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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與魚。?趙宇 攝 | 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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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護地,必須是“基于區域”(area-based)的嗎?
很久以前,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小編剛開始學習自然保護的時候,曾經很疑惑。為什么非得基于一定的區域和面積(area-based)呢?
然后前輩們告知,若不如此,你如何衡量保護成效?若不能衡量,你又如何“SMART”(基于科學)起來?而且如果沒界標,是不是違法了你該咋判?那不是一句空話嘛!
然后,俺點頭如搗蒜,受教了~
這些年不斷觀察,不斷反思,開始有一些新的看法。其實若真的往深里想,從目前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的架構來看,自然保護區的核心邏輯幾乎完全是建立在“以區域為基礎”(area-based)的思維之上。這一點從國際公約的量化目標到各國的法律實踐,都有非常清晰的體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大家熟知的《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中著名的“30x30”目標了,要求到2030年,全球至少30%的陸地、內陸水域、沿海和海洋區域得到有效保護和管理。這里的“30%”就是一個極其典型的空間占位指標,它默認了保護成效與受保護的領土面積之間存在直接的正相關關系。
在生態學上,有一個基本假設叫做“生境替代論”,即保護了棲息地,就等于保護了其中的物種。生物多樣性的高度復雜,我們很難實時追蹤每一個物種的生存狀態。監測森林覆蓋率或珊瑚礁面積,比監測幾萬種昆蟲的種群波動要容易得多。因此,面積成了生態保護中最通用的“代金券”。
這種理念的根基,若是溯溯源,或可以追溯到傳統的島嶼生物地理學理論(由Robert MacArthur和Edward O. Wilson提出的)。這種理論認為,保護區的面積越大,物種滅絕的風險就越低,生態系統的承載力就越強。因此,過去半個多世紀,全球保護工作的重心始終是在地圖上“畫圈”,通過確立明確的地理邊界來隔絕人類干擾。在法律層面來看,這種“基于區域”的屬性也最為穩固、最好執法。無論是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還是風景名勝區,其建立的第一步通常都是勘界立標。畢竟,法律效力是掛鉤在具體的土地權屬和空間坐標上的。一旦越過那條無形的紅線,法律就會判定為侵權或違法了。所以這種確定性對于行政監管和執法來說是極其高效的,因為“在哪兒”比“保護什么”更容易在法律上界定、更容易作為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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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紅唇蝙蝠魚,加拉帕戈斯群島的特有物種,特殊的是它有四條“腿”(它的胸鰭),這種奇特的魚類更多的是在海底爬行。?趙宇 攝 | 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
如今,在全球海洋治理中,也面臨同樣的問題。
在傳統的海洋保護觀念里,劃定自然保護區就像在海上畫一個圈。只要守住這塊經緯度坐標,禁止捕撈和航行,生態系統就能在藩籬之內休養生息。這種基于物理坐標的靜態保護模式,支撐了過去1個世紀全球海洋治理的基礎。
但,隨全球氣候劇變,這種劃地為牢的模式,正面臨合法性挑戰。當海水升溫導致魚群向高緯度或深海移動成百上千公里時,原本豐饒的保護區可能變成一片荒蕪的空殼,真正的生態核心區,其實早已漂移到了法律管轄之外。
比如澳大利亞的大堡礁,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海洋保護區之一,它的管理框架長期依賴于固定的分區管理,即在特定的經緯度范圍內禁止采礦和過度捕撈。但過去10年間,由于全球氣溫升高引發的大規模珊瑚白化,大堡礁北部的生態系統發生了根本性位移。由于保護區的邊界是硬性的、無法隨水溫分布而移動,導致受嚴格保護的區域可能已經變成了一片死寂的白化珊瑚礁,而更有生命力的珊瑚幼蟲卻隨洋流漂向了保護區邊界以外的區域。面對這種空間上的錯位,咋整?
又比如太平洋上的大遷徙物種,比如太平洋藍鰭金槍魚,為了保護這些高度洄游的魚類,一些國際組織在它們的傳統產卵地、索餌場劃了海洋保護區。但隨著海洋熱浪的頻率增加,這些魚類也不笨、洄游路線發生了數以百公里的偏移。根據近兩年的監測數據,原本在特定季節應該出現在加州近海受保護海域的魚群,為了尋找冷水團,就集體向北移動到了保護區之外的商業捕撈區去了。結果,漁民在法律上并沒有違規,因為他們是在保護區紅線之外捕撈,但從生態角度看,這種保護策略已經因為物種的“越境”就多少失效了。這種情況又咋整?
再說說南大洋的南極磷蝦,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委員會劃定了多個陸架保護區來限制磷蝦捕撈,為的是要保障企鵝和鯨類的食物來源。但隨著南極半島海冰的快速融化,磷蝦的分布中心正在顯著向極地方向退縮。原本劃定的保護區可能已經變成了磷蝦稀少的“空區”,而企鵝為了覓食不得不飛行更遠的距離,脫離了原有的保護范圍,這種情況又如何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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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嶼風光。?孔宏德(Peter Corne)攝影 | 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
當氣候迫使生態系統“整體搬家”時,原本科學的面積指標,就成了一張過期的地圖。
換句話,如果一個保護區已經失去了它最初想要保護的對象,那么,維持這個行政圈地的意義又在哪里?
