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結婚,說起來也是我死纏爛打才換來的。
高中時候跟周廷初表白,到現在他研二,我們已經在一起七年了。
那時候我學習不太好,周廷初經常一邊給我補習,一邊板著臉。
他說:
“林嬌月,你還想不想跟我在一起了,我可不想談異地戀。”
于是我拼了命地追趕他。
他是天才,而我只是一個普通人。
填報志愿那天,我看著分數的差距,故作輕松地笑:
“恭喜你啊,周廷初,你能上你夢想的學校了。”
“我也進步很大啊,你看,在本地我能上最好的學校。”
他的眼眶紅紅的,啞著聲音說:
“林嬌月,我說了,我不要異地。”
他偷偷改了志愿,跟我一個學校。
然后把準考證撕了,任他爸媽怎么吵怎么罵。
要不是我早就把他的準考證號背的滾瓜爛熟,倒是要耽誤他了。
上大學的時候。
我們每周都要見面。
這里和京市相隔近千公里。
火車二十個小時。
我就這么往返兩地,車票攢了一大箱子。
畢業之后,更是為了找工作能找到京市,付出很大的努力。
可是在落地京市的第一天,就看到了跟在周廷初身后的小學妹沈云薇。
我不是第一次聽說她,卻實在是第一次見她。
她活潑靈動,但是又很聰明。
我把周廷初擋在身后,像是護食的狼。
周廷初還笑我幼稚,難不成全世界都喜歡他。
他們的關系越來越近。
我也是后來才知道,沒有跟我見面的時候,他和她,吃飯,逛街,實驗都在一塊。
甚至有時候累了,兩個人還會拼個床一起睡在實驗室。
半年前,我去實驗室給周廷初送他落在家里的文件時。
剛一進門,看到他正熟練地給她扎頭發。
用的頭繩,還是從自己包里拿出來的。
他說:
“我就知道你又忘帶了,還好我一直給你準備的有。”
“周哥哥,你對我這么好,是不是也有點喜歡我?”
他紅了臉,不說話。
轉頭看到了我。
我強壓下心中那點委屈和憋悶。
我問他:
“你還想跟我在一起嗎?”
“那結婚吧好不好?結了婚我就不胡思亂想了。”
我連著一個月,每天都跟他一起去實驗室,半步都不離開他。
他才終于問我:
“是不是結婚了,你就不鬧了,就能好好的,不再疑神疑鬼了?”
“你這樣讓我沒法好好工作。”
甚至上周求婚儀式,都是我三天兩頭磨他才補上的。
火光滅。
外派申請已經通過。
我特意申請了最早的一批。
十天后就能走。
我和周廷初的婚禮定在半個月后,正好能趕在那之前離開。
二十四歲,我放棄這段讓我內耗足有四年的感情。
我刪除了日歷上所有紀念日提醒,還有備忘錄里關于他喜惡的內容。
一切清空。
我想為自己而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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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的時候,周廷初沒在。
一連好幾天,他都不在。
他說院里突然把他外派去別的城市交流。
或許是因為發現那天吵架之后我一個電話都沒給他打,一條信息也沒回。
還特意補充一句:
“有其他人一起去,不止我倆。”
我其實不在乎了。
我忙著交接工作,忙著告別好友,忙著做出國的準備,忙著收拾行李...
徹底放下周廷初,我原以為會讓我很難受。
可原來,我的脫敏反應從半年前讓他求婚就開始了。
直到現在,我竟沒有一絲的難過。
只有為自己大好前程忙碌的充實感和幸福感。
有天晚上應酬回家。
我看到了軟件上的一條熱搜。
來自于一個帖子。
“今天是我們相識五年紀念日,他說默數五個數會有奇跡發生。”
“他會給我準備什么奇跡呢?反正我想跟他求婚。”
“就算我們不能在一起,余生相伴時間最長的,依舊是彼此,這就夠了。”
照片是一對素圈戒指。
女生已經戴在尾指上,意味著以后都會為他單身。
而真正讓這個帖子上熱搜的,是男生的禮物。
一個驚動全城的煙花。
整整五十五分鐘,照的城市上空亮如白晝。
奪目的光彩中,有兩個名字很顯眼。
周廷初&沈云薇。
或許是怕我發現,發布這個帖子的賬號已經不是被我發現的那個賬號。
而是一個頭像是十指相扣的兩只手,名字為亂碼的賬號。
我只看了一眼,就關掉了。
畢竟還有三天我就要出國了,實在不必為此分心。
期間,周廷初還打過來電話,試探地問我有沒有看到什么新鮮事。
我沒怎么回復,這讓周廷初以為我還在為那天晚上的事情生氣。
他不覺得我是真的要分手,畢竟我們還有幾天既要結婚了,畢竟他道歉我應了。
于是在我離開的前一天,我收到了他這幾年出差時候送回來的唯一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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