了?就算花光了好了,她每個月的工資,不是偷偷給娘家了,也不算生活費嗎?我也是個棒槌,還幫她想到了理由。難道是不愿意繼續偷偷幫襯娘家,想要一個正當理由,于是說給生活費?
于是我問我老婆,準備給多少。結果老婆說,每個月給5000生活費。我震驚了,我說你確定這是給生活費,而不是幫你爸媽養兒子?老婆不置可否,還說就需要這么多。說等哥哥以后賺錢了,可以少一點,因為哥哥也會給生活費。
以后是什么時候?說難聽一點,以后說不定要更多。因為要是哥哥結婚了,家里多了一個人,開銷更大?老婆堅持,不管我怎么說,怎么和她分析。說她被坑了,老人的生活開銷,用不了這么多,她都聽不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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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氣笑了,我說你工資每個月才4000,然后想給爸媽5000生活費,剩下的誰出?老婆愣住了,緩了一會兒之后,說:“你不是一直都說我們是一家人?既然是一家人,那我的工資不夠,你拿你的工資幫我不就好了?”
我目瞪口呆,一家人這個說法是用在這上面的?我沒脾氣了,我說我幫不了你。因為你如果每個月給爸媽5000生活費,我也要給我爸媽5000生活費。剩下的,咱倆要吃飯。老婆生氣了,但又沒辦法說我爸媽不用給。
于是她開始到處和身邊的親朋好友說,說我沒有人情味,不孝順,不同意她給娘家爸媽生活費。別人來問我,我都無語了,她怎么不說金額?我真的覺得,一個人在結婚之后,萬事還聽娘家人的話。
把娘家人的要求和需要,放在自己的新家庭前面,真的很難繼續把這段婚姻維系下去。就如同我的老婆,我想離婚了!你們覺得,我是不是就剩下這個選擇了?因為很明顯,我說服不了我老婆。
真的,希望心中一直覺得原生家庭更重要的人,不要選擇步入婚姻,不然害人害己。你們說對不對?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謝謝你看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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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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