所以,這種現象迫使保護生物學前沿在考慮一個新的可能性:海洋移動保護區。它們是一套隨物種而動、隨洋流而變的數字化管理系統。不再是地圖上永恒不變的色塊。
不過,知易行難,要實現這種新型“保護區”的門檻很高,主要是在于數據能否做到實時。
過去科學家依靠科考船采集樣本,數據分析往往滯后數月、甚至數年。現在衛星遙感技術能夠每日監測海表溫度、葉綠素濃度和海流走向。結合人工智能算法,研究者可以預測金槍魚、鯨類或海龜在未來幾天內最可能出現的生態廊道。
比如,過去,為了防止大型貨輪撞擊藍鯨,傳統的辦法是要求船只在整個季節、整個航道都大幅減速,但這會帶來巨大的航運成本、碳排放。現在,科學家利用近海布設的水下聲學監測浮標和衛星數據,實時捕捉藍鯨的鳴叫聲和移動軌跡。一旦系統確認藍鯨進入了繁忙的圣巴巴拉通道,數字化平臺會立即向該區域的貨輪發出預警。此時,減速禁令只針對受影響的特定幾公里航段,且只在鯨魚出沒的幾個小時內生效。這種做法讓船只碰撞風險降低了50%以上,同時讓航運業的反對聲浪降到了許多。
包括最近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發布的關于NOAA那個最新宣告,說對2008年的《北大西洋露脊鯨船只撞擊減少規則》開啟全面審查,其實也多少有這個方面的因素。支持方拿出的一個理由是:船只限速規則制定的2008年那會兒,當時的科學數據顯示,低速航行能顯著降低撞擊致死率。但現在不一樣了,近二十年來,船舶設計、導航系統、海洋測繪技術以及鯨類監測手段已發生深刻變化。固定時間與區域的“一刀切”管理模式,逐漸暴露出其局限性——可能在鯨魚未出現的時段造成不必要的航運效率損失,也難以覆蓋鯨魚活動范圍北擴的新趨勢。當然了,反對方的聲音也一波高過一波。這個案例有點復雜這里先不多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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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一頭游泳中的斑海豹。?攝影:余煉 | 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
傳統的保護區通常是“靜態”的,相比之下,移動保護區的基本理念是根據物種的遷徙路徑、棲息地變化或生態事件的實時數據,來動態的調整保護區域的位置、規模。
這種轉型,背后的底層邏輯,其實是把保護區從一種“實體圍墻”變成了某種意義上的“數字圍欄”。它追求的不是行政上的長治久安,而是追求生物學上的即時、有效。對于執法者來說,雖然管理難度就有點像從“看大門”變成了“指揮交通”,但由于極大地緩解了保護vs生計之間的矛盾,很可能政策推行的阻力反而會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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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的葉海龍。?攝影:王敏幹(John MK Wong) | 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
“刻舟求劍”這個成語出自《呂氏春秋》,講述了一個楚國人掉落佩劍后在行進的船舷上刻記號,企圖等船停后根據記號下水尋找,卻由于忽視了船已行進、水流變幻的現實而最終一無所獲;這個典故現在常用來比喻死守教條、拘泥成法,不懂得根據環境的客觀變化來處理問題。
或許,保護禁令也得多多少少破舊識了,不妨更多的考慮如何從空間限制轉向時空精準干預。因為,現在的技術已經發展到了有可能這么去做。如,當監測系統發現瀕危海龜群正在向北遷徙,數字化管理平臺就可以向該海域的所有漁船發送即時指令,臨時關閉這一流動的航道。這種彈性禁漁區在保護生物的同時,也減少了對漁民誤傷的面積、提高社會接受度。
不過,技術上的可能并不等同于法律上的可行。移動保護區的難點,其實在于復雜的法理邊界。《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BBNJ 協定)得依賴明確的地理坐標,如果保護區的界限每天都在變動,那監管機構怎樣來判定一艘漁船是否違規呢?也就是說,這得靠跨國執法部門的數字化協同,也涉及對國際海洋法底層邏輯的修訂。
這種模式也對數據主權提出了挑戰。誰有權定義今天的保護區界限?如果算法模型出現偏差,造成的商業損失由誰承擔?移動保護區能否做,還得看以后全球政治互信的博弈。
雖困難重重,但“移動”,似乎開始是不可逆轉的趨勢。在氣候變化的背景下,固守死板的地理坐標,無異于中國老話講的“刻舟求劍”。畢竟海洋是一個流動的整體,保護策略如果學會“游泳”(動起來),就不會被不斷升溫的浪潮給淹沒掉了。
以上,拋磚引玉,歡迎批評。
海洋保護區·胡思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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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王海詩
編輯 | 海潮君
排版 | 盧曉雨
時間 | 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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