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近日發布《關于在全社會推進兒童友好建設的意見》,提出我國將全面開展兒童友好建設,推進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與2021年“十四五”時期發布的《關于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相比,新發布的意見少了“城市”二字,多了“全社會”一詞。一詞之變,意蘊深遠,標志著我國兒童友好建設進入全域普惠、系統集成、全民共建的新階段。
兒童友好,旨在為兒童成長發展提供適宜的條件、環境和服務,切實保障兒童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自2021年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被寫入國家發展規劃后,全國已有116個城市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覆蓋全國超過1/3的地級及以上城市,惠及城鄉兒童超過1.1億人。各地從“一米高度”的兒童視角出發,審視并改造城市空間與服務,從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等方面,讓兒童友好融入城市肌理。一系列扎實探索和積累而成的經驗,讓兒童友好成為城市溫暖而持久的底色,也讓全社會看到兒童友好建設的深遠意義。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兒童健康成長從來不是城市獨有的課題。“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推進兒童友好建設,營造關心關愛下一代的社會環境。兒童友好建設是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推動各類資金資源投資于人、優先服務于兒童的重要路徑。從“城市建試點”轉向“全社會建機制”,意味著兒童友好建設將由階段性進入常態化,進一步向全域、全社會延伸。打破城鄉界限、拓展覆蓋范圍,讓每一個孩子無論身處城鎮還是鄉村,都能在成長過程中感受到社會的呵護與善意,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成長環境。
這一轉變,更是兒童友好建設在理念上的一次“再升級”。此前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更多聚焦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硬件設施完善等有形建設,而在全社會推進兒童友好建設,更強調系統集成、全民參與,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兒童友好生態。文件提出推進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不再局限于城市公園、商圈,而是延伸至街區、社區、鄉村廣場、校園周邊等全場景;強調在政策制定、規劃編制、資源配置中充分保障兒童權益、優先滿足兒童需求。這意味著兒童友好建設從以城市政府為主導的城市治理,轉向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號召全社會關注兒童,為兒童成長營造支持性環境。
從試點探索到全域推進,從局部發力到全民共建,兒童友好建設的每一步邁進,都在為孩子們搭建更廣闊、更溫暖、更安全的成長舞臺。讓我們銘記“一米高度看世界”,把兒童友好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各環節,從細微處入手、從點滴處發力,用心用情為孩子們撐起更加可期的明天。(魏曉敏)
來源: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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