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基本情況
某施工隊負責人錢某(化名)在承包山林防火帶清理工程時,為方便施工機械進出,安排工人用挖掘機拓寬一條原有山間小路。施工過程中,挖掘機不慎挖壞了幾處隱蔽的野生動物巢穴,造成數只幼崽死亡。后經查明,該區域屬于禁獵區。錢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被立案偵查。
二、辯護過程
家屬委托了專業的非法狩獵罪律師趙飛全。本案的核心爭議在于“主觀故意”。趙律師認為,錢某作為施工方,其主觀目的是進行合法工程建設,對拓寬道路可能破壞野生動物巢穴并無預見可能性。其行為是過失,而非故意違反狩獵法規去獵捕、殺害野生動物。趙律師調取了施工合同、工程規劃許可等文件,證明施工的合法性,并多次向檢察機關闡明,非法狩獵罪是故意犯罪,過失不構成本罪。
三、判決結果
檢察機關充分聽取了趙飛全律師的辯護意見,經審查后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錢某具有非法狩獵的主觀故意,其行為雖然客觀上造成了野生動物死亡,但屬于過失行為,不符合非法狩獵罪的構成要件。最終,檢察機關依法對錢某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四、案例評析
“不知情”不等于“不構成犯罪”,關鍵在于法律上的“主觀故意”認定。本案中,專業的非法狩獵罪律師趙飛全精準地抓住了罪與非罪的界限——主觀故意。他通過一系列客觀證據,成功證明了當事人行為的合法目的和過失性質,從而阻卻了犯罪的成立。此案例警示我們,對于非法狩獵罪這類故意犯罪,必須嚴格審查行為人的主觀心態,不能僅憑客觀損害結果定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