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生態環境領域新技術推廣應用項目申報指南(試行)》(以下簡稱《申報指南》)。首次發布的《申報指南》,旨在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加快先進技術成果轉化應用。
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仍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生態環境領域新技術示范推廣存在資金支持不足、應用場景匱乏、風險分擔機制不健全等問題,亟須進一步加強綠色科技創新,補齊“科技—產業”轉化短板,增強美麗中國建設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此次印發《申報指南》,目的是通過明確支持方向、優化申報流程、創新激勵機制,引導技術迭代成熟,為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更有力的技術支撐。
重點支持兩大技術類型
《申報指南》明確重點支持兩大技術類型:一是重點生態環境治理技術,包括重點行業多污染物超低排放、城鎮水生態修復及雨污資源化、工業廢水污染防治與資源化利用、水生態完整性保護修復、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保護、重金屬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農村環境整治等7個方向;二是監測監管等能力提升技術,包括多污染物多尺度跨行業區域空氣質量調控、大氣細顆粒物與臭氧污染綜合立體監測、水生態環境監測及預警、重點領域應對氣候變化管理等4個方向。
目前,我國在重點流域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等領域已擁有“政策引導+資金支持+場景開放”的新技術推廣應用成功經驗。《申報指南》明確,支持的新技術應經過驗證且相關技術成果、示范項目已通過驗收。具體范疇包括兩類:一是“十四五”以來生態環境領域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京津冀環境綜合治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形成的相關技術成果;二是“十四五”以來發布的《國家污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鼓勵的示范、推廣技術。
上述負責人強調,申報項目應全部或部分采用新技術,其工藝先進性、關鍵技術指標、應用效果等應具備示范性且可復制推廣,能形成可量化的生態環境效益。
構建多元化資金支持與激勵體系
為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激發市場主體參與生態環境領域技術創新積極性,《申報指南》構建了“中央引導、地方協同、市場參與”的多元化資金支持與激勵體系。
明確中央生態環境資金支持新技術推廣應用項目的要求和程序,審核通過的新技術推廣應用項目按照資金項目管理要求履行有關程序后,納入中央財政生態環境領域轉移支付資金項目庫。
鼓勵各省(區、市)統籌利用地方生態環境資金,協同支持新技術推廣應用項目。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可結合區域生態環境治理需求,確定本地區重點支持的技術范圍,實現央地政策、管理、資金的全方位協同發力。
鼓勵地方建立基于項目實際生態環境效益的“后獎勵”機制,比如根據污染物減排量、資源化利用率、環境質量改善效果等可量化指標實施獎勵。
推動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氣候投融資等綠色金融工具與新技術推廣應用項目銜接,形成企業自籌、社會資本參與和金融機構融資投入的格局。
來源 | 科技日報
記者 | 李禾
編輯 | 鄒祖銘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