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合理保護和利用生態資源,確保2026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內蒙古自治區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條例》《牙克石市人民政府關于2026年休牧的通告》《鄂倫春自治旗關于2026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公告》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區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休牧范圍及時間
1、伊圖里河林業公司伊東經營管護中心至喀喇其經營管護中心林權證范圍內位于牙克石市行政管轄區域內草地、林地、濕地全部執行休牧制度,休牧期內禁止放牧。
休牧時間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25日,共計45天。
2、伊圖里河林業公司銀阿經營管護中心林權證范圍內位于鄂倫春自治旗克一河鎮行政管轄區域內草地、林地、濕地全部執行休牧制度,休牧期內禁止放牧。
休牧時間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25日,共計45天。
3、伊圖里河林業公司溫河分公司(北大河林業局)林權證范圍內位于鄂倫春自治旗諾敏鎮行政管轄區域內草地、林地、濕地全部執行休牧制度,休牧期內禁止放牧。
休牧時間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25日,共計45天。
二、總體要求
休牧期間,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休牧區域內開展放牧活動,嚴禁各類牲畜進入休牧區域啃食牧草、破壞植被,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牧攬牧行為。
三、組織實施
1.伊圖里河林業公司各經營管護中心、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休牧工作的重要意義,把休牧工作作為生態環境保護的大事來抓,各經營管護中心管護員要將管護工作作為休牧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在休牧期間加大巡護力度,認真履行管護職責,確保休牧工作落實到位。
2.內蒙古大興安嶺森林公安局伊圖里河分局與伊圖里河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克一河鎮、諾敏鎮綜合行政執法隊相互配合在休牧期間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對未嚴格落實休牧制度、存在招牧攬牧及違規放牧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內蒙古自治區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條例》依法予以處置。
3.牧戶要自覺履行保護草原、林地、濕地生態的責任義務,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嚴禁以飲水、飼喂為由放牧散養,主動接受相關部門和鄉鎮的監督和管理。
四、監督舉報渠道
休牧期間實行舉報制度,形成執法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合力,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積極舉報違規放牧行為。
監督舉報電話:
牙克石市伊圖里河鎮人民政府 0470-7694340
鄂倫春自治旗克一河鎮人民政府 0470-5772037
鄂倫春自治旗諾敏鎮人民政府 0470-5948545
內蒙古伊圖里河林業有限責任公司 0470-7699120
內蒙古大興安嶺森林公安局伊圖里河分局0470-7699110
此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牙克石市伊圖里河鎮人民政府
鄂倫春自治旗克一河鎮人民政府
鄂倫春自治旗諾敏鎮人民政府
內蒙古伊圖里河林業有限責任公司
內蒙古大興安嶺森林公安局伊圖里河分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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