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3月23日消息,電動自行車違規解除限速、加大電池、改裝等,除了會帶了安全隱患外,還是違法行為。
據廣東交警官方公眾號消息,深圳交警聚焦電動車源頭治理,在前期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開展門店溯源深度調查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將非法改裝門店納入事故定責。
門店若存在私自解限速,改裝配件、提供非法改裝服務等行為,一旦車輛引發交通事故,也要承擔相應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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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2月8日,深圳市寶安區發生一起電動自行車與行人碰撞交通事故。經專業機構檢驗鑒定:涉事電動自行車鞍座長度、整車質量均不符合國家標準;
事故發生時,該電動車實際車速約為39km/h~46km/h,超過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最高設計車速行駛。
經交警溯源調查,查實該涉事電動車購于寶安區一門店,該門店存在售前私自解除限速、銷售超標不合格電動車的違法行為,且該行為與事故發生存在因果關系。因此,交警認定電動車駕駛員何某承擔此事故主要責任;門店經營者陳某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
此外,該門店經營者陳某在公安機關調查辦案時,為掩蓋違法事實,提供虛假證言影響公安機關依法辦案。2月27日,陳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截至目前,深圳交警已通過事故溯源,查處多起非法改裝門店案例,多名門店負責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